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王丹枫
心在流浪,身体就跟着流浪。
我是一个有家的流浪者。跟所有来到城市打工的外乡人一样,春节我会拎着大包小包加入春运返乡的汹涌人潮中;正月初六一过,我照例会带上家里准备的腊肠、腊肉,再次挤上被塞得满当当的列车回到我工作的城市。像例行公事一般,上车、下车,百无聊赖。
年纪大了,年味也在年复一年地流失,再没有盼年的兴致了。现在春节回家,更多的念头是想多陪陪父母,一年我们顶多有两三次回家跟他们团聚的机会,而每次就是短暂的一周时间而已。父母早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往后的日子注定都是扳着手指头过了。
跟父母坐在一起,听他们聊家长里短,他们总会提到自己的心愿:“儿啊,别挑了,人就这么一辈子,跟谁过不都是一样?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要你结婚了,我们的心愿就算了啦。”听多了这样的“唠叨”,我心生烦扰,爸妈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无趣?那时很想离开家,虽然他们知道每次提起这些我都会不开心,但每次他们还是会一遍遍给我“暗示”。
去亲戚家拜年,跟长辈们聊天也会心生隔膜,他们都会说:“现在回来,你就是客人了。”听了这话,窘到无所适从,我究竟该以怎样的姿态,才能找回曾经与他们相处的感觉?一句“孩子大了,就是客人”的现场宣判,无意间割裂了连接亲情的那根线。
这几年春节回到乡下,村子变得面目全非,记忆中的老屋早就被清一色的楼房取代了。在村子里溜达,以前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了,在村里疯跑的娃崽们都不认识,即使跟同龄人碰了面,也只是客套地寒暄几句。家族聚会,我也是独坐一隅,亲戚们聊得开怀大笑,我却没有任何笑意。为了营造气氛,他们让我讲一讲我所在城市的新鲜事,而我所谈的话题他们听后表情寡淡,有时用“哦”来附和一下。太没意思了,我越来越想回城了。
薄情寡义——我现在也是这样的人吗?身在故乡是异客,流浪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与一般认定的返乡应有的惊喜相颉颃,我成了一个矛盾纠结的人——在流浪中想家,回了家却在无家的感觉中难过。
于是,我渐渐地发现,灵魂如果没有栖息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是在流浪。春节回家,家只是我们流浪时愿意反复去的一个站点。一旦假期结束,返回居住的城市,心里瞬间空落落的,像失了魂一样。“年”就这么过去了,城市里的人们川流不息、疲于奔命,拼凑出一部五味杂陈的现实物语。依然是两点一线的都市生活,乏味到了极点,但为了活着,你得继续乏味下去。从此生命进入了一个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的“怪圈”,命运注定我将会长期在异乡的镜花水月里寻找自己的身份。
家究竟在哪里?我到底算哪里人?在城里买了房子,为什么还是无所依托?混居城市多年,最头痛的为什么还是方向不明?在城市,我永远融入不了,永远是外乡人;回到故土,那个我日思夜想的小山村,成了只可怀念不能归还的梦里故乡。
举目四顾,寻找身份认同的外乡人,又岂止我一个?
去年春节回家,见到了好些年没有见面的夏哥,他从武汉大学生物工程系毕业后去美国留学,现在拿到了绿卡。夏哥曾在微博中写道:“家乡作为记忆符号正在被篡改,也被我消耗。我觉得家乡是我最宝贵的干粮,但我正在使用它,它会越用越少。”妻女都在美国,拿着高工资,但夏哥依然无所依托,依然在流浪漂泊。这次回到家乡,起初的怀旧感被陌生和失落填满,他也被亲戚和父老乡亲当成了客人。夏哥说,那年油菜花开的时节他离开家乡求学,此生注定是一次没有回程的流浪。返美时,夏哥带走了《老子》、《庄子》、四大名著,还有全套的金庸和张爱玲全集,他说多带点儿,女儿长大后会看,他和老婆老了就靠这些过日子了。
英国小说家毛姆说得好,有些人诞生在某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地,他们就像过客,那些孩提时代再熟悉不过的小巷和打谷场,对他们来说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驿站罢了。也许正是对家乡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游子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而这个“永恒寓所”也只是地理意义上的一个地标,心灵上注定了会居无定所,流浪漂泊。
带着根去流浪的古人白居易早就说了:“我身本无乡,心安是归处。”家乡历来都是个文化价值大于地理价值的载体。时代的车轮总是诱惑着年轻人离开家乡,去人多的城市,那里有闻所未闻的霸道磁场,可一旦去了,就再也无法挪步离开,这就是当今众人的境遇。
生活逼迫我们就范,每个流浪者所经之地都是一处驿站,我们不是匆匆过客,就是过客匆匆。灵魂无家可归时,我们就成了彻头彻尾带着根流浪的“大地上的异乡者”,究竟浪迹何处,流向哪里?而这些终究只是生命的形式和走向罢了。你要做的,就是带着根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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