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大意是:万事孝为先,一个讲孝道的人,父母在世的时候,一般不应出远门去求学、旅行、创业或者做官。一定要出远门的时候,也要告诉父母自己将要去的地方、去干什么、计划怎么干、什么时候回家,并征得父母的同意,尽力安排好父母的生活,使家中的父母安心,免去其无谓的牵挂和担忧。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略带不发达社会封建思想的烙印。
我祖父是一位私塾先生,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年轻的时候有满腔的爱国热情,参加了焚烧日货的运动,并随一批热血青年加入了中国国民党。只是被曾祖母哭着以“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堂皇理由追回了家,才老老实实地在本家祠堂从事私塾教学这门古老的职业。老人家写得一箩筐好文章,又是远近闻名的书法老里手(行家)。因此,方圆十里的匾牌、碑刻、红白喜事、年节对联,多是他的墨宝。祖父为人帮这些忙从不收取报酬,买些文房四宝赠送于他就行了。现在我所珍藏的唯一“宝贝”,就是一本祖父用过的,清代著名的诗人书法家何绍基的毛笔字帖。何绍基为官勤政廉洁,任职两年就得罪权臣,受谗言所害,降官调职,兹后愤然辞官,创立草堂书院,讲学授徒,流落民间。其所题“情未静时诸安作,事外间观悟自生”诗句,被我祖父工工整整地抄在帖上,奉为座右铭。其大意是:虽以至此,就应该抛却一切杂念,用我自己的良心去行事。祖父遵循古训,从此未再远游。
父亲在祖父的教导下,念书至高小,在那个年代、那个穷乡僻岭的地方也算是读书人了。60年代初被选拔到县城工作,经常去隆回、城步、洞口等处搞采购和社教工作。由于有文化,工作热情高,方法又好,领导们蛮喜欢,常常评先进,可是却经常远离祖母。父亲在四兄弟中排行最后,是祖母的心头肉,祖母不干了,以同样的理由闹着将父亲调回了本区公所的一家饭店负责。一下班,父亲的自行车就骑回了家。种田、挑水、淋菜、做煤球“包打天下”。是个地地道道的远近闻名的好孝子。父亲遵循古训,从此亦未远游。
70年代末,全国恢复高考制度,我考入省府读书。有幸穿梭于岳麓山下、橘子洲头、烈士公园、船山学社。一卷卷诗篇、一位位伟人、一段段历史,无不令人感慨万千、热血沸腾。特别是爱晚亭的风景,不愧为岳麓山一绝。在这里,我领略了山色苍翠的春天,月明风清的夏天,层林尽染的秋天,白雪皑皑的冬天。我特别喜爱爱晚亭周围的秀丽风光,她硬是将唐朝诗人杜牧的《山行》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之意境体现得淋漓尽致。心里想:农村里生长的我终于可以脱胎换骨,在这美好的环境下一展身手了。不料,毕业前,父亲来信和我商量:母亲身患重病,可否争取回本县工作。是这个家族遗传的命运吧!我默认了。
祖父、父亲、己身都不折不扣地遵循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谈不上后悔,因为我们既延续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逐渐地从乡下挪到了县城。这样一步一步算起来,儿子到省城,孙子到首都,曾孙出国,无论是传统美德还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我的玄孙一定可上九天揽月了。
毛泽东《满江红》词云:“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的后辈揽月又何须待玄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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