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的陷阱
王十月
过完2000年春节,一个问题摆在我面前,要不要去犇厂打工?家人的意思,当然要去,这份工来之不易,且家里还欠了许多债。我在犇厂干了一年,从杂工做到部门主管,还负责工厂的质量督察。但我决定跳厂。原因有三:一是去年腊月二十八我才从广东回家,想在家里多呆几天,再说正月去广东车票一票难求,我无法在犇厂规定的正月初八赶回去开工;二是去年年底发奖金,同宿舍的主管奖金比我高,我颇觉受了轻视;三是去年我在一些报纸和打工类期刊发表了十多篇千字文,这让我自觉今非昔比,不再是无技术无文凭的捞仔,而是一作家。我把发表的文章剪下,贴在笔记本上,想,拿它当中专文凭应没问题。我想找一份更有前途的工作。一年前,我在家养猪,亏光了多年打工的积蓄,把妻子的金项链也送进了当铺,还欠一身债,其时的愿望是投奔在陶瓷厂做搬运的大哥,希望也能进厂当搬运工。我拿着哥寄给我的路费,再次来到广东。哥安慰我,天无绝人之路。然而哥的厂不招工。谋一份搬运工不得,几经周折,终于进了犇厂当杂工,当我用半年时间从杂工做到部门主管,现在却因老板在奖金上对我的轻慢而决定出厂,我很快忘记了一年前找工不着,夜宿佛山汾江边的窘境。
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反思这一行为时,觉得这里隐含着一个人的自我定位问题,当然,也有生存和发展、生存与尊严的问题。当生存是问题时,人是无暇去思量发展的,遑论尊严?而解决了生存问题,发展就成了硬道理,对尊严以及认同感的要求,也凸显出来。我认为这一切皆是欲望使然。欲望并非贬义词。渴望发展是欲望,渴求获得尊严也是欲望。十年后,我在一篇小说的题记中写道:欲望是第一生产力。
不知这是否算我的谬论,也不知是否有人进行过类似阐述。我固执地认为,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的,正是欲望这台发动机。人类正是因为有了比其他物种更多元、更丰富、更复杂的欲望,在食欲和性欲之外,还有了美的欲望,表达的欲望……才一步步进化成现在的人,成为这个星球现阶段的统治者。欲望是一把双刃剑,人类的进步与欲望有关,而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非自然的灾难,也都是某些人物欲望的产物。人类的欲望还催生了自然的灾难,比如温室效应。邓小平说:“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出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现在,邓小平担心的问题不幸成为事实。其实要求先富起来的人帮助后富起来的人,这个想法,和毛泽东一样,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他的前提是先富起来的人是高尚的,是乐于奉献的,他们能有效约束自己的欲望。欲望是个无底洞,想用先富起来填饱,显然是不可能的。并非每个人都是欲望的奴隶,人类有天生的自我修复功能,在进化的长河中,渐渐产生了道德感、法律……从内部和外部来有效约束欲望。欲望是生产力,也是陷阱,每个人的一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每个人的一生,差不多都是在同放纵自己的欲望与约束自己的欲望作自我抗争。
说回我的2000年,我决定离开犇厂,正月过完了,我才从湖北来到南庄,并且住进了离犇厂不远的一家十元店。我拿着剪报贴本出去找工作,堂而皇之地进入佛山人才市场,结果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理想,没有哪家工厂需要会写豆腐块的打工仔。我在某天晚上偷偷溜进犇厂看望我曾经的工友,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打工妹。在过去,我是她们的主管,她们一直管我叫大哥。我曾在一篇散文《总有微光照亮》中写到过她们,她们的善良,她们的感恩。