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的基本矛盾
对于每一个人,活着就是希望并有可能达到幸福;希望并争取幸福就等于活着。
——托尔斯泰
任何人活着只是为了能够称心如意,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人若感觉不到自己幸福的愿望,他也就感觉不到自己是活着的。人活着不可能想像没有追求个人幸福愿望的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活着就是希望并有可能达到幸福;希望并争取幸福就等于活着。
人只在自己身上,在自己这一个体当中感觉到生命,因此,起初人以为他所渴求的幸福只是他个人的幸福。他似乎觉得只有他一个人活着,真正地活着。他觉得其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把别人的生命仅仅当作生命的类似物。人只是观察别人的生命,并且只从观察中知道他们活着。只有当一个人愿意想到别人的时候,他才知道别人活着,而关于自己他是确切知道的,知道他活着,连一秒钟也不会中止这种知觉。因此,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真正的生命,而把周围其他人的生命只当作自己存在的一个条件。如果他不愿意别人不幸,那只是因为别人痛苦的样子会破坏他的幸福;如果他希望别人幸福,那也完全不像希望自己幸福一样,即不是他希望幸福的那个人真正活得称心如意,而只不过是要别人的幸福扩大他自己的幸福。对一个人来讲,只有自己的幸福,才是重要的和必需的。
于是,在追求实现自己的这种幸福时,人才注意到这种幸福取决于别人的幸福。而在观察、分析别人时,他看到,人们,甚至动物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观。所有这些生物,都像他一样,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幸福,认为只有自己的生命才是重要的和真正的,而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只是实现他幸福的工具。他看到,每一个生物,完全像他一样,准备着为了自己的小幸福去剥夺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像他一样有思考能力的人的大幸福,甚至生命。而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人不由自主地会形成这样的想法,即如果这是真的(而他知道这无疑是真的),那么不是一个,也不是十个,而是世上一切数不清的生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每分钟都准备消灭阻碍他实现自己幸福的人。而且,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人就会发现,他视为生命意义的他个人的幸福不仅不可能被他轻易获得,而且大概会被夺去。
人活得越久这样的论断就越为经验所证实,人也就会看到他参与其间的那个由相互联系着的,一个想要消灭并吞食另一个的个体所组成的人间生活,对于他不仅不可能是幸福,而且大概会是巨大的灾难。
况且,即使一个人处于有利条件下,即他能顺利地和别人进行斗争,不为自己担惊受怕,理智和经验也会很快地向他指出,他以之为个人享乐品从生活中抢来的那些类似幸福的东西,也不是幸福,而仿佛是幸福的样品,给予他仅仅是为了使他更真切地感受到经常与欢乐并存的痛苦而已。人活得越久越能清楚地感觉到,欢乐越来越少,而苦闷、厌烦、操劳、痛苦却越来越多。岂止于此,他开始体验到精力的衰退和疾病的折磨,在眼看着别人生老病死的同时,他发现自己的生命(他只在此时才感觉到真正的充实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在接近虚弱、衰老和死亡。他的生命,除了遇到有可能被与他搏斗的其他生物消灭以外,按照自己的属性也只能是不断接近死亡,接近任何个人幸福连同个人生命都将被消灭的状态。人看到他自身所做的不过是和他根本无法与之搏斗的东西搏斗——和整个世界搏斗,他寻欢作乐,而实际得到的仅仅是幸福的类似物,并且总是以痛苦告终。可他还想永远保住那保不住的生命。人看到,他本人既不可能有永久的幸福,也不可能有生命。而他想要的幸福和生命只有别的生物才具有,这些生物他觉察不到,也不可能觉察到,而且他不能够也不愿意知道这些生物的存在。
那个对于他重于一切、为他所需要、他以为是惟一真正活着的东西,也就是他自身,终将要灭亡,变成骸骨、蛆虫,反正不是他了。而对他来说既不需要也不重要,他感觉不到是活着的那一整个由无数互相斗争着更替着的生物构成的世界,即真正的生命,才是永存的。因此,惟独人能感觉到的,人的全部活动都是为它而进行的这个生命,原来是某种靠不住的、令人难以忍受的东西。而在他之外,不为他所爱也不为他所感受和理解的生命却是惟一真正的生命。
只有他察觉不到的东西才具有他向往的特性,这不是人在颓丧情绪支配下所能想到的,这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想像,相反,这是十分明显的、毫无疑义的真理。人哪怕有一次想到这一层,或者别人哪怕有一次向他说明过,他也将永远不再抛开它,任何东西也不可能把它从他的意识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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