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历史所讲述的那个温馨的时代,美丽的曼纳哈塔岛(即现在的曼哈顿岛,那时是荷兰人的新阿姆斯特丹,后改名纽约。)简直可以跟萨特恩黄金时代的灿烂政绩比美。前文说到在曼纳哈塔岛的居民中普遍存在着一种幸福的愚昧和诚实的纯朴。那种品格我即使有能力描写,我们这个堕落的时代也未见得会很欣赏,而我是注定了要为它写作的。妇女们一向是反对社会的平静、诚实和它的古老风俗的主要改革家,但在那个时代即使是妇女也表现得令人难以置信地谨小慎微和分寸得体。
那时她们的头发还没有遭到可恶的理发技术的糟蹋,只是用一支蜡烛小心翼翼地从前额往后抹回去,便算是擦了头油。再在头顶扣一顶絮了棉花的白市布小帽,大小跟脑袋正好一样。她们的棉毛混纺粗布裙上装饰着许多彩色斑斓的条纹——我不得不承认这漂亮的衣着略嫌短了一点,还不到膝盖以下。但是长度之不足可以在数量上弥补,女士们的裙子的数目大体跟先生们的裤子的数目相等。特别值得称道的是,这些裙子全是妇女们自己的作品——可以预料,她们对此当然不免沾沾自喜。
那是民风淳厚的时代。妇女们全都待在家里读《圣经》,带着荷包——是的,不但带着荷包,而且带着大荷包,荷包上还剪剪贴贴,弄些奇妙的图案、惹人注目地挂在外面。这种荷包装东西的确方便,因此善良的家庭主妇们总把一应就手的用品都塞了进去,叫它鼓胀得令人难以相信。我小时曾听过一个流行的故事,说是乌特·范·特威勒的夫人有一次为了找一把木勺把她荷包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那些东西竟然装了满满两个粮食篮子——那两个篮子正好放在一个角落的杂物堆里。不过,对这类故事我们也不宜太相信,因为在那个古老的时代,轶闻琐事大多容易言过其实。
除了惹人注目的荷包,女士们还爱在腰带上挂上剪刀和针插,挂时一般都用红色的带子,但在富裕的、喜爱炫耀的阶层,则用铜质的甚至银质的链子。这些东西都是兴旺家庭的主妇或勤劳刻苦的老姑娘的无可争辩的象征。对于裙子之短我说不出更多的理由;那当然是为了让别人有机会看到袜子。袜子通常是蓝色毛线打的,装饰着鲜艳的红色图案——当然,若说是为了露出漂亮的脚踝和管用的双脚也不无道理。那双脚还叫配着锃亮的银扣箍的高跟皮鞋衬托着。这样我们就发现,为了露出几分隐隐约约的美,或者,满足对漂亮的服饰的天真的爱,一切时代的妇女都难免表现出一点不顾礼俗的倾向。
从这番简单的介绍可以看到:我们的善良的老祖母心目中的美人儿跟她们今天的衣裙单薄的后代心目中的美人儿差了好大一截子。在那个时代,一个漂亮的小姐,即使是在晴朗的夏天也得穿上好多件衣服,芳姿绰约地走来走去。那一身衣裙若是放在今天,足可以让满舞厅的美人儿每人穿上一件。可是当年的先生们倒并不因此而减少了对小姐的倾慕;相反,情人的热劲似乎随着对象体积的增加而增加着。一个穿上一打裙子的庞大的美人儿是用低地荷兰语写十四行诗的诗人歌颂的对象。他们宣称她光辉得有如一朵向日葵,华美得好像开了花的大白菜。当然,也正因此,那时的多情哥儿的心里一回就只能装下一个小姐了。可不像现在。现在的风流子弟心里装下的小姐足足有半打之多。我的结论是,问题若不在先生们的心房扩张了,便在小姐们的身个儿缩小了。不过,这是个应该由生理学家来下结论的问题。
但是,在精明的风流子弟们心里,那些裙子无疑还有一种叫人迷恋的秘密。在那时,小姐的衣橱是她唯一的财富。一位藏有大量裙子和袜子的小姐跟一位藏有大量熊皮的堪察加半岛的小姐,或是拥有许多冰鹿的拉普兰美人一样,她绝对是富裕之家的女继承人,因此小姐们总热衷于让这种强大的吸引力得到充分表现。她们不在屋里挂上用水彩或刺绣表现的大自然母亲的讽刺画像,而是选最漂亮的房间在四壁上挂满了家织布长袍,那是小姐们的财产,也是她们针黹女红的成就。这种值得赞扬的夸耀至今仍然在我们的荷兰村里的女继承人中十分流行。
事实上,在那古老的时代,在寻欢作乐的圈子里出风头的先生们都是要跟他想赢得笑靥的小姐们通信,就大部分的细节交换意见的。的确,这些先生们的长处,要是放在我们当代的姑娘们眼里,也许并不怎么起眼,因为他们既无平行式双马马车可以驱赶,也无前后式双马马车可以炫燿——在那个时代,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大家连梦也还没有梦见过。他们既不能以筵席上的俏皮谈吐出人头地,也不能以跟夜巡人之间的拔刀相见引人注目、因为我们的祖先性格实在太平和,用不着夜间的巡逻队,晚上还不到九点钟,整个城市的每一个灵魂都已经酣然入梦。他们也不靠裁缝的辛苦来显示他们的身份,因为在那时的新阿姆斯特丹那些掏社会的腰包的、破坏有志青年内心宁静的技工还没有谁听见说过。每一个能干的家庭主妇都得缝制她的丈夫和全家人的衣服。就连范·特威勒总督那位贤惠的夫人也并不认为给丈夫做棉毛交织粗布的大灯笼裤套有失体面。