我的这些妹妹们见到我很高兴,围过来问我怎么跳厂了,问我在哪里做,有位女工见到我,不理我,转身跑到一边,我问她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她突然质问我为什么要离厂?她哭了。另外几位女工也希望我能回犇厂。第二天,老板听说我回了南庄,托人带话,约我谈了一次,老板说他是想重用我的,奖金的事是个误会,是另外那个主管在吹牛,我们的奖金标准一样。找工受挫,我正在后悔,老板的挽留和工友的泪水,给了我一个体面的坡。我回厂了,还是做主管,那个接替我做了二十天代主管的工友很失望,对我颇为不满,弄得我觉得亏欠他许多,排工时总想补偿他点什么。而部门原来的那些女工却很感动,认为我是为了她们才留下的。细究起来,有这个原因,但也不仅仅是这个原因。如果我在文章中只强调这个原因,就可以把自己的形象塑造得比较高大。我们在许多的回忆性文章中,不难发现此类笔法。所谓一扬一抑,雕虫小技耳。突然想到鲁迅评价《三国演义》,“写刘备忠厚而近伪,状诸葛多智而近妖”,出了一身汗,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千万别为了彰显自己的忠厚而落入近伪的地步。
还是想打扮一下自己。留厂之后,有件事值得一提。这件事事关欲望,是我这样的打工者,在努力融入城市过程中,在接受同化与拒绝同化的挣扎中迟早会遇到的暗堡。在我留下后不久,做业务的经理请我和另外一位设计师晚上去佛山的酒城喝酒、犓歌,打工十多年来,初次进入这样的场所,见到了生平从未见过的那么多的美女,那么多的雪白的肉体,也第一次对销金窟、纸醉金迷这样的词有了粗浅的认识。经理很够朋友,说要请我和设计师“开开荤”,要给我们开房,我和设计师吓得找借口逃之夭夭。但回来的路上,我和设计师都显得颇为兴奋。回南庄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很不幸,遇到了治安队,我和设计师假作镇定,从治安员面前招摇而过。这是长期和治安员作斗争获得的经验,看见治安员你不能怕,你越怕他们越查你,你得装着没事一样,大大方方从他们面前过。然而那天,我们从治安员面前走过了一二十米,突然被治安员叫了回来。那时我留长发,我听见一个治安员喊:“丢老母,那长头发,叫你呢,返来。”我们没有暂住证,半夜三更,又留长发,还有什么好说的?屁股上挨了两脚后,老老实实双手捧着后脑勺蹲在一边,最后自然是交了罚款才获得自由。我问治安员要罚款收据,结果是屁股上再多讨来了一脚,弄得我们颇为后悔,早知如此,不如听经理的“开开荤”。
又提到了治安员。在被人称之为“打工文学”的小说、散文中,治安员极少以正面形象出现,起码我当了四年打工刊物的文学编辑,未曾看到“打工文学”中出现一个正面的治安员形象。治安员里无好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治安员,在某一段时间内,恰恰又扮演了社会治安的破坏者,治安员和打工者关系紧张,也是不争的事实。我有个朋友,写小说,曾经当过治安,文职的,抄抄写写做点宣传。他以发生在身边的事为原型写了一篇小说,结果他们队长看到了,对号入座,很是恼火,骂我朋友是“反骨仔”,并勒令他“马上滚出深圳,否则老子见一次打一次”。据说现在进入了所谓的“后打工时代”,关于“前打工时代”和“后打工时代”的分界线,似乎未有定论,有人划在新千年,有人将温总理给农民工讨工资划作分界线;也有人认为,孙志刚事件是“前打工时代”和“后打工时代”的分界线。孙志刚事件之后,国家取消了收容制度,打工人行走在大街上,也多了一份从容。治安员已经成为历史,似乎没必要揪住不放,但有些地方,这种对立关系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我曾经听某位管政法的官员在大会上很愤怒地咒骂媒体,就说是这些记者们闹的,弄得“我们区公安局一年少了十几亿的收入。没有钱,治安自然恶化”。政法委书记把治安恶化归结为取消了收容制度,因此揭揭旧伤是必要的。
好了伤疤忘了痛,我们都是健忘的人,我也不例外。
