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春日的上午,张掖市梁家墩镇清凉寺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代斌及该村技术员来到驻张掖某部警侦连,双倍返还定金600元,并就他们的违约行为深表歉意。根据上级有关大棚菜种植计划和连队实际,警侦连于1998年9月29日和清凉寺村协商签订了育苗购买合同,并交付定金300元,约定取苗时付款。此事发生后,在连队官兵中引起了议论。对方当事人方知理亏,表示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依法讨回公道 不伤鱼水情谊
一个春日的上午,张掖市梁家墩镇清凉寺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代斌及该村技术员来到驻张掖某部警侦连,双倍返还定金600元,并就他们的违约行为深表歉意。
根据上级有关大棚菜种植计划和连队实际,警侦连于1998年9月29日和清凉寺村协商签订了育苗购买合同,并交付定金300元,约定取苗时付款。但当该连按约定时间取苗时,该村负责人却拒不履行合同,将菜苗高价卖给他人。虽然连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该村的违约行为仍给连队大棚菜种植造成了一定损失,并受到上级后勤部门的通报批评。此事发生后,在连队官兵中引起了议论。有人说能要回300元定金就不错了,有人怕影响军民关系主张不了了之。
针对官兵的种种议论和不同看法,该连指导员靳建平静下心来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担保法》中的有关法律条款,使大家做心中有法。当他们再次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遇到麻烦时,靳指导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法说理,并让对方阅读了有关法律条款。对方当事人方知理亏,表示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然而该连党支部“一班人”并没有得理不饶人,考虑到连队的实际损失,加之双方以后还有再次合作的可能性等诸多因素,经慎重研究,决定在依法讨回公道和不伤军民情谊的前提下,采取庭外调解的办法,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原载1999年6月24日《人民军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