可那时也会有三两个小伙子表现出一点所谓的“毛气”和“吃了豹子胆”的苗头。他们对一切劳动都嗤之以鼻,成天价在码头上、市场里游荡;在太阳底下鬼混,把身上能弄到的几个钱胡乱花在摇彩、打铜板之类的赌博上。他们又是骂人,又是打人,又是斗鸡,还拿了邻居的马去赛跑。总而言之,要不是某一天倒了霉,叫人绑到鞭刑柱上,堂而皇之地抽上一顿鞭子,打断了他这种时髦生涯的话,他们是很可能成为全镇的怪物、厌物,遭到万人议论的。
那时真正时髦的先生们可就不同了。一件棉毛交织粗布外套早上穿,晚上也穿;上街穿,在客厅里也穿。那外套也许是他所追求的小姐美丽的手儿做的,上面还很体面地装饰着许多大铜扣子。他穿上半打齐膝的紧身袴,把身子绷得胀鼓鼓的,鞋上点缀着硕大的铜扣箍。一顶宽边矮帽遮住了半拉粗线条的面孔。头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套在蜡鱼皮里,搭拉在背上。
像这样打扮整齐之后他便意气昂扬地去冲锋陷阵,对某位美丽的姑娘的冷酷的心发起进攻。他嘴边还叼着一根短管——善良的读者们,那可不是阿西斯为了赞美他的嘉拉蒂雅吹奏得令人心醉的笛管,而是地地道道的德尔夫特出产的烟管,烟管里还装了满满一斗香喷喷烟草。他带上这东西坚决果敢地兵临城下,磨菇起来,时间一长,他那美丽的敌人总会叫他熏得缴械投降——条件当然是光荣的——他几乎是万无一失。
这就是乌特·范·特威勒治下的幸福的时代,许多已被遗忘的长曲把它叫作地道的黄金时代——别的全是包铜皮的冒牌货。在那可爱的时代里,整个地区弥漫着一种又甜蜜又神圣的恬静安谧的气氛。镇长安详地抽着烟斗。他那摒挡家务杂事的可靠的内当家干完了一天的活之后也到门口一本正经地坐下,一双手交叉着抄在雪白的围裙上。她可用不着担心受到嘴里不干不净的野鸡或流浪汉的侮慢——这种不幸的惹是生非的人我们现在满街都是,在他们青春时代的玫瑰花朵下面露出罪恶的棘条和尖刺。那时身穿十条袴子的情人和五双裙子的小姐共同恣意地陶醉在纯真的爱情的行为之中,不用提心吊胆,也不怕遭人非议,因为有了那么多质地优良的棉毛交织粗布作为战盾捍卫着道德风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那些交织布的衣裙至少抵得过不可战胜的阿杰克斯的七层牛皮盾哩!
啊!永难忘怀的幸福的时代啊!那时的一切一切都比以后的时代好,也比未来的时代好,那时在低潮时的巴特米克海峡的水也浅得多。那时在哈德逊河里游来游去的全是鲑鱼,从来没有什么 NFDB9 白鱼。那时的月亮也是银白色,又纯洁,又晶莹,哪像现在这样昏黄凄凉。目前这昏黄的月色是因为月亮每天在这堕落的城市看见的丑恶太多,气黄了的。
要是新阿姆斯特丹能永远生活在甜蜜的愚昧和原始的纯朴之中,它会是多么幸福啊,可是,遗憾的是,甜蜜的儿童时代总要过去,城市像人一样,注定了要脱离那个阶段,进入忙碌、忧患和痛苦的时期。当你看到怀里的孩子长大,或你生长的城市重要起来的时候,请不要忙着庆幸。关于孩子,你自己的生活会给你教育;而关于城市,我们这篇曼纳哈塔的出色的小史也会让你明白,成长不过是一场灾祸而已。
孙法理 译
梭罗(1817—1962),
美国作家、思想家。生长于波士顿附近超验主义思想运动中心康科德村。20岁毕业于哈佛大学,学生时代与爱默生相识,在后者的影响下,阅读柯勒津治、卡莱尔等人的著作,研究东方的哲学思想,同时以爱默生倡导的“自助”精神进行思考,形成独立见解。他认为自然是美好的,人类应当回到自然中去寻找生活的意义。他又认为人必须“忠于自己”,遵从自己的良知,为此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一生平平淡淡,一直坚持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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