2000年5月,命运给了我一次机会,当时名声颇响的打工刊物《大鹏湾》邀我加盟。我离开工厂,成为一名编辑。后来才知道,我有幸当编辑是多么偶然。当时,我有篇小说发表在《大鹏湾》,要配照片,就交了一张登记照。这张登记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了我的命运。当时照登记照,背后的布上是印有标尺的,便于确认身高。可能照相时背景布没拉直,本来一米七七的我,照片上显示身高一米八三。当时《大鹏湾》招编辑,我是众多备选作者之一,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我的身高就成了优势,因为我们主编喜欢打篮球。当主编见到我本人时,多少有些失望,得知我根本不喜欢运动,是典型的“龟息派”,能坐着不站着的那种,颇为失望。好在我工作卖力,主持的几个栏目办得还有些声色,三个月的试用期后,终于留在了杂志社。后来我常想,如果当时照出来的身高不是这样,我将继续在工厂打工,我的命运会是怎样?我不得而知。
我们刊物是采编一体,从打工仔突然变成记者、编辑,那种兴奋可想而知。我在办公桌玻璃下压了一张纸条,上书“铁肩担道义”五字。我以为我能做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人。从2000年5月到2004年4月,我一直在这家刊物打工。现在回想起来,这几年间,我的改变很大。最大的改变,就是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了老油条。我似乎成熟了,但也丢失了许多品质。现在,当我有机会再次成为一名文学编辑时,我很珍视来稿中那些最初的、质朴的东西。而当年,当我走进《大鹏湾》时,我深信“铁肩担道义”,离开时,变得“著文只为稻粱谋”。是什么使然,我觉得值得深究一下。理想与现实之间,有着巨大的落差。当我在工厂打工时,我觉得《大鹏湾》是一份了不起的刊物,它为打工者说话,它揭露打工黑幕,在铁屋子里发出呐喊,我天真地认为记者是无冕之王,见官大三级。进了杂志社才知道,这份月发行量曾逾十万份的刊物只是一家内刊,没有全国刊号,差不多属“非法出版物”。而我们所谓的“记者证”,在深圳市宝安区范围内还好使,离开宝安就不灵。
我曾经试图为自己由一个理想主义者变为一个颓废主义者找到借口,我找到了一些故事。比如:进杂志社后不久,我和同事曾解救过一个据说是被强迫卖淫的女子,几个同事安排了她的吃住,第二天,我给她买了回家的车票送她回家,给司机钱让司机带她一起吃饭,后来得知,刚出宝安她就下车了,而据司机说,车一开,她就在打手机和朋友联络。而那时,我们这些所谓的记者们,每人腰里还只别着一个寻呼机;又比如:有人打电话给我说他准备自杀,他要把人生最后的一个电话打给我们。我约见了他,倾听他的故事,也做了必要的调查。他的故事很感人,从打工仔做到老板,后来工厂毁于一场大火,他坚持付清了所欠工人的工资,直到身无分文、走投无路。我劝他好好活下去,并为他写了一篇报道,文章发表后,在读者中产生了极大反响,每天都能接到一些转给他的信。后来我得知,他利用读者的同情心骗了不少钱。南山区的一位读者,出于对我们杂志的信任,一下子就被他骗了五万元,而我一直蒙在鼓里。开始他还会经常给我电话,或来杂志社拿读者给他的信,当我得知他骗人钱,在电话中质问他为什么骗人后,他就永远消失了。用余华的话说,像水消失在水中。那时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一个准备放弃自己生命的人,突然变得如此不堪?在他的内心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自责,觉得那些人被骗我难辞其咎。
这样的事经历多了,我变得多少有些冷漠。人心与人心间多了一层怀疑。
多年以后,我读到一本叫《人的问题》的书,书中提到“道德的运气”,每个人,面临着不同的“道德的运气”。我能指责他们,无非是道德运气比他们更好一些。如果我遇到他们同样的处境,我真能比他们的选择更高尚吗?我不敢给出肯定答案。因为假设的处境,和设身处地的感受有着天壤之别。刀子割在身上的痛,和想象一把刀子割在身上的痛没有可比性。同样是多年以后,我开始阅读一些佛家典籍,知道了“有相布施”和“无相布施”的区别,才蓦然觉醒,并为自己的过去而汗颜。那时打工者的处境比现在要严峻许多,而一份打工刊物,在他们心中,差不多就是最后的诺亚方舟。读者给予了我最大限度的信任,他们遇到工伤问题给我们电话寻求帮助,他们遇到情感问题给我们电话寻求安慰,他们把人生的最后一个电话打给我们,他们对未来抱有最后一线希望。