凋零的鞋子
风从巷子里蹿进来,带着冰冷的尾音,听上去冬天的脚步已经临近。但跨进大门走到院子来的是一个女人。那女人的样子让我如披冰霜。
不敢去想,想起清晨的情景就让人不由得打冷战。我尽力将注意力拉回到现实中来。电视上演着动画片,金豆儿眼都不眨一下地盯着屏幕。我多希望金豆儿能回头看我一眼,甜甜地叫一声妈妈。但我好像远没有那无聊透顶的动画片更具吸引力。金豆儿一下子变得十分遥远。我连忙朝窗外望了望。院子里一片漆黑。从窗户渗出去的灯光没走多远就被黑暗分化成小颗粒一个个吞噬进去。只有雪珍子落在玻璃板上的声音十分清晰。扑扑簌簌,像在急着赶路。
清晨的时候,阳光还相当和煦。当我打扫完三层楼房将清洁工具挪到院子里时,阳光的身影已经移上了花架。透过盖在院子上方的玻璃板,阳光洒下丝丝缕缕的光线,那些光线在白色的地板砖上绣出无数细小瑰丽的图案。我细心地将那些橡皮树、非洲茉莉、虎皮令箭的叶片一一擦过。那些肥厚的、小巧的或者颀长的叶片在阳光下放射出熠熠光彩。我掩饰不住内心的欢悦,时不时哼出一两个快乐的音符。
按理说,我不该在这个时候高兴。金团长的病情十分严重,老金带着金团长去了京城的大医院就诊。团长夫人在她的博远斋度日如年地等待着团长归来。但我很少独自出席过像样的宴会。前面有金团长,后面还排着团长夫人,即使他们都不去还有老金。老金不会像团长那样随处携着夫人。即使老金带上我,也很少有我说话的份儿,老金会将所有人的问题一一回答。我也不能频频夹菜,不然老金会说我丢了院长夫人的身份。当老金打电话让我参加中午的寿宴时,我长长地舒了口气。为了参加这个宴会,我将金豆儿送到博远斋,花了大半夜的时间站在镜子前面挑选衣服。衣柜里的衣服大都是老金在外地出差时带回来的,虽然很少买到我的心坎上,但只要老金喜欢,我就心甘情愿将自己装在里面。选来选去,我决定穿那套灰色的毛裙。那样会显得高贵大方,像老金时常说的那样。选好了衣服,又烫熨了一番我才安心地入睡。
每一天,我要将楼房院落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一天的生活才在那干净的庭院里铺展开来。院子十分宽敞,足足五十平米。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拥有一个五十平米的院子令人欣慰。老金将院子规划成会客厅。大多数时候,家里不会有老金的身影。即使在家,他也呆在三楼的书房里写他的学术论文。更准确地说,院子是金科儿和金豆儿的游乐场。金科儿穿着旱冰鞋在院子里呼啸来去,金豆儿骑着他的童车从这个角落绕到那个角落。
像每个清晨一样,我将大门打开,想让院子也透透气做个深呼吸。这也许是我的错,因为大门敞开着,那女人才能长驱直入。那女人竖在我面前时,我正跪在地板上清理着金豆儿用油画棒画过的痕迹。我最先看到的是那双脚,她的鞋跟有三寸来高,然后我仰起头看见了她狰狞的面孔,那张面孔将我推到了结冰的湖心。接下来的事情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人拉着金科儿扬长而去。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关大门。关上大门我继续清理地板上的痕迹。也不知怎么地,地板越擦越脏,到处是灰暗的污点。那些污点向四周蔓延,整个院落变得十分灰暗。胸口一阵憋闷,憋得我直掉泪。我跑上三楼打开窗户,才发现外面早变了天。天空黑沉沉的,风站住了脚步,空气潮湿凝重。
金豆儿的喊叫声将我从胸闷中解救出来。他在一旁连声“妈妈,妈妈”地喊叫,我的脑子反应了过来,笨拙的嘴巴却没来得及回答。金豆儿伸长脖子盯着我问:“你是个人,怎么不说话呀?”我措手不及,习惯性地说了句:“妈妈爱你!”金豆儿生气地噘起小嘴:“我不爱……我不要你了!”看看渺茫的窗外,我忙乱地问金豆儿:“妈妈给你拿个瑞士卷还是蛋黄派?”金豆儿干脆地回答:“瑞士卷!”金豆儿拿着瑞士卷笑着对我说:“儿子爱妈妈!”然后又聚精会神地看起了动画片。我有种要喜极而泣的感觉,旋即又无限伤感。
