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心路独舞
如果你要问我到美国后改变的生活习惯有哪些,我马上想到的是,那些从小养成的食品卫生习惯如今都没有了——苹果在身上蹭一下就吃,自来水接到杯子里就喝,大米不用淘直接煮饭,等等。更神的是,我在美国不怎么注意食品卫生却从没出过一次食物中毒之类的事情,不得不承认,美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可真够到家的。
说起美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细致周全,我想起了之前的一次经历。2014年7月初的一天,我在当地的会员制商店Costco买过一箱白桃,没几天就全部吃完了。7月中旬的一天,我接到Costco商店的电话,问我吃过白桃没有,吃过后有没有不良反应,并告知这批白桃的包装公司在实验室随机抽样检测中发现了微量的李斯特菌,目前尚不能确定是这批桃子存在问题,还是样品在放置期间被污染了,让我们加倍小心。我赶紧在电话里说桃子都吃完了,我们都没事,谢谢关心。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谁知道7月下旬,我收到了包装公司的一封信,大意如下:
本公司决定召回2014年6月15日至7月19日期间销售的黄桃、白桃和油桃,因为这些产品有被李斯特菌污染的可能。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尚未因此导致任何疾病,也不影响目前正在Costco出售的食品。
销售记录显示,你可能购买过一箱桃子,箱子上有CA6910标志。如果你购买的桃子确有上述标志并且是在6月15日至7月19日期间购买的,请扔掉剩下的桃子,然后携收据到当地的Costco领退款;如果你是在7月19日以后购买的,你购买的桃子没有任何被污染的危险。
本公司这次的召回旨在保证食品安全,让公众能对我们的产品有信心。对可能给你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果你已经吃了桃子并因此对健康担心,请马上看医生。若对本次召回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网站联络本公司。
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因为美国法律的威慑力,美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多数如上述桃子事件一样以企业的主动召回为主。联邦政府还设有明确的食品召回监管机构,分别是美国卫生部下属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若企业没有及时召回不安全食品,上述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警告、曝光、强制性禁令、扣押或查封产品、刑事起诉等,而且这些制裁可同时进行。有了这样的威慑,主动召回只能是食品企业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唯一的选择了。
美国还有详细周密的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比如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美国国产和进口的肉类和蛋制品的安全、正确标识和包装,其雇员有9000多人,下设15个地区办公室、3个实验室和培训中心,在全美各地的相关食品生产厂家都派驻有专业人员,监督其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医学设备、放射性设备、兽药和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除肉类由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监管,酒精含量超过7%的饮料由司法部烟酒枪械炸药局监管,非瓶装饮用水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监管,瓶装水由各州政府联合监管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几乎负责规范美国境内所有的食品安全和标签使用。美国联邦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链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个站点,帮助消费者查找准确、权威的信息。
美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一旦被查出有问题,食品供应商、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常会直接导致公司倒闭,相关责任人入狱。完善的法律、尽职的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最大限度地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美国居住了近20年的我几乎改变了从小养成的食品卫生习惯,而且,对美国食品这样有信心的不仅是我,不久前视察超市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不是拿起桃子就直接啃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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