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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迫害律师

时间:2023-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洪跃年律师是在履行律师职务时遭到非法迫害的。民警要检查洪跃年的证件,理应首先出示自己的证件。郑志强迫害律师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公开揭露,登在第1版,还发表评论,这件事做得实在太好了,为律师撑腰,维护了法制的尊严,也是对那些随意嘲弄法制原则者的一帖清醒剂。

不准迫害律师(9)

1985年6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条触目惊心的报导:福建省晋江县石狮镇公安分局副局长郑志强,执法犯法,殴打、拘禁律师,被依法逮捕;《人民日报》还发表了短评。读后久久不能平静。

洪跃年律师是在履行律师职务时遭到非法迫害的。民警要检查洪跃年的证件,理应首先出示自己的证件。洪跃年提出了这个正当要求,却触犯了他们,把这看作“狂妄”,竟非法动用手铐、电警棍,强迫洪跃年下跪,关他的禁闭,仅仅4个小时,就被折磨得神志不清,8处外伤。

在那“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日子里,法制原则遭践踏,民主制度被破坏,中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找不到一位律师。在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加强民主、健全法制的今天,律师制度得到恢复,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担任法律顾问、处理非讼事件等方面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欢迎和尊敬。实践证明律师制度是一个进步的制度,当一名人民律师,无上光荣。

可是,为什么不断发生不尊重律师、侮辱律师,甚至公开殴打、拘禁律师的事件呢?为什么这些事往往又发生在执法者、掌权者身上呢?究其原因,与我们国家长时期的封建统治有关。很多人不熟悉、不懂得维护民主制度和法制原则的重要性。再加上50年代后期出现的、以后日益严重的“左”的错误影响,至今没有完全肃清。像郑志强那样的执法者,自恃有权,任意践踏法制,迫害无辜,就是封建特权思想和“左”的错误影响的产物。这是党纪国法所绝对不能容许的,也是人民群众所不能饶恕的。

郑志强迫害律师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公开揭露,登在第1版,还发表评论,这件事做得实在太好了,为律师撑腰,维护了法制的尊严,也是对那些随意嘲弄法制原则者的一帖清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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