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教学弊多利少
目前,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语法教学内容繁琐、量大,占用课时多,效果差,不实用。应该说,在粉碎“四人帮”后,语法教学被提倡和引进,这对研究语言的规律、推动语文教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事情过了头,物极必反。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语法教学的弊病越来越突出,甚至到了阻碍教学发展的地步,这引起了不少有识之士的极大忧虑。
我国古人并不学语法之类的内容,文章却写得很好。我国最早的文法著作《马氏文通》,也是清人马建忠根据拉丁语法强解汉语的。语法是约定俗成的,个人说话并不考虑语法,大家却都能听懂。先秦诸子、司马迁、唐宋八大家等文章家们都不知语法为何事,然而他们的文章辞清句丽,琅琅上口,成为不朽的名篇,百代而不衰。现代的鲁迅、郭沫若等一代文豪也很少注意语法,但写出的作品都文从字顺、才情横溢,令人百读而不厌。而有些研究文法的先生们,却很少见到他们有什么好文章,虽然他们之中也不乏有才气者。究其原因,语法太束缚人的思想。
中学语文教科书里都有语法训练的要求,分量越来越重,体系越趋完备。大学中文系教材中的语法体系被比较完整地搬进了中学教材,有关部门又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现有师资进行培训,致使不少中学语文教师对此内容感到十分头痛。笔者曾向二十余位60年代中文系毕业的语文教师调查,他们一致反映现在中学教科书中的语法内容比60年代在大学里学的还要复杂,纯理论的东西太多,自己也搞不清,以其昏昏,怎能使人昭昭,拿了教材,不知如何教学生好。
解放前,中学一般不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革”前中学汉语知识也很浅。“文革”后要求汉语规范化,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的大量内容进入了中学教科书,并通过高考指挥棒强迫广大师生接受。有的老师为了应付考试,不得已,把课文讲得支离破碎,影响了学生对课文内容的领会和掌握。如要求初一学生掌握动词短语的五种形式,掌握语法的感情色彩和语体色彩,概念实在太多。初二学生要掌握多重复句,划分层次,还要学生掌握特指词:①是非词,②选择词等;掌握主谓句:①名词谓语句,②动词谓语句,③形容词谓语句等。其实,就多重复句的层次划分问题来说,有的句子是很难划分的。比如,就鲁迅作品中的有些语段,笔者曾向从事语法研究的副教授请教,他们都感到吃不准。有的教师说,这些内容讲讲练练,让大部分同学掌握,需要花近两周的时间才行,即使掌握了除了应付考试外很少有用处。
笔者曾向初二两个班级的83位同学调查,问他们喜欢语法否,没有一人表示喜欢;问学了语法对自己阅读写作是否有帮助,没有人表示肯定;问为什么要学语法,回答是教师要教、考试要考;问为什么不喜欢语法,回答是太枯燥、没有劲、搞不清、太复杂。由此可见,目前的语法教学在学生中并不受欢迎。
随着形势的发展,汉语再搞什么“规范化”已不符合时代要求。话只要说得别人听得懂,“辞达而已矣”。尤其是用外国语法规范中国的语言更是开历史的倒车,拿18世纪、19世纪死了的语法来规范20世纪活的中国语言,的确是弊多利少,不切实际。在美国留学的朋友来信道,国内把外国语法当作一门大学问,搞得十分繁琐,其实外国早就不要那东西了。美国不少学校不讲语法,他们的英语学得很不错的。我们总吃跟在别人后面的苦头,把别人抛弃的东西,当作“法宝”加以引进,这种教训够多了。读了这封信,我也感叹不已。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对语法作深入的学术研究,也并非全盘否定语法教学在语文教学拨乱反正过程中曾起过的积极作用。“学一点语法”(毛泽东语),对于研究语言现象和学生修改病句,也许有点帮助,但它的分量应是“一点”,而不是“一片”,更不是“全部”。笔者反对把语法研究的成果都搬进中学教科书,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培养语法专家。
现在不少教师都赞成淡化语法,提倡语法教学精而实用。如果强行规定,强迫广大中学生苦读苦学,并要加以考试,这的确苦了我们的莘莘学子,因为我们学生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语法教学也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让广大师生从繁琐的语法教学中解放出来,成为教与学的真正主人。
1990年10月
注:拙作在当时国内影响较大的《语文学习》杂志上发表,引起了我国语文界的一场大讨论,引起吕叔湘、张志公等前辈的关注。此事被列入建国以来语文教学改革的百件大事之一。我收在《名人印象》一书中的《中国语言大师吕叔湘》一文,对此事件有所描述。目前,中学语文教材已将语法内容大大简化了。这是我的教书生涯里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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