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李 婧
28岁以前,我都是耻于提及自己的家乡的。
家乡在这两年才从“县”变成“区”,仿佛等待了10年,这里的人们才风风光光地给自己贴上“南京人”的标签——但其实骨子里还是没有城市居民的认同感。
在字典里,我的家乡的名字和另外一个地名列在一起,“溧水”“溧阳”同为地名,没有更深刻的含义。但奇怪的是,说到“溧阳”有人知道,说到“溧水”却没人知道。
作为不知名的小县城,它也乐得自在地存在了千百年,好像《桃花源记》里写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小时候的生活大抵如此——在城镇的中心读书,周末便去乡野间游荡。春天山花烂漫,秋天麦穗金黄,三伏天孩子们“扑通扑通”跳下水库池塘,三九严寒大雪纷飞冰冻三尺。
四季在我心中是分明的,每个节气都有该吃的食物和该做的事。大人们会教你:清明谷雨喝茶,九九重阳吃蟹。每逢大的节日,都有“瞻节”(结婚后的子女带着孩子到父母家送礼)之俗,有着隆重的仪式,会做特定的糕点和鲜食。
龙虾这种玩意儿,在20世纪还是孩子们的垂钓之物。偷偷抠一块肥肉做成诱饵,站在村尾的池塘边钓虾,一钓就是一下午。拎回来满满一桶龙虾,不负责任地交给大人。他们负责去剪、去炒,我们只负责吃桌上的美味。
我很怀念外婆家村口的芦苇荡,在风中摇啊摇,像迎宾的侍卫,告诉我们假期到了,快到乡间来玩耍。
我和兄弟姐妹们会一人拿一根长长的芦苇,浩浩荡荡地在村子里行走,走过的地方仿佛一片辉煌,号召了更多的孩子加入。
然后我们会去麦田里,捉迷藏也好,分队打仗也好,骑着自行车乱窜也好,没有什么特别要完成的事,就是在那里想出各种名堂和大自然交朋友。
秦淮河流经村口,我们常去那里的大桥下看淙淙的流水,数河上的沙船。渔民们放好了网,我们调皮地把炮仗扔到河里,妄想炸出一条条鱼。有时候在河边捡到了山芋,就用一堆乱石头搭起灶台,生火烤。
最爱的事就是野炊,不管烧的、烤的是什么,只要看到火升起来,就有一种仪式感。
夏夜的星空也是极美的。一大家子人躺在院子里的凉席上,看点点繁星。
最热的时候,就躲在家里,坐在堂间,等着村子里有人叫卖冰棍。我不知道卖冰棍和卖油条的是不是同一个人,反正他们都骑着自行车,忽然出现。人们揣着一两毛钱围过来,然后拿着食物散去。
我很喜欢给外公剪头发的剃头匠,他总是很优雅,带着自己的工具箱,刷子、剪子在皮革上抹一抹,然后就给外公抹上满脸泡沫。
下午静悄悄的,黑猫在堂间走来走去,我搬着板凳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不会寂寞,因为广播里总在讲着故事。
我见过村里人杀猪,那场面尤为壮观,是场仪式。
猪被吊在人来人往的院子里——破膛、浇开水……猪会发出极其撕心裂肺的叫声,我捂着耳朵,看到血汩汩流出。
杀别的牲畜,也不留情面。鹌鹑、鸽子、野兔、鳖、鱼……都是来自山野湖间,仿佛这里的人自古就与自然约定了相处的法则,不需要愧疚。
但到了我这一代,嘴上吃着野味,对杀生却很抵触——大概是教化的结果,人被驯服到连杀鸡声都听不得。
自给自足的生活不仅在食物上丰足,还在家居的方方面面——砍倒了参天大树做家具,劈开了竹子做藤椅,用河里捞的沙混水泥砌房子……人们的生活所需,都来自山野间。
我最怀念的是人们相聚时的气氛。不管是周末围坐在一起打麻将,还是节日里闹忙的仪式——擀面、和馅儿、包包子,用毛笔在红纸上写很多字,用筷子在糕点上点一点红,大锅大灶蒸出来的菜热气腾腾,用纱布隔着端上桌。
这不仅在过年时有,在元宵、端午、中元、中秋、腊月里都有。
孩子们就在砧板、茶缸、煤炉、八仙桌之间窜来窜去,这里添一把柴火,那里偷拿一块切好的白斩鸡。反倒是正儿八经地坐上桌时最没有乐趣,大嚼两块香肠、排骨,放下碗筷立马就奔到田野里去了。
我们对自然与社会的感知都不是电视里或是大人们教的,我们只是看着长辈们挖荸荠、采菱角、摘西瓜、打枣子、搭葡萄架子,就懂得了各种生物自然生长的道理。
婚礼、丧礼、祭祀,人情风俗都在生活中习得。好像每一代都有那样一个传道授业的人,告诉大家活动的每个环节应该怎么做。渐渐地,随着老人的离去,这些事与物也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到了21世纪,村落渐渐消失。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童年的记忆就被蒙上了一层纱,被封存在了土地里。想起来的时候,好像一切都很远很远,甚至真切地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夏天的池塘里游过泳,在冬天的冰河上溜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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