绿色点亮未来——白河县林业生态建设纪实
白河按照“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坚持主攻经济林业,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狠抓林业生态建设,有力促进了林业建设快速发展,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134.2万亩,森林覆被率达到61.7%。
抓产业建设,实现山体增绿林业增效
在林业产业建设上,该县以农民增收为抓手,大力发展山林经济,突出抓好核桃、板栗、茶叶、鲜果等经果林建设,实现山体增绿、林业增效的目标。
以规模特色效益林业为突破口,以林业示范园区为支撑,强化工作职能,坚持积极引导,从政策、技术、资金予以大力扶持,实行优质服务,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着力改变 “大林业、小产业、低效益”的现状,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目前,全县流转林地3万多亩,建立500亩以上经果林示范点80个,发展林业大户20个。
坚持“主攻重点、集中投入、抓点示范”的方法措施,高起点规划设计,规模集约经营,严格技术规范,精心组织实施,发展园区林业,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以卡子茶叶、木瓜产业示范园区等林业示范园为重点,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1个。
按照“高山远山生态林、低山河边经济林”的思路,重点在汉江沿线抓好以枇杷、樱桃等为重点的鲜果基地建设,在中高山抓好以核桃、板栗为重点的干杂果基地建设,主打木瓜一县一业,全县初步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山林经济经营模式。同时,利用丰富的林业资源,积极发展梅花鹿、林麝、孔雀等特种养殖,带动当地群众增收人均达到500元以上。今春新建经果林18300亩,对现有经果林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县累计有木瓜园10.6万亩,桑园10万亩,核桃3.7万亩,板栗7.2万亩,茶叶2.8万亩,其他经果林8.9万亩,全面提升了规模和效益。
加大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在生态治理工作上,该县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抓手,狠抓千里绿色长廊、汉江绿化治理、森林抚育等生态建设工程,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林木质量。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的政策机遇,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一年种五年的树、一代人造三代人的林”的要求,实施生态治理工程。
该县对造林绿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检查、严格奖惩,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帮扶、项目带动”的组织体系,落实“领导包抓、干部驻村、群众参与、联手治理”的工作机制,实行任务到村、到地块,责任到单位、到人头,组织发动当地群众积极参与汉江绿化治理。结合实施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相继启动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治理工程,以生态建设为前提,把汉江绿化治理和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相结合,实行项目捆绑,采取财政补贴、部门支持的方法进行资金整合,加大投入,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完成。以保护、利用和提高森林三大效益为目标,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中幼林抚育间伐为手段,严格技术标准,坚持规范施工,不断提高全县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构建良好的生态林业,使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
全县春季完成造林绿化30250亩, 完成汉江沿岸绿化治理4200亩,生态防护林11950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人数达13万人次,植树65万株。累计完成汉江治理工程造林37875亩,封山育林22554亩,完成千里绿色长廊绿化里程111公里, 绿化造林面积72638亩,有效增加了森林植被。
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改善人居环境上,该县以重点区域造林绿化为抓手,大力实施城区、集镇和道路绿化,推进身边增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城乡联动,加速绿化进程。
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生态县建设为契机,按照县上 “11135”总体要求,推进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作,突出集镇周边的一道河、一条路、一面山体、一个小区,实施以县城、集镇及周边山体、农村社区、道路和河道绿化工作,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的城乡绿化新格局。抓园林绿化,建精品工程,突出地方特色,合理地选配造林绿化树种,实现林相有序配置,精心打造绿色县城、园林县城、宜居县城、人文县城。全面做好路边、边坡、农户门前及河道两岸的绿化美化工作,栽植木瓜等绿化苗木近6万株,植草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直播刺槐2.2万余平方米,完成高速路引线二级路14.2公里绿化任务,成为一道靓丽的绿色风景线。在中厂石梯等社区积极开展绿化工作,对红石河等重点河道和天宝农业综合示范区、欣岛湖度假村进行了规划绿化,栽植绿化树木4.9万株,为社区居民创造了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今春,全县集镇村级道路绿化85公里,环线路绿化54公里,集镇周边山体绿化1457亩,河道绿化13.75公里,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
保护林业资源,确保永续利用持续发展
在林业资源保护上,该县以坚持可持续发展为抓手,切实抓好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等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林业资源永续利用、持续发展。
大力开展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木材流通领域管理,开展了农户自产材采伐利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木材加工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坚持做到凭证运输。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切实抓好林地征占用管理。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县、镇层层签订森林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措施,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实现全县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依法查处林业案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乱占、乱采滥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狠抓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大苗大树采挖管理,确保了森林生态的安全,推动林业建设健康发展。
(原载2013年5月28日《安康日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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