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听说辛笛的名字是在1985年,那时我考入华东师大攻读外国文学研究生,进校第一天去拜望导师王智量先生时,他跟我介绍我的其他四位同门,介绍到王圣思时有这样一句:“她是辛笛先生的小女儿。”
听上去好像辛笛先生是位尽人皆知的大人物似的。之前我已经有过了不知卡夫卡何许人的尴尬,所以保持谨慎的沉默。出了老师家就直奔图书馆,想要借一本辛笛的书拜读,结果一无所获。原来辛笛1949年以后就极少写作——之前也只出版了两本薄薄的诗集,《珠贝集》和《手掌集》。第一本还是跟他弟弟辛谷合出的。那两本书师大图书馆即便收有,也被收藏到古籍善本书库去了吧?而他与另外八位三四十年代诗人1981年出版的那本合集《九叶集》,早已被同学们借阅一空。
当然,很快我就知道了辛笛何许人也。后来又在一份杂志上看到他几首诗歌新作,大约是为应景而写的吧,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倒是跟圣思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我是个特别容易紧张的人,尤其是到了新环境新群体中,总是尴尬地沉默。但圣思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能够让人一下子放松下来,见到老朋友似的,马上就有说不完的话。一年多后我到过了她家,才知道根子在哪里。
那天是智量师领我们一帮同学去请辛笛先生谈文学。虽说他另一身份是同学的爸爸,最怕见名人的我还是禁不住心中忐忑。可是一见到辛笛先生跟文绮夫人迎着我们的家常笑容,我的心便放松下来。这屋子里有一种使人宾至如归的气氛,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只要在那张古色古香的长桌子旁边一坐,就感到自己可以无拘无束,信口开河。
不过,我是直到1988年去香港定居前,才读到《手掌集》的,上海书店1988年4月出版的影印版,是我去他们家辞行时,辛笛先生亲自签了名送给我的。我立刻喜欢上了这本真的只有巴掌大的非常薄的小书。被语文课本上的中国新诗败坏了胃口的我,那时已基本不读中国新诗,但我连夜把这本书从头读到尾,连后记都一字不漏地读了。最喜欢的是《异域篇》,特别是开章第一首的《挽歌》,天哪!竟然会把死亡写得如此如诗如画,那些如古诗般音声锵然的诗句,自然而然就留驻在心里了。
到香港后我跟新结识的文友们谈起,谁知他们对辛笛的诗个个比我还要熟悉。情况竟有点像秘密会社组织成员在以暗号接头似的,只要你背出《再见蓝马店》或是《生涯》或是《手掌集》里任一首诗的诗句,他们就认了你是自己人。他们告诉我,港台整整一代诗人都是辛笛的铁粉,包括其中最有成就的几位。大家都把《手掌集》奉为《圣经》,文学发烧友们几乎人手一本,好多还都是手抄本。因为八十年代以前这本书在港台也绝了版。
“你不是喜欢痖弦的诗吗?”一位新朋友告诉我,“他也是看着《手掌集》手抄本起步的。他还是最早写文章推介辛笛的台湾诗人。”
“对,他那本手抄本还是借我老师的。”
说这话的是香港诗人也斯,他老师就是台湾诗人叶维廉。也斯在叶维廉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就是研究辛笛诗的。谈起辛笛的诗他自然滔滔不绝。还说他在加州大学读博期间恰逢辛笛在加州小住,他还跟朋友、台湾诗人张错开车跑去拜见过:
“我们在高速公路上迷了路,”也斯说,“在路上转了很久才找到,我还为此写了一首长诗呢。”
听说我想申请香港的大学教职,也斯便介绍我认识了岭南大学中文系主任陈炳良教授。后来中文系在报上登了招聘广告,也是也斯从美国打电话来向我通报的。申请者需要三位有名望的学者做推荐人,我说就请他和华东师大的王晓明。还有一位请谁呢?
“请作家可不可以?”我问也斯。
“最好是在大学任教的学者啦……噢,你想请谁?”
