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半天加起来等于一天,这似乎是一道小学生都可以做出来的简单计算题,但是理论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别,而这个小题目也并不例外。
先请看一个句子:“我等你半天了。”太普通了,也许大家的第一个感觉都是这样的,也不难听出它的弦外之音,这里的“半天”有实指与虚指的歧义。但是再请看一组比较,这个原封不动的句子出自不同人之口,表达的意义更是多种多样。好友之间说这样一句话,很可能是在车站、码头、闹市等地方呆了很久,带有一种陈述和埋怨;若是换成了一对恋人之口,隔秒如隔年,一秒钟可能顶得上一年的时间,那表达的往往含有撒娇的意味,其实时间并不怎么长;而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做贼心虚,生怕被擒的他们一听到警察口里说出的这句话,只会感到惊恐万分,因为他们知道这不仅代表他们的行踪被发现,也意味着等待他们的将是恢恢的法网。
好了,这时把“半天”换成“一天”,会有什么效果呢?如果一人对好友说“我等你一天了。”往往就是一整天的时间,不会有人把一个小时夸大成一天的;恋人之间说“我等你一天了”,这和两个“我等你半天了”可绝对不同,前者是基本上到一天的时限了,而后者仅仅是一种重复而已;警察与罪犯的对话中如果加入了这句话,那么除了胜利者与失败者的感受以外,就只能剩下警察一天的疲劳了。
这就是语境的魅力!人们不仅要利用自己的语言知识准确地表达和理解话语的含义,而且还必须善于利用语境衬托自己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处在不同的具体环境中,词语意义就会发生迥然的效果。人的主观因素不仅能培养出自己的性格和谈吐的风格,也能让一道乘法等式的中间变成不等号,无形之中缩短了半天的时间,让处在语境中的人们的生命能够延长几个“半天”。陈望道先生曾在《修辞学发凡》这本著作中指出构成具体环境的六种因素: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何如,而在这里“何人”这个因素就决定着整句话的言外之意。
此时,回过头来想想看,为什么两个“半年”相加的答案永远不会让人怀疑不是“一年”呢?即使更短一些的“半周”、“半个月”也并非怀疑对象,这就是其中也涵盖了约定俗成因素的原因了。半天的时间比较短,用来表示夸张并不会感到不妥,而如果用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时间来表示,那就违反语言的用法规范了。
“我等你一天了”≠“我等你半天了”×2,相类似的还有“你怎么半天才回来?”“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你家。”那么“一天”≠“半天”×2也就丝毫不可怪了。
(发表于2003年10月25日复旦大学《雅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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