窗外的雪片纷纷扬扬地飘洒起来。在灯光的照射下,我看见自己白皙的双手上青筋历历,像支脉分明的河流在盛开的阳光下悠然流走。那些淙淙流淌的河流蘸着时间的汁液用不经意却无人可及的毅力不停地冲刷两岸的泥土。显然,泥土在不停地妥协,不停地皱起眉头。我眼睁睁看着褶皱在我的皮肤上呼呼啦啦揭竿而起,却无能为力。
灯光被窗外的黑夜消弭得越来越暗淡,像是很多年后逗留在屋子里的阳光。那个时候我已经老得像根经年的柳条,经不起风吹雨打,成天躲在屋子里等待着最后的时刻到来。冬天里,阳光被冻得冰冰的,带着一张发毛的苍白面孔斜偎在我的床上。夏日里,阳光会带着被烤得炽热的脸蛋躲进我的屋子乘凉。有时候阳光懒洋洋地挂在墙壁上一挂就是一整天;有时候阳光像是在急着赶路突然地会从窗外跳进来露个脸然后就不见了。阳光会走进我喝茶的杯子,在杯沿上逗留很久,仿佛是在数我脸上永远数不清的褶皱。阳光会爬上我的额头,钻进我仅剩的白发中,让我久久地迷失在那痒痒的感觉里。有一天我听到许多熟悉的声音在呼唤我,我是多么渴望和他们重逢。当雪花轻轻飘洒的时候,当雨点悄悄低吟的时候,当幼芽露出浅绿的微笑,当我独舞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我曾多么热切地期望和熟悉的他们重逢。我感到自己老到了头,想最后一次和自己亲近,想去看看我无数次漫步的那条寂寥小径,因为我开始明白覆盖那条小径的不是雨雪风霜,甚至不是阳光,而是我自己的脚印。一层一层,淹没了那里所有的荒凉,寂寥和凄惶。
我颤颤巍巍地走出院子,隔壁老贺家的大门上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那漂亮的小女孩完全坐在阳光的怀抱里,那年轻的女人手捧一本书坐在门槛里躲避着刺眼的阳光,其中一个像是被镶在画框里。我听见那小女孩指着我问那年轻的女人:“妈妈,那是谁!”那年轻的女人玄远地望着我用讲故事的语调回答说:“那是隔壁金爷爷的妈妈。”我老了,反应迟钝,还没等我有任何反应,那漂亮的小女孩惊叹地说:“天哪,金爷爷的妈妈还活着啊!”我的双颊被阳光刺得滚烫滚烫。我连忙扭转身子挪回院子里,我早该把自己埋在泥土里乘凉,苫着我的却还是院子里像刺一样的阳光。
“金爷爷的妈妈……”有人管我的小金豆儿叫爷爷了。我在屋子里躲得太久了,我一直都以为金豆儿还是那个伸手向我要蛋黄派和瑞士卷的小小子。
但是不管有多衰老,我一定会牢记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尽管经历了那个女人刮来的风暴,但我还是得按时参加中午的寿宴。我打开衣柜取出晚上烫好的那套灰色毛裙在镜子里比划了一下,突然觉得那毛裙超丑。衣柜里满满当当全是衣服,拨来拣去,找不到一件我喜欢的。那些衣服都是老金买来的。我环顾了一下卧室,发现一切都是老金买的,一切都是老金喜欢的。最后,我还是穿了那套毛裙。
寿宴是刘院长父亲的寿宴。刘院长是老金工作上的搭档,也是老金生活中十分要好的朋友。所以,老金对这次赴宴叮咛了又叮咛。当我到达餐厅时,宾客已经到了一大半。很多人我都不认得,但很多人能准确地认出我。“金太太好,金太太好……”还有些人特意跑过来打招呼,询问一下金团长的病情。我一一致以浅淡的微笑,几轮过后我感觉脸上像被糊了一层糨糊干在那里。终于,司仪开始讲话了。大家都盯着司仪听他讲什么,不用再对谁点头致意。仪程第一项是刘老爷子赋诗一首。虽然七十高龄,但老爷子依旧神采奕奕。老爷子的同学、门生及曾经的同仁代表一一送过寿礼之后,轮到儿孙拜寿。老爷子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个个功成名就。台下宾客无不赞叹艳羡的。