“辛笛先生。”
“那太可以了!他一个人抵得上我们所有的人。你能请到他就太好了。”
他这么一说,我又觉得没有把握能请到辛笛先生了。毕竟我跟辛笛先生只是以他女儿同学的身份见过两次。有一次还是夹在那么多人中间,我这人又拙于言辞,没说出几句完整的话,想来他对我不会留下什么印象。而且我听圣思说她爸爸近年来身体不好,很少提笔,很多老友的信都回不了。所以我在给圣思的信里特别说明,只要她爸爸同意做我的推荐人,让我把他的名字填到表上去就可以了。
谁知很快就收到圣思的航空信。信里有两张用工整漂亮的小楷书写的推荐信,是辛笛先生亲笔写的!两张纸都写了大半张,而且内容不尽相同。抬头则分别是岭南大学校长和教务主任的名字。
圣思在信里告诉我,她爸爸1981年来香港中文大学开会时见到过他们二位,所以直接向二位寄出了这两封推荐信,“这样也许作用大一点。”圣思在信里这样引用她爸爸的话。他怕邮寄中出问题,另外又抄了一份供我备用。
至今都记得挎包里装着这封信在北角闹市里穿行的那份欣喜若狂的感觉,身边的人喧车闹似乎都消失了,脑海里只有那两张信纸里的字句,还夹杂着他那些诗句,从风里、从云端、从天边飘来,如画,如歌:
“当轻马车轻碾着柳絮的时候,/我将是一个御者,/载去我的,或是你的,/一蓑风,一蓑雨。/‘是的,朋友,二月雨如丝,/——二月的好天气。’”
那座布满顶天立地书架的大房间如今已经住了别的人家。圣思的先生效祖重病时,为筹措医药费只好把它卖掉了。可是每逢我到南京西路,都会在那个熟悉的小巷口站一下,装作在看旁边那间皮鞋店的橱窗,眼睛却望向那条陈年往事般的小巷。往事历历,当时和他们一家人围坐在桌边吃饭饮酒谈天说地的情景,点滴都在心头。
因为待客,桌子上会增加两个菜,一般是一盘油爆虾和一盘放了辣椒的菜。酒瓶也拿了上来。有时是白酒,有时是黄酒。起先的那几年,除了圣思,家里其他三位,辛笛先生、文绮夫人和效祖都能喝那么几口。然后我们吃圣思自制的草莓甜点,然后他们喝茶,我喝七喜,辛笛先生也乘机蹭上一杯。
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辛笛先生第一次见面就把我们大家惊倒的超人记忆,后来一次又一次地把我惊得目瞪口呆。他依然不仅能准确说出每一位哪怕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的名字,而且依然会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说着说着就起身走到某一乱书堆旁,从中拉出谈话中被提到的那位友人的书或是刊载有他文章的杂志。最为神奇的是,他甚至能说出那些诗文的要点精句,表示赞赏。他自己写得那么一级棒的诗文,却从来没听他贬低过谁,好像他具有一种能够发现别人长处的特异功能似的,每个朋友都在他的心里,每个朋友都得到他的关爱。我想,这就不只是记忆力的问题了,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才能,只有有大慈悲大智慧的人才得拥有。
又想起那日,听圣思说她父亲辛笛先生的旧体诗中有一首是赠我的,激动之下,连忙把那本没来得及细读的《听水吟集》从头至尾一顿乱翻,口中嚷嚷着:“哪里?在哪里?”圣思笑道:“跟我爸收到他作品样刊的神气有点像。”
她说她爸爸会在样刊寄到之前,迫不及待跑到报刊门市部去买一本,要是买到了,第一时间就打开书,也不管身边来来往往的人,急忙翻到载有自己文章或诗的那一页,先睹为快。
圣思这样说的时候,她爸爸就坐旁边,脸上是他那副天真的经典微笑,自我解嘲般地说:“敝帚自珍嘛。”
算算,那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晚期的事了吧?那时辛笛先生已年过八十,又因动过前列腺手术,身上吊着个袋子,不能骑车了,但仍然会拄着根手杖出门,一般都是去那间离他们家半站路的报刊门市部。那时他名声已如日中天,海内外报刊上隔三岔五有他的新旧作品发表。
可是渐渐地,桌边的饮者在减少,先是文绮夫人不能喝了,然后是辛笛先生。然后,有一天,我发现只剩下圣思、效祖和我三个人围坐在那张空旷的大桌子旁,在那骤然荒凉下来的书城里形影相吊。效祖也不能喝了,他的胃出了问题。圣思脸上一贯的淡定笑容有点恍惚,她断断续续讲着她爸爸妈妈最后日子里的事情。我独自喝着一杯雪碧,心绪纷乱地听着。
“门的开闭声/邻近的人家有人归来/‘是我是我’/我想问/我想呼唤/我想告诉他……”
我想告诉他我想告诉他:我们都成了孤儿呀!
心灵的孤儿。
于是,我又想起了《挽歌》:……声音自草中来/怀取你的名字/前程是“忘水”/相送且兼以相娱/——看一支芦苇
那种余音袅袅的美丽,使人难忘,可是我一直没有把最后这一句吃透。
在辛笛生平纪念视频里,我看见圣思哥哥圣群拍的一幅照片,苍茫天地之间,一支芦苇摇曳生姿,向着身下的逝水,向着广袤的大千世界,似在鞠别,似在祝福,那一种优雅,那一派高贵。
后来我一看到芦苇就有拍摄的冲动,也终于拍到了一幅,然而,总归不如圣群大哥的那幅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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