而我呢,我对得起他们这生命最后的信赖吗?我是多么狭隘,仅仅因为一些欺骗就变得冷漠起来。“我本将心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这是他们的不幸。我忽略了另外一些故事。比如蛇口一位准备轻生的人给我写信说他是个同性恋者,很苦恼,想自杀,但在接到我的信后,他回信说他走出了阴影,并为当初的轻生之念感到羞愧。比如一位走投无路的打工者,生了病,手无分文,他决定到《大鹏湾》来试试,我给了他一点小小的帮助。多年以后,他几经周折找到离开杂志社当起了自由撰稿人的我,那时他已是上海某公司驻深圳的经理,事业有成,他很感激我,一直想着报答我。
然而,我还想追问一下,不是为自己开脱,而是希望更多的人想一想,又是什么,让他们,这些打工者,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这样一份刊物身上?
打工文学刊物,曾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甚至新千年之初,深深地影响着一代打工者。一份内刊,仅在珠三角月销量逾十万份,其中原因,像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深深影响过一代人一样,曲异而工同。打工者文化生活的贫乏,成就了当时的打工文学刊物。然而天地良心,我们当时并没有用全部的热情办刊,也未充分认识到自己其实能担当更多。
再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吧。我会说,一份非法出版物的力量是何其有限。我们时时面临着停刊的风险,我在《大鹏湾》做了四年,其中停刊两次,一次达半年之久。而我之所以进入杂志社,也是因为遇到了停刊,前面的编辑走了,而我离开杂志社不到两个月,《大鹏湾》就永久性地停刊了。但现在,珠三角的书报摊上,依然可以看到《大鹏湾》,聪明的书商知道这三个字的价值。现实像一盆盆凉水,渐渐浇灭着我曾经的激情。刊物随时面临停刊,我们的工作干干停停,既要编稿写稿,又要联系内地有刊号的刊物合作挂靠,刊物每停一次,发行量就要下去一半,又要想尽办法搞发行。前途未卜,风雨飘摇。一个北京来的骗子吹牛说有通天本事,能为我们拿到刊号,结果把杂志社上上下下哄得团团转。我清楚,我随时可能重回工厂。而妻子没有工作,孩子眼看要上学,总之是眼前一片黑暗。有的同事利用这难得的机会自考,而我,却常常借酒浇愁。
喝酒是常事,经常醉醺醺半夜三更被朋友架回家。有时喝醉了酒,一群人半夜三更走到海边,大笑、大叫、大哭,听崔健的摇滚。心中有太多的理想,但找不到通往理想的路。那时宝安有个大排档,排档前有几棵桂花树,我们常去那里喝酒,喝醉酒,或爬上树去,或把寻呼机扔进旁边荷塘,或把酒往头上倒。我们从晚上七八点喝到次日凌晨四五点,记得和一家报社的记者们喝酒后打过架,记得酒后在宝安的大街上顶着狂风暴雨踢翻一路的垃圾筒……半夜三更开车去布吉,醉醺醺回到办公室,当真是丑态百出。现在想来,何其荒唐。但那是我苦闷的打工岁月中曾经的真实。
细究一下,之所以这样,实在是在工厂呆得太久,知道工厂打工的苦,好不容易离开工厂,我不想再回去,受苦是次要的,当编辑让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让我经常觉得自己还是个人。这种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比如,怀里揣着记者证,在宝安,我不用害怕治安仔,有朋友被抓了,犆犃犔犔我,我还能从治安手中免费把人捞出来;比如那时开始禁摩,但我可以骑着挂有“采访专用”的摩托车上下班;比如我的亲戚朋友遇到劳资纠纷,他们可以不用去找劳动局,而直接找我……我知道,这一切,不是因为我怎么样,而是因为我这份职业。我不想失去这些可怜的既得利益,但又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溜走。