算起来我的父亲也有两个女儿,可女儿就是女儿,一个也靠不住。父亲说别人养儿女,他养了两个仇人。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觉得父亲像个仇人。我觉得父亲爱面子胜过爱女儿。我的姐姐爱上了一个回民,父亲不同意。做了许多年斯文教师的父亲将茶杯摔了个粉碎,破旧的房子在他变调的声音中震颤起来。但父亲的愤怒没能阻挡住姐姐的爱,姐姐跟着她爱的人私奔了。父亲的脊背从那个时候开始弯了起来。但那个时候的父亲在人群中尚能抬得起头,父亲以为可以在我身上找回他失去的面子。可我还是不争气,偏偏爱上了老金。老金是别人的丈夫,老金比我大十七岁。父亲使尽手段想将我从老金的手里夺回来,可是父亲在战争中获得的是更悲惨的结局。我再没有看见父亲昂首挺胸穿梭于人群的姿态。
父亲在我的婚礼前跟我划清了界限。父亲将一盆冷水泼向跪在我家门口的老金,然后头也没回地挥一下大手说让我从此再别踏进他的家门,就当他从来没生养过。在同样喜庆的宴会上,我自己把自己嫁给了老金。我的父母亲人没有一个参加我的婚宴,没有一个人来为我祝福。我穿着漂亮的婚纱孤零零地站在老金一旁,竭力用幸福的笑容平衡着天平另一端即将倾跌下去的凄凉。我大声地对着金团长喊了声爸,当我喊出那个字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父亲在他破旧低矮的房子里面打了个寒战。
金团长的脸上始终堆积着慈祥的笑容。团长夫人还是那样,睁着一双大得出奇的眼睛,那看人的目光却总像是从眼珠后面极幽深的地方投射出来的一般,看得人毛骨悚然。我只好躲开,对着团长夫人的脑门喊了一声妈。团长夫人还是有风范,在台上,在众目睽睽下一点也没较真,清脆地答应了一声。
回想起来,那宴会上还有个凄楚可怜的人是金科儿。金科儿那个时候还不到四岁,对于父亲抛弃母亲另娶新欢一点儿都不了解。金科儿单纯而完全地沉浸在婚礼的新奇之中。当金科儿拾起我婚纱的裙摆和我们一起走过红地毯的时候,我决心要给他亲生母亲都做不到的爱。那是婚礼上我给金科儿的海誓山盟。为了那个承诺,好几年来,我完全投入到母亲的角色之中。金科儿一天天和我亲近起来。金科儿妈妈长妈妈短地喊着我,每天放学回来开始围着我讲他在学校里看见的稀奇事。我一天天沉浸在巨大的胜利的喜悦之中。很多时候当金科儿倏忽而来从我手中拿走一个苹果或者一个橘子又倏忽而去继续玩耍的时候,我会偷着幸福很久。
当然,我也有偷着哭的时候。好几年了,我的父亲还是不肯原谅我。当我为金团长倒茶的时候,当我为团长夫人按摩颈椎的时候,眼泪会在心里打转转。幸好我有金豆儿。我的母亲偶尔会来接金豆儿。金豆儿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当我的母亲说金豆儿怎么样拽着我父亲的胡须怎么样撒着娇要我的父亲给他买玩具的时候,我会欢喜地流出眼泪。
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什么太太碰了我一下,示意我多吃菜。我才发现满桌的人都在看着我,我匆匆擦掉脸上的泪痕从席上退了出来。我听见一个细长的女人的声音说一定是老团长撑不了多久了。
街上刮着陌生的风,天空沉着阴郁的面孔。我径直奔向博远斋。
对于团长夫人我从来都是敬而远之,即便是在给她按摩颈椎的时候,我也只是用一个护士的感情在为她按摩。团长夫人的那种眼神永远让人对她亲近不起来。老金第一次将我领进博远斋的时候,团长夫人就从她那大得出奇的眼球后面探出两束令人浑身发毛的目光来,将我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然后对着老金说:“比那一个强不了多少,何况是个乡下丫头!将来怎么给金科儿当妈?”也是从第一次看见团长夫人开始,我决定打一场持久战。但在漫长的生活中,我们谁也没有将谁制服。打败团长夫人的是金团长的病。
