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开具发票
有朋自东瀛来,购得几件小小纪念品,但商品价值几何,纳税多少的票证一应俱全。并非索要,是人家经营者的自觉行为。联想到吾辈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时,常常会遭遇多样的尴尬,不免会生出诸多感慨。
买东西开发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便于税务机关收税和监督。近年来,税务部门在各消费点广泛张贴“请索要发票”的提示,承诺经营者拒绝给消费者开票,或者开了违法发票,消费者不但可以到税务机关举报,还可以拿着违法票据到税务局“报销”;正规的发票,消费者还可以参加抽奖。即便如此,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正当权益,还是往往被很温柔的拒绝:不是发票用完了,就是管发票的人不在,或者不开发票价格可以优惠点等等,总之,千方百计不开票。如果消费的是耐用大宗商品,索要发票还不甚难,倘若是日常生活用品之类的小商品,索要发票就常常会遭到白眼,甚至拒绝服务。不开发票的目的说白了就是偷逃税费。
当然,在很多时候,消费者不很在意发票,知道会自讨没趣,也不去据理力争去索要发票。这既说明消费者的发票意识、维权意识还很淡薄,还会带来三种后果:一是万一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消费者就没有了“讨个说法”的证据;二是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核定经营者应缴税款,造成税源流失;三是造成经营者之间税负不公。
作为一个成熟的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自觉索要发票和义不容辞出具发票是一种现代文明的体现。要使这种素质成为自然,在持之以恒提高消费者“发票意识”的同时,最根本的还在于加强管理、提高经营者的纳税意识。
(《张掖日报》2001年3月1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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