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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学与伦理携手并进

时间:2023-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干细胞具有分化功能,科学家希望通过研究使其发育成不同的人体器官,这样,将来就可以像更换汽车零件一样随心所欲地更换人体器官。这对于某一器官具有缺陷的患者而言,无疑是天大的利好消息。在生命科学最发达的美国,围绕胚胎干细胞的争论已经成为“全国辩论和饭桌讨论的话题”(布什语)。天主教及新教的某些派别坚持:在受精的一刹那,人的灵魂已经形成,因此受精卵也是人,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意味着谋杀生命。

让科学与伦理携手并进

林中侠

科学与伦理:几千年的欢喜冤家

如果说科学反映了人类对外在与内在自然世界的认识水平,那么科学研究就是为提高这一认识水平而去探索未知事物、揭示客观规律的种种活动。走出莽莽的原始丛林之后,人类正是依靠科学“金手杖”的支撑,才得以一步步告别愚昧,走向文明,征服自然,成为万物之灵。与此同时,科学也仿佛一个健壮的婴儿,它呼吸自由空气,一天天茁壮成长,成为庞然大物。如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止它的脚步。

而作为理性的社会动物,人类长期以来也形成了各种规则,以引导、制约自身活动,维持社会秩序。这些规则既包括由国家暴力制订并保障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凭借社会舆论维系不辍的道德伦理。不管是有形的法律,还是无形的伦理,背后都有共同的、普遍接受的主流价值观作为支撑。浸洇其中的个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其作为自身准则,并由此判断他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类个体,其活动必然受到当时道德伦理的约束。

毫无疑问,科学研究的主体是人。对于科学研究与道德伦理的关系,本场辩赛的正方开场就推出了一个三段论:人类所有的社会性活动都必须接受道德伦理的约束,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因此科学研究必须接受道德伦理的约束。从逻辑上看,无懈可击。

但真的这么简单吗?人类实践表明,现实并不总是与理论亦步亦趋,实然世界往往与应然王国大相径庭。科学与伦理,就如同一对欢喜冤家,有过相敬如宾、鱼水之欢的融洽,也有过剑拔弩张、分庭抗礼的冲突。伦理是君临天下的国王,是决断是非的裁判,是威严慈爱的老人;科学则是长着反骨的臣子,是蔑视规则的球员,是不知深浅的孩童……可以说,这注定是一场延续数千年的约束与反约束战争。

无论科学还是伦理,都处在变动不居的时间之流中。人类探索自然的触角越伸越远,科学前进的步伐永不停息:从古代丈量土方、观测天象,到近代学科分支、蔚为大观,到如今的数字技术、人工生命……道德伦理的标准也并非亘古如一、四海皆同:国人以前尊崇“三纲五常”,如今讲求民主自由;以前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今流行单身贵族、丁克家庭;西方人以生命为重,东方人却宁死不降;自由恋爱似乎理所当然,而在有的地方却被视为有伤风化,明令禁止……在人类发展的时空隧道里,科学与伦理这两条绵延无尽的曲线,有时接近,有时疏离;有时平行,有时交叉。

科学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宏观上,它包括选题、研究、评议乃至应用等多个环节,而不论任何环节,都要求研究的主体——科学家遵守诸如诚实、敬业等“职业道德”的要求。狭义上,它也可以单指对课题的探索过程。科学家仅和被研究者发生关系,当这种关系不影响第三者时,科学与伦理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无事。不是吗,古代学者在垄边田头演算勾股定理,当代科学家在实验室观察原子对撞,有谁会去追究他们的伦理问题?反之,当这种关系或其结果涉及时人的普遍观念时,就有可能产生激烈冲突,掀起轩然大波。在本场辩论中,两支队伍从有利于本方辩论的角度,对科学研究做了广义与狭义的不同界定。

在科学发展史上,引起人们关注与争论的,往往是对社会道德伦理标准产生冲击的重大命题。双方的冲突升级、激化之日,也是伦理观念亟待更新嬗变之日。人们还记忆犹新:欧洲中世纪末期,教会不仅凌驾于世俗政权,而且控制着社会思想,当时普遍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等近代天文学的先驱则指出,这是井蛙之见、自欺欺人;当时普遍认为上帝创造人类,而达尔文则告知,人类从远古的猴子进化而来。可以想象,提出这些在当时看来混淆黑白、颠倒乾坤的理论,是多么的惊世骇俗,需要多大的勇气。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一旦这些观念冲破世俗的阻挠,变得深入人心、妇孺皆知,近代科学也迎来了它的黎明,驶上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科学为人类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人类站在世纪之交的门槛,科学也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生命科学使人类征服自然的行为由外在自然转向了内在自然,即人类生命本身。这时,人们再一次发现,科学研究与道德伦理的关系重新让人焦灼不安:生命科学带给人类的是生命之火,还是瘟疫之盒?究竟是科学进步改变已经维系了几千年的社会伦理,还是它阻止科学前途莫测的冒险之旅?