自从老金带着金团长去了京城,团长夫人在楼下一站就是大半天。团长夫人说她望着大车小车大人学生一个个从自己眼前经过,心里像是有几只猫在不停地抓,她只好将口袋里的衬布使劲攥一攥。有一天一个玩溜溜球的小学生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团长夫人说她摇晃着后退了好几步,像谁抖了抖晾在阳线上的衣衫。她被自己的脆弱吓得乱颤,连忙拉住那小学生问:“你见我家金豆儿了吗?”那小学生被团长夫人的举动吓坏了,一连说了几个不认识努力想从团长夫人的手心里挣脱。团长夫人见孩子的眼泪出来了便松了手,笑着对那孩子说金豆儿妈今天接金豆儿,我家金豆儿和你一般高。那小学生急忙收了溜溜球落荒而逃。团长夫人望着从自己手心里跑出去的小孩笑了笑,“真像我家金豆儿!”转而又心酸起来,叹息了一句:“哎,都是白眼狼!”团长夫人被金团长的病打败了,不然她不会对着一个“乡下丫头”涕泗横流。那一天我第一次对着团长夫人感情用事,将她搂在怀里抱了抱。
当我走进博远斋的时候,金豆儿正在地上玩积木,团长夫人躺在沙发上盯着金豆儿发呆,小保姆在厨房里洗刷着杯盘碟碗。
听见我进去,团长夫人头都没转低低地说:“快接走,闹得我心脏不好了。”我便对小保姆叮嘱了几句带着金豆儿回家了。金豆儿一进院门就喊哥哥。我说金科儿被他妈妈接走了。金豆儿惶惑起来,他搞不清金科儿为什么有两个妈妈,更小的时候还曾嚷着也要两个妈妈。
此前我只在照片里见过那女人,五官生得很有立体感。因为打麻将将房子输给了别人,也顺带把老公孩子输给了我。团长夫人常说金科儿妈除了不做饭什么都好,有大家风范,一输就是一套房。虽然离婚协议上女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那女人很少提出要看金科儿,一年半载看那么一两回,金科儿很快就和她生疏起来。
当那女人走进院子的时候我正在清理地板上的污迹。她那很有立体感的面孔上堆积皱纹、脂粉与多年的愤恨。我顷刻间就溃败到理屈词穷里去,是我夺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一切。当她拉着金科儿往出走的时候,金科儿眼巴巴地望着我像是要我解救他。可我什么也不能做,那是他的亲生母亲。
我在院子里站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要关院门。关上院门继续清理地板。在地板上我看见了我一天天在变旧的容颜,我看见当年那面爱情的旗帜一天天褪色一天天打满褶皱。为了要给金科儿当好母亲,我辞了特护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家庭中。我还曾因为金科儿对我的亲昵而欣喜若狂而幸福欣慰。可当那女人站在我面前时,我的幸福感一泻千里。在金科儿眼巴巴的回望里,我看见多年来我的努力就是为了窃走一个母亲的身份。我轻蔑地对着清晨跪在地板上的我一笑。一旁看动画片的金豆儿摇着我的胳膊问我笑什么,我说我在笑我呢。金豆儿朝我诡秘地一笑。
我不知道金豆儿为什么露出那样诡秘的笑容。金豆儿一下子将我笑得十分苍老。苍老的我颤颤巍巍在院子里游走,阳光从四面八方投射下来,满院子落着我长长短短的影子。
慌乱中,我突然怀念起今天的午后,天空阴阴的,还有料峭而刁钻的寒风往皮肤里面钻。我穿越了无数个这样的日子,正是他们将我皮肤上的皱纹刻画得越来越深。我之所以想起今天的午后是因为我总清晰地看见我母亲的影子。我的母亲来电话说她马上要到市内了,还捎了一袋子土豆,要我去接她。习习寒风里一个百病缠身的老妇人扛着一袋子土豆在城市的街头往前挪,那个老妇人不是别人而是我的母亲。泪花开始打转转,心里难过了好一阵子。我赶忙给金豆儿穿大衣换鞋子,金豆儿怎么也不配合。我越想越伤心,越想越生气……我的母亲越老越笨,从郊区到市内一个来回三十元车费,最要紧的是我年老的母亲得艰难地把那袋土豆扛上扛下。郊区的土豆难道是金子铸成的吗?市内满大街都是卖土豆的。等过段时间,院子里的贼风就会让那些被我年迈的母亲从郊区扛过来的土豆变成浅绿色,那些中了浅绿色的毒的土豆吃起来涩麻涩麻。我仿佛看见我每天做饭时挑挑拣拣,最后把那些发绿变麻的土豆连袋子扔掉的情景。
