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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情亦"有情"

时间:2023-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不,一年多前在桥头街乡发生的一宗人身伤害案,法官日前审理时就"温柔"了一回。为此,余家要求王家赔偿各类损失6万元。男孩王某的祖父是一位既精明又懂法的老村官,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他深知问题严重、责任难脱,于是昼夜难寐,长吁短叹。对老人之死,法院认为纯属意外事件。经情与法的感化教育,双方得以达成"被告方不再借故闹事,承担原告2000元医疗费,原告撤回诉讼请求"的和解协议。

法律无情亦"有情"

人都说:"法律无情。"可在现实生活中,"法外开恩"的事却并不鲜见。这不,一年多前在桥头街乡发生的一宗人身伤害案,法官日前审理时就"温柔"了一回。

一天下午,桥头街乡某村男孩王某拿着一支医用注射器,同邻居一女孩余某一起玩耍。王某将注射器吸满水后,朝余某脸上猛射。就在两人玩得十分开心时,意外发生了——针头突然脱出,飞向余某并正中其右眼球,致使余右眼失明。前往医院诊治后,医生对余实施了换眼球术,余家前前后后共花费2万元。为此,余家要求王家赔偿各类损失6万元。可王家却穷得叮当响,东挪西借好不容易才凑了2千元给余,指望就这样了事。无奈,余家只好诉至人民法院,并降低要求,只求王家承担2万元医疗费了事。

男孩王某的祖父是一位既精明又懂法的老村官,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他深知问题严重、责任难脱,于是昼夜难寐,长吁短叹。由于实在无力赔偿,老人便四处奔波,以求把赔偿额降到最低。谁知一天晚上,老人在出外了解案子进展情况后,返回家中,竟因推门用力不当,摔倒身亡。为此,其家庭人员群情激愤,将老人之死归咎于余家,并提出条件,余家一要安葬老人,二要撤回起诉,否则就要将事情闹大。乡政府领导及当地法庭干警闻讯赶到后,多方做工作,才使风波暂时平息。

对老人之死,法院认为纯属意外事件。尽管表面看起来是因余家诉讼引起,但实际上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故原告方并无过错,被告方借此闹事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但考虑到被告家庭的实际困难,且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确实令人同情。因此,乡党政领导及办案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免矛盾激化。经情与法的感化教育,双方得以达成"被告方不再借故闹事,承担原告2000元医疗费,原告撤回诉讼请求"的和解协议。考虑到本案系限制性行为能力的孩童所致,且无故意,因此,法院依据公平原则,法理兼顾情理,批准了原告的撤诉请求,双方对此都表示能够接受。

——刊于2003年8月17日《波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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