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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的悖论

时间:2023-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成了一个悖论。事实上,现实的平等还是可能存在的。德国大文豪歌德曾和大音乐家贝多芬在1812年相会,并相伴度过了一个月的时光。尽管歌德和贝多芬一样,都是天才的人物,但是,在人格方面,他要比贝多芬逊色。贝多芬不向权势和地位低头的做法,是人格平等的最好写照。贝多芬的故事告诉我们,平等是可以存在的,一个人是否实现与别人的平等,答案有时不在于别人,而在于他自己。

平等的悖论

平等(equality)是西方民主的奠基石,是西方民众最为尊崇的价值观念。在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中,法国民众喊出的口号就是“自由,平等,博爱,或者死亡”。美国独立宣言也开宗明义地指出:“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平等真地可以存在吗?

不幸的现实是,人是生而不平等的。出生是一个随机的过程,当一个生命开始孕育的时候,没有人能够知道这个生命将出生在世界的何处,出生在哪个家庭,具有哪种肤色,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是聪明还是愚笨。

出生地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出生在发达国家和出生在第三世界国家就大不相同,出生在城市和出生在乡村也大不相同。这种差异不但是生活水准的差异,也包括长大以后机遇的差异和眼界的高低。

家庭的差异当然不可忽视。出生在上流社会家庭的孩子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拥有一切可能拥有的资源,长大以后还可以利用父母的社会资源更上一层楼,而对于出生在下层社会家庭的孩子而言,这一切则都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的。

肤色的差别,男女的差别,美丑的差别,以及才能的差别也无一例外地提示不平等的存在。有色人种(Colored people)容易受到歧视,女性不容易得到晋升,相貌的美丑和求职的难易密切关联,才能低下的人很少有发展前途。这样,先天的差异到了社会上,就变成了地位的差异,财富的差异和权利的差异。换句话说,个人的差异演变成了社会阶层的差异,个人间的不平等演变成了社会阶层的不平等。

既然不平等是与生俱来的,为什么西方的民众还要高举平等的旗帜呢?答案很简单,他们追求的是法律的平等。一个人,不管他的权力多大,地位多高,财富多巨,在法律面前,他的身份应该与一个无权无势无社会地位无财富积累的平常人一样。

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毕竟不是每天都和法律打交道的。相反,我们倒是每日每时观察到、感受到、体会到地位的不平等、财富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平等。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成了一个悖论。一方面,平等在理论上可以成立;另一方面,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却无法成立。

事实上,现实的平等还是可能存在的。它并不一定存在于法律,但是可以存在于人格。所谓人格,就是一个人的心理行为特征的总体。从人格的角度说,虽然地位、财富、权势存在着不平等,但是,一个人不必因为别人的地位、财富或权势高于自己就自觉低人一等,因而对人曲意奉承,卑躬屈膝。相反,尽管别人的地位、财富或权势高过自己,只要自我感觉人格上并不输于别人,他就可以在人格上和别人平起平坐。

德国大文豪歌德曾和大音乐家贝多芬在1812年相会,并相伴度过了一个月的时光。有一天,他们一同出去散步,远远看到奥地利的皇后和一群皇室成员向他们的方向走来,歌德立刻恭恭敬敬地站到路边,脸上显出谦卑的微笑,而贝多芬则抬头挺胸继续向前走去。贝多芬告诉歌德:“您大可不必这样做,贵族们的派头是愚蠢的……他们可以把勋章别在任何一个人的胸前,但这个人绝不会因此变得更优秀些,他们也许可能使一个人成为七品或三品文官,但在任何时候也造不出歌德或贝多芬来。”贝多芬痛心地对歌德说:“您对他们过分尊敬了。”

尽管歌德和贝多芬一样,都是天才的人物,但是,在人格方面,他要比贝多芬逊色。贝多芬不向权势和地位低头的做法,是人格平等的最好写照。贝多芬的故事告诉我们,平等是可以存在的,一个人是否实现与别人的平等,答案有时不在于别人,而在于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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