我急着去接我的母亲,可是金豆儿不好好穿衣服,我只得用最简捷最奏效的方式在他碗大的屁股上抽了几巴掌。金豆儿果然任我摆布了,豆大的泪珠从他的眼睛里滚落出来,我带着哭腔说:“我妈来了,我得去接,拜托了!”金豆儿依旧迷惘地哇哇地哭着,我一把把他从门缝里拉出来,他像抓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顺手摸了个玩具带了出来。
我年轻的时候可真狠心,儿子那么小的屁股蛋,说抽就抽,还使尽全力!稀稀拉拉的阳光有些刺眼,我将衰老的自己拎进屋子里小心翼翼地搁置在小凳上。想起老贺家大门上那个女人躲在门槛里看书的姿势,我有些不屑。我母亲年轻时看书的姿势十分好看,她看得十分投入,连她的手指都安静地在书页上阅读。母亲识字不多,她看的都是连环画。母亲右手拿着连环画,左手的食指指着画面给我们姐妹讲故事,母亲讲的故事不仅精彩还很香。母亲讲的孙悟空比任何一个我后来见过的孙悟空都有趣,母亲讲的薛刚比我后来听说的任何一个英雄都英雄……当然,那是农闲时候难得一见的风景。大部分的时间里,母亲总躬身在田地里劳作。母亲年轻的时候可真狠心,把姐姐和我锁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独自去干农活,一去就是无比漫长的半天。我感觉院子和院子外的世界送走了冬迎来了春,送走了夏迎来了秋。母亲回忆说门窗都锁着,只有门槛下拳大的猫眼开着,我和姐姐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得直流口水,便爬在猫眼里张望。尽管是母亲帮我记忆的,但我也能想见我趴在猫眼里向外张望的情景,我还能回忆起那猫眼里看到的飞鸟和风以及在院子里忙碌的蚂蚁们。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并不是母亲狠心,而是母亲迫不得已。母亲每次说到我额头上的红印时泪花都在她的眼眶里漂圈圈。母亲说我大概是用了太多的劲从猫眼里往外钻,所以额头上印了个红红显显的圆圈,看上去就像猫眼在我的额头上投下个红影儿。母亲每次说起的时候都会拉出哭腔,但很快地她会强迫自己调整情绪。就像我一样,每次打完金豆儿我都后悔不已,我都要把他搂在怀里百般抚慰。回想起来,唯一没有抚慰金豆儿的就是今天午后。我第一次骑自行车带金豆儿出来,他坐在后面的儿童座上。自行车太小,金豆儿的脚和我的脚不时地打架。我本想抚慰抚慰两行泪痕的金豆儿,可文化巷里的人苍蝇一样乱窜,我怕撞着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便转过头命令金豆儿把脚收起来。
当时我因为一心向前赶,没有太在意那一抹黑压压的人群。现在,我迟缓的脚步远远落在了时间的身后,我索性停下来回望来时的路。拥塞在文化巷两旁的是大大小小的地摊,地摊前总有那么一些人蹲着或者站着听那些地摊老板吹嘘自己的宝藏。一些人已经将手摸进口袋揣捏那些按捺不住的钞票,一些人还半信半疑犹豫着。文化巷里大多数都是菜贩,他们把新鲜水嫩的蔬菜半遮半掩在棉被下吸引顾客。那些买菜的眼里只放着新鲜从来不管骑车人的心情。他们会突然调转身子去对面的菜摊,因为菜永远都是对面的更新鲜。他们也会骂骂咧咧去别人的秤盘上将已称好的菜再掂量掂量,因为他们只相信怀疑。
我听见金豆儿在问我:“妈妈,那个阿姨吃的啥?”当时我回头看见儿子指着一个嚼着口香糖的女人,便回答说那个阿姨在吹泡泡糖。金豆儿还追问了啥是泡泡糖、泡泡糖是啥。我没顾上解释,一心向前赶。想起来,那个女人打扮挺时髦,只是那不停地嚼口香糖的动作泄露了许多秘密。
到车站门外时,一个凶神恶煞的门卫冷冷地说自行车不让进,他生硬的腔调几乎能撞倒一堵墙。我没来得及理论,赶快给母亲打电话,让她进了城就下车打出租直接到我家门口。于是,我慌慌忙忙又载了金豆儿往回走。天空中开始飘起零星的雪星子,像是想起来才洒落一片似的。我感觉有些什么东西开始稀疏起来,稀疏成凄凉的模样。走过一行水果摊以后,金豆儿在后面喊:“妈妈,鞋!”我连忙刹车,回头看时,金豆儿的一只鞋子不见了。等我返回去却怎么也找不着。一个卖橘子的大姐说扫街的扫垃圾车上了。当时我又气又伤心,泪花不由分说地从眼眶里滴落出来。平时这巷子脏得没人管,像是单等着我金豆儿掉鞋子一样。