我特别能理解那些提议禁止农民工进入北京、反对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学者,不管他们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并从理论上把禁止民工入城、反对取消农村户籍上升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我一眼就看穿他们的把戏,他们无非在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利益的蛋糕就那么大,突然多了这么多人来分,就有可能把本该给他的蛋糕切掉一块。中国的许多问题,其实都是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看穿这个本质之后,我自然就能理解那些学者为什么这样说。但问题是,怎么分配的游戏规则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而草根们又缺乏为自己争取蛋糕的合法手段。清醒者总是痛苦的,也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颓废,是不错的逃避。
2008年,女儿上小学五年级,一次家长会上,老师念了篇孩子的作文,题目是《给爸爸妈妈说说心里话》。那位同学说,她希望爸爸不要再喝酒了,说爸爸喝醉酒打过她。我妻子去参加家长会,后来她对我说,当时她听了,心里很鄙视那个没有教养的酒鬼家长。当她得知那文章出自她女儿之手,那酗酒打孩子的家伙原来是她老公时,她羞愧得无地自容。其时我不酗酒已多年。我想起来,有那么一回,我是酒后敲了女儿的头,那时,女儿三四岁吧。没想到,这阴影,一直埋藏在孩子心中。
其实不用讳言,打工近二十年,我一直努力做的一件事,就是脱离打工阶级,努力融入身处的城市。我并不觉得城市代表恶乡村代表美,处处有恶,处处也有美。我喜欢城市胜过乡村。我这样的说法,曾经被人指责为忘本,将来也许还会被人指责,但我想,我说出的是许多从乡下来的打工者的心里话。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只要他的幸福不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谁也无权指责。2008年在鲁院期间,有位作家给我们授课,他认为现在乡村被破坏了,到处修着一样的洋楼,乡间小路也不再是石子路泥巴路而是水泥路了,这位作家忧心忡忡,觉得乡村再也没有了诗意。我当即表达了我的愤怒,难道农村人就该住在破破旧旧的房子里,走在泥巴路上,来满足你这种虚伪的诗意?然而,对于多年前的我来说,许多年的努力,这个愿望依然是茫然的,融入城市,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理想有现实的差距,某种意义上扭曲着人心。麻木与沉沦,足足三年时间,我几乎没写什么小说,也负了铁肩担道义的初衷。所有外在因素都是借口,真正变化的是自己的内心,那些软弱、自我、逃避,轻易把理想淹没。
2004年,我离开了杂志社,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读书,写作。浮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我已过而立之年,也该想一想这辈子究竟想干什么,能干什么。我近而立之年才开始写一些“豆腐干”,而差不多三十五岁,才真正弄明白我为什么要写作。由最初的想找一份工作,到后来的想挣钱养家糊口,再到后来的觉得自己对提升打工文学有着一份责任。而现在,写作不再是为了这些,写作成为我和这个世界沟通的工具,成为我表达自己的思考与观点的手段。想起在鲁院学习期间,有同学说他一直把我引为对手。当然,他指的是文学上的。我感谢他对我高看一眼,但我对他说,我只把自己当对手,我要努力战胜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王十月,作家,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无碑》、《31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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