胚胎干细胞VS克隆人:泾渭分明的主流意见

生命科学的发展。使人类自己制造新生命、从而改变人类的自然本性成为可能,这不能不引起包括伦理学家在内的多数人的关注。有人称,生命科学的每一个进步都伴随着伦理方面的争论。在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中,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克隆人实验的争论值得我们深思。主流意见对此泾渭分明的态度或许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科学与伦理关系的理解。

人类生命始于一个细胞——受精卵,受精卵通过分裂增加细胞的数目,更神奇的是,它还可以分化成不同种类的细胞,进而发育成不同的人体组织。在胚胎和成体中,都有这种尚未分化的原始细胞,即“干细胞”。由于干细胞具有分化功能,科学家希望通过研究使其发育成不同的人体器官,这样,将来就可以像更换汽车零件一样随心所欲地更换人体器官。这对于某一器官具有缺陷的患者而言,无疑是天大的利好消息。而且干细胞还有望治愈诸如白血病、帕金森氏症等今天的“不治之症。”干细胞研究具有极高的医疗价值和光明的商业前景。

干细胞分为全能型和专门型两种。前者具有形成完整个体的分化潜能,可以无限增殖并分化成人体的200多种细胞类型,进而形成人体的全部组织和器官;后者只能分化成一种或密切相关的两种细胞。问题是:最具研究和开发价值的干细胞只能从早期胚胎中提取,而为提取干细胞将不得不“杀死”胚胎。在生命科学最发达的美国,围绕胚胎干细胞的争论已经成为“全国辩论和饭桌讨论的话题”(布什语)。争论的焦点在于:胚胎是否算人?如果算,从什么时候开始?

在这一问题上,宗教界的观点就不统一。天主教及新教的某些派别坚持:在受精的一刹那,人的灵魂已经形成,因此受精卵也是人,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意味着谋杀生命。犹太教则认为:体外受精产生的胚胎,在植入母体后才算人,由于胚胎干细胞是从那些废弃不用的体外受精产生的胚胎分离出来的,因此这种做法不算不人道。

宗教界尚在争论不休,科学家已经表明了态度。今年,先后有8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站出来,呼吁布什支持这项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光明事业”。而处在旋涡中心的美国总统布什,经过长时间的举棋不定,宣布对已有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研究提供资助,但不支持开发和利用新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他的助手说:总统相信生命是神圣的,他不希望任何生命因为研究而被摧毁,但对于已被毁掉的生命、已被毁掉的胚胎,是可以进行研究的。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有关克隆人的争论。当人们还在对克隆羊多利的诞生惊喜不已时,人类克隆自身的传言已经在迅速蔓延。前不久,美国人扎沃斯和意大利人安蒂诺里等联合宣布,将尝试克隆人类。一时间,各界纷纷口诛笔伐。人们指出:且不说克隆人目前还面临着技术不成熟的风险,在伦理层面,克隆人必将造成人伦关系的混乱,是极其危险的人类实验。更有伦理学家指出:克隆人实验违反了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不伤害原则:它伤害了被克隆人。克隆人涉及到技术问题,它使人类本身成为实验品。试想,如果克隆出来的婴儿带有严重的残疾,我们是否只能残忍地看着他痛苦地生活一辈子?

其次是自主原则:人的特殊的优先权在于,每个人都有其自身不可重复的特性,被克隆者作为人的独特性被粗暴的践踏了。

第三是平等原则:克隆人过程中,存在着设计者与被设计者的关系,这显然是对平等原则的侵犯。

正是由于克隆人违背了生命伦理原则。这一做法遭到了科学界、政府和许多组织的联合抵制。8月7日,美国科学院举行有关辩论,大部分科学家对克隆人“三剑客”猛烈抨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人类基因组伦理委员会及各国政府,都对克隆人表示明确反对,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反对克隆人的浪潮。

胚胎干细胞研究与克隆人实验,都是生命科学领域的前沿课题,而全世界的主流意见却截然相反。从这一并不十分恰当的比较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判断一项科学研究是否符合道德伦理,是否应该得到支持,依据的不是某一派别的伦理标准(正如本场辩赛反方所讲:回教有回教的伦理,基督教有基督教的伦理),而在于它是否符合为全人类造福的宗旨。可以说,为全人类造福,就是科学所应当遵循的最高伦理。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成功将帮助众多疑难病症患者摆脱痛苦,具有不可估量的医学价值。尽管它有悖于某一宗教派别的伦理标准,尽管罗马教皇称其“毁灭生命,破坏伦理”,但世界上多数明智之士还是给予了应有的宽容与支持。反观克隆人实验,尽管它以帮助不孕夫妇享受天伦之乐为借口,尽管它有可能在技术层面保证万无一失,但它给世界带来的将是难以预见的恐慌,冲击当今世界伦理学的普通标准,遭到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围攻也就不足为奇了。