我早已到了该平静如水的年龄,可到如今想起这事我还很生气,当然,我也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好心的大姐,长着一副菩萨的模样。从前文化巷确实是个典型的脏乱差的巷子,那巷子就像夏天里的半个烂西瓜,爬满了嗡嗡乱飞的苍蝇。我年轻的时候那么好看,却也要像那些苍蝇一样从那个巷子里穿来穿去。
我敢说那是文化巷最脏乱差的一天,一想到我金豆儿的鞋子掉在那样的巷子里我就心疼,更何况连我金豆儿的鞋子也被当成垃圾扫走了。我内心的不平简直可以将文化巷两侧的房屋压成齑粉。我尽力往前赶,有一种感觉像雾一样在飘散,我拼命追赶。母亲早已在门口等着了。母亲穿了件暗绿色的短呢子大衣,没型了的烫发被冷风吹得乱乱的。
当我走近时,我看见母亲比我想象的还要衰老,仿佛一条荒败的小径站在远处向更遥远处延伸。一种年迈的母亲马上要跟我挥手告别的感觉向我空荡荡毫无防备之力的内心袭来,我想伸手去暖暖母亲,挽住母亲。我希望阳光也能够探出头来,暖暖母亲。母亲却先我一步把金豆儿从车子上抱了下来,紧接着一场冰雹劈头盖脸地洒落下来。母亲说娃娃的手放在外面冻得冰冰的,这么冷还拿着个水枪,一只鞋子也不见了……母亲苍亮的训导声向四周的天空飘去,清冷稀薄的空气变得拥挤不堪。天哪,母亲也是有把年纪的人了,脾气却一点都没有改,在拥挤的空气里母亲连个辩解的空隙也没有留下给我。在我无路可逃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开出一条宽阔的大路,我便顺着那大路去找我儿子的鞋子。
我不顾母亲的劝阻出了门。我年轻的时候可真是执拗啊!可直到现在我也欣赏那个清晨执拗的自己,因为我执拗地以为那是因为我还年轻,而且我儿子的鞋子绝对不能混同在那些肮脏的垃圾一起。
其实,回想起来,找到鞋子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金豆儿的鞋子就站在卸载的垃圾车旁等着我,看上去有些孤零零的,可那鞋子就像金豆儿一样显眼地站在人群中。当我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当我站在学前班的门口,当我站在小学门口……不管有多少面孔,我第一眼就能看见我的金豆儿。
我怀揣着金豆儿的鞋走出垃圾站,穿过和平门拐进我家门口的小巷子时,几个小屁孩在那巷子里互相追逐着。不到三岁的贺彤又把她妈妈的粉抹了一脸蛋,看上去像是被风吹散的几团云彩。那个小女孩比金豆儿开朗多了,见了我就叫阿姨,还屁颠屁颠地追着我和我聊天。我开始觉得巷子里和往日一样阳光灿烂。
有很多次我跟金豆儿说起这事,金豆儿都讥笑我编织故事的能力太差。我总试图让他能够相信,的的确确在那个飘着零星的雪花儿的午后我曾经去垃圾站捡拾他的鞋子。
当金豆儿讥笑我的时候,我就朝窗外瞟几眼,就跟今天午后金豆儿顺手拿了个玩具出门一样。窗外偶尔会有飞鸟从天空掠过,看墙外的树梢轻轻摆动着就知道正有些微风从我的院子里经过,还有那些不知疲倦的小蚂蚁忙碌着在我的小院子里经营它们的光阴。有那么几次,金豆儿也曾在讥笑的同时陪我一起朝窗外看了看。这样瞟瞟窗外,浑身就会轻松一些,也许那动着的一切都说明这个世界还栩栩如生。
事隔那么久我还能想起今天,今天是个多么美好的日子啊!谢天谢地,我把金豆儿的鞋子从垃圾站捡了回来!
很习惯地,我又朝窗外望了望,茫茫暮色中没完没了的雪还在漫无边际地飘洒。金豆儿在一旁说:“妈妈,我还吃一个蛋黄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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