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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人权

时间:2023-0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喻先生举人权问题为例。中共明明有史籍可据的维护人权的传统,我们的党史为什么“不着一字”?倘若江西苏区载有人权的《宪法大纲》能贯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胡风反革命集团”、“右派分子”、直至“刘邓司令部”还会人为地制造出来吗?终于从泛黄的历史中找回了“人权”,而找回“人权”恰恰是“人权”回归的需要。这是值得庆幸的进步,这是人权高扬的希望。

我向来认为自己的历史知识不算浅陋,除了学校里学的加上自个儿读的,懂得不算少了。但是,近读喻权域先生发于《当代思潮》的大作《中共党史的主体应该是什么?》,我才觉得自己委实无知。

喻先生举人权问题为例。他说:“当年江西中央苏区颁布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婚姻法》,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方面非常先进,规定得非常细。不仅三十年代西方国家的法律没达到中央苏区法律的水平,就是到九十年代,西方许多国家也还没达到。可是,我国出版的党史著作对此不着一字。笔者在中、加两国联合举办的人权学术会议上拿出来,加拿大学者大吃一惊,说是从来没听说过,你们中国也没有宣传过。”

因为“不着一字”,所以别说加拿大学者吃惊,中国人更是吃惊。一说中共党史,那就是党内路线斗争、党外阶级斗争和民族战争,反正是“与人奋斗”,斗走了日本鬼子,斗跑了蒋介石,斗赢了美帝国主义,也斗败了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等,于是就“其乐无穷”。居然有尊重维护人权的革命传统?我辈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喻先生是人权问题权威,相信他不会也不敢篡改党史。他接着说到抗战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根据地都颁布了《保障人权条例》,现已收集到十三个,那些条例非常先进,订得很细,而我们的党史著作中也一字未提”。

因为“一字未提”,熟读党史(不能不熟,要考试的)的我们便一无所知。在我辈脑袋里,人权这两个字是有定语的,即“资产阶级人权”,一如“人性”、“人道”之类都属资产阶级骗人的玩意儿一样,别说倡导,沾边就心颤。在阶级斗争年代,许多文艺家和许多文艺作品的罪行,就是宣扬这“三性”,批判的武器当然是“在阶级社会里只有阶级性”,谁料,共产党早在抗战时期就有了《保障人权条例》,而且“非常先进”。

写到这里,我感慨万端,胸口闷闷的,真想喊一声“呜呼——”“呜呼”常连着“哀哉”。我确实有点“哀哉”……

人权、人性、人道、人情,都是绝好的东西,为什么我们都要“送”给资产阶级?中共明明有史籍可据的维护人权的传统,我们的党史为什么“不着一字”?倘若人权传统能一贯到底,我们的现代史将减少多少“无情斗争”中的冤魂?倘若江西苏区载有人权的《宪法大纲》能贯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胡风反革命集团”、“右派分子”、直至“刘邓司令部”还会人为地制造出来吗?

看来,革命史上曾载人法典的人权终究被阶级斗争的急风暴雨淹没了,特别是“万岁”声起之后,人都成为俯伏在神像下的工具,人权不屑提更不配有,干脆抛到大洋彼岸去了。这是怎样的哀哉哟!

终于从泛黄的历史中找回了“人权”,而找回“人权”恰恰是“人权”回归的需要。这是值得庆幸的进步,这是人权高扬的希望。

1998年

商子雍(1942年生),

河北广平人,1942年生于西安,著名作家,长期从事杂文、散文、报告文学创作,有《求是斋杂品》《商子雍文集》等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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