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印象中,官是稀少的。那会儿能见上个公社干部,也会顿生几分敬畏。后来自己当兵转业,也到机关里谋得一份差事,官就见得多了一些,但也还是屈指可数的。可现在不同了,机关里的官就像三月里上了化肥的麦苗儿一样疯长。“五官科”、“六官处”随处可见。
说实话,现在助官疯长的渠道也确实太多了。一是“合法”的,如有的按照上级规定,一个一百人的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可达60个以上。二是“合理”的,有的地方和单位,很会在机构上做文章,纷纷要求增设机构,一旦批准,自然要给一批人带来官运。三是“加强”的,有的单位以“加强”领导力量为借口,超职数、超限额配备干部。上面超了,下面就上行下效。四是“高配”的,如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叫“低职高配”,即科级单位可以配处级领导,处级单位可以配厅级领导,以此类推。五是“感情”的,有的地方,上有感情倾斜,下有感情联络,常常来个“曲线救国”,使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个官帽儿。有了这些门道,官的疯长就不足为怪了。
封建时代,统治者为了构建监控网,官员的委任逾制超限,官署的设置叠床架屋。从汉代开始,设有县令、长、丞、尉、公卿、大夫,均为正式官衔,称为“长吏”或“大吏”。以下是“胥吏”或“吏胥”、“小吏”,虽不是正式官员,却也人员庞杂,职称繁多。《汉书·百官表》中记有“大率十里一长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不过,先秦时代虽然号称百官,但按杨雄所记,不过25种,只是到了隋唐之后,百官之说才名副其实的。官冗之患,危害极大。这一点就连封建帝王也看到了。当年咸丰帝就对清时州县官冗问题深为惊讶,他在1851年的一个批注中写道:“一州一县何至盈千累百之多?”
难怪元人张养浩在《三事忠告》中说:“人徒知治民之难,而不知治吏为尤难。”此语实为至理。民由吏治,故而治吏为先。
官的疯长,说白了,也是一种腐败现象。“塘里鱼多水不清,世上官多不太平”,官多了,势必造成把关不严,良莠不齐。故而,裁撤冗员,澄清吏治,实为当务之急。
(原载《中国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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