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有英雄
英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使用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也是人们争相仿效的对象。可以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英雄情结”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走了一程又一程,颇为深入人心。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英雄是指“才能勇武过人的人;不怕困难,不顾自己,为人民利益而英勇斗争,令人钦佩的人”。可见,英雄的特点就是以他人利益为重,并且有卓越的才能和品质。
但是,近年来人们的“英雄情结”却越来越稀少。特别是处在成长期又最需要英雄力量来支撑的青少年,对英雄更是漠视,取而代之的是各类“明星”。“明星”中,又以歌星、球星、影星为他们争相崇拜的对象。举凡歌星等辈的一个常用词、一个动作、一顶帽子、一款鞋都成了流行的符号。
我们的不少媒体,在这场声势浩大的造星运动中,也不甘示弱,对歌星等用足了版面,用足了镜头,如此还不尽兴,还需以增刊、特刊等形式对明星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可以说,各类歌星的曝光率最高。一般稍有点自己主打歌曲的歌星,全国人民都能认识他(她),由此可见宣传的力度。
不但不少媒体沉醉在明星的世界里,个别党政官员也热衷于用公款炒星,一时歌星价格出奇的高,终于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据闻有的省已出台文件,禁止政府部门公款炒星。
“明星”的走红,部分文艺作品、传媒对英雄的漠视,使得当英雄有些灰溜溜。鄙视英雄,实际上是人们道德观、价值观的一大倒退。
在宣传各行各业的英雄方面,传媒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英雄情结”应当是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一个品质所在。崇尚英雄,能够净化社会环境,提倡人人关爱的社会氛围;崇尚英雄,就是以英雄的气概,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地工作,无私地奉献。英雄,应该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灯!
载于《中国新闻出版报》200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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