伦理标准有其不确定性,但为全人类造福即是科学研究恒久不变的最高宗旨,也是它的出发点。在辩论过程中,反方同学以回教科学家到设在美国的中国科学家实验室工作为例,抓住道德伦理标准的模糊性大做文章,令正方一度无所适从。他们巧妙回避了科学研究所应遵守的最高伦理标准——造福人类。正方虽然对此有所阐明,却没能进一步深入,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科学伦理携手,共同造福人类

科学发展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仅仅在几年前,人们刚从“多利”身上对基因获得一知半解,今天,“克隆”这一词语的应用已有泛滥成灾之势;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日益进展,科技伦理、生命伦理、基因伦理的概念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科学,因其发展进入了人类对自身生命的探索与改造阶段,使其与道德伦理的关系变得前所未有地密切起来。在科学技术取得强势地位的今天,要求伦理学对生命科学给予特别关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被誉为“伟大的科学创举”的“人类基因组计划”(HGP)是吸收世界顶尖科学家参与、代表生命科学发展最高水平的庞大工程,它将从整体上阐明人类遗传信息的组成,识别人类全部的基因结构并研究其功能和表达调控方式,在分子层次上更深入和全面地认识人体,为战胜各种疾病、增进人类健康而努力。数年来,基因组计划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预测2005年即可完成基因组全序列的测定。根据美国科学家艾瑞克·兰德博士描绘的蓝图:到2010年,人类可以通过基因测试实现某些疾病的预防,大多数医生开始使用基因药物;2020年,基因药物将对癌细胞进行跟踪并有效地攻击; 2030年,基因技术被普遍地用于疾病预防和治疗。

生命科学的发展为人类带来了福音,也敲响了警钟。例如,运用基因技术进行包括“克隆”在内的人类生殖干预使人类有可能按照自身需要改造生命,提高生命质量,但生殖方式的改变也对传统的伦理道德提出了挑战。综合研究者的意见,生殖干预将产生如下负面影响:

传统的“生物人”与“社会人”的界限将因此变得模糊不清,现有家庭伦理将发生扭曲;

当有人出于个人或集团利益,抢夺基因或强注基因专利时,生命与商品的法律界限难以确定;

个人的基因隐私及其保护成为问题,特别是基因测试的结果有可能对被认为基因低劣者产生歧视;

如果没有一定的规范,生殖技术的滥用将给人类社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基因结构重组的结果将传给后代,这种持续影响涉及到改变人性的道德限制和对后代的责任问题。人们对其结果无法预料。

伦理学家谈到克隆人实验时,强烈表示:这之所以是不道德的,并不在于人的繁殖因而走上了“非自然”的道路,而是因为这种方式等于是在为了他人的目的或者他人的思想对人进行计划和利用。这种意图的无耻不在于对人的自然地进行干预,而是因为它把当事人工具化。

生命科学以其迅猛的发展态势及其与人类本身的强烈关联,在伦理方面受到了特别关注。在这些全新的问题前面,人们已经而且还在作出种种努力。在有关研究组织里,成立了众多的伦理问题委员会,“人类基因组计划”中5%的经费专门用于伦理问题研究。

1996年,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海德堡会议通过《关于遗传研究正当行为的声明》,其伦理委员会的主要原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人类基因组是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

坚持人权的国际标准;

尊重参与者的价值、传统、文化和完整性;

承认和坚持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1998年底,联合国批准《人类基因组与人类权利的宣言》,明确指出:在生命科学的所有研究中,知情同意是最重要的原则。

但是,由于伦理问题的非强制性,对包括生命科学在内的所有科学研究,其伦理约束仍然主要依靠科学家的理性判断和公共舆论的监督。科学的自身要求及利益集团的支持,使其具有越来越强的“自在性”。甚至作为道德伦理体现的法律也难以阻挡克隆人的问世:一意孤行的安蒂诺里表示,如果有必要,他将在国际海域的一艘船上将克隆人实验进行到底。

科学与伦理,就是这样一对悖论。普通人总是遵循当下的伦理标准并希图其“放之四海”;而一旦失去突破禁区的锐气,科学研究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对商业利益,国家利益的追逐只会使矛盾更加尖锐:英国政府之所以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不排除其与美国争取主动权的考虑。科学与伦理的协调发展,是人类永远追求的梦想。伦理是舒缓的河床,科学则是奔腾的江水。河床约束着江水,江水不断冲击河床。有时候,为了不让河水泛滥成灾,做些适当的疏导也许更为明智。尽管摆出了一付严防死守的架势,但当耳边传来克隆人的脚步声时,我们应当作好必要的准备。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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