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里淌出爱民的歌
最近,省水利厅与永康、玉环、龙泉等十个县(市)签订了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责任书,要求通过一年努力,使省重点扶持建设的十个乡镇供水保证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自来水普及率达百分之八十五以上,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这标志着我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拉开了序幕。千万农民将喝上优质饮用水,笔者感慨良多,激奋良久。
水,是人的生活乃至生命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水,人类便无以生存;没有水,人类便无以接续生命。在农村地区,虽并不缺水,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或因为没有处理好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部分群众喝不洁水甚至是污染水的现象,并不鲜见。喝了不洁水和污染水,久而久之,必然导致群众生活质量低下,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要求改水的呼声与日俱增。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责任,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拓宽投入渠道,认真抓好改水工作,保证群众喝上清洁水。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宁肯少上几个建设项目,宁可放慢一点经济增长速度,也要集中必要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把群众饮用水问题作为大事抓紧办实搞好。
这是一种可贵的群众观点,这是一种执著的为民精神。清水里淌出爱民的歌,为群众解决饮用水问题,无疑成了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生动缩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包括水质量在内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人们生活质量甚至是生命质量的第一要素。在农村,如果连基本的饮用水问题都解决不了,怎谈生活质量、生命质量?怎谈小康生活?更何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是我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或许,在有些人看来,唯有引资金、上项目、建工程之类,才是大事,解决农村地区群众的饮用水问题,只是一件小事,本不足道哉,也不值得操心。此言谬矣!表面观之,饮用水问题似是小事,然而它终究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丝毫小觑不得、怠惰不得。如果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必然令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当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时,我们又怎么保证群众心气畅顺、齐心协力奔现代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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