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是彼得。他只不过是一条狗,一条十五个月大的猎狗,还只能算是一条稚嫩的小狗,虽然他经历过一次狩猎的季节,学习过怎样在两三年之内(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当好一条狗。
可是他仅仅是一条狗。他没有过去也绝不会永生不死,对于他来到的这个世界他所要求的并不多:食物(他不在乎是什么,也不在乎给他多少,只要是慈爱地给予就行)、手的抚触、一个声音(他认得这声音,虽然不理解所讲的话也无法回答),还有就是可以奔跑的土地、可以呼吸的空气、四时八节的阳光雨露,以及他最爱吃的鹌鹑,这是他的天性,早在他熟悉大地、感觉到阳光之前他就具有这种天性,早在他自己嗅闻到之前,他的健壮、忠心的先辈就已经使他能辨别出这种禽鸟的气味。这就是他所需要的一切。可是要填满他自然生长的一生那八个、十个或者十二个年头,这些已经足够了,因为十二年并不算长,并不需要多少东西就能把它们填满。
然而十二年虽说短,在正常情况下他的寿命本应超过四辆那种杀死了他的小汽车——那种上坡速度快得竟然无法躲开一只老大不小的猎狗的汽车。可是彼得的寿命连四辆汽车里的第一辆都没能超过。他并没有去追赶汽车;在让他上公路之前他就学会了不去干这样的事儿。他当时是站在路上,在等他那位骑在马背上的小女主人赶上来,以便护送她安全回家。他不应该呆在路上。他没有交公路税,没有领司机执照,也没有投过票。也许他的问题出在他住的那个院子里的那辆汽车是有喇叭和车闸的,他还以为所有的汽车也都有呢。要说他没有看见那辆汽车,因为汽车处在他和黄昏的斜阳之间,这个理由是说不大过去的,因为这样就会把视力的问题牵扯进来。显然,任何一个人,背向太阳却看不见一只站在笔直的、两个车道的公路上的老大不小的猎狗,都是绝对不敢让自己开车的,何况是一辆没有喇叭、没有车闸的汽车,因为下一回这个彼得没准是个小孩,要知道用汽车撞死小孩是违反法律的。
不,那个开车的人有急事,这才是原因。也许他还有好几英里的路要赶,而他吃晚饭的时间已经晚了。正因为这一点,他才没有时间降低速度、刹住汽车或是绕过彼得。既然他当时没有时间这样做,自然,事后他也就不会有时间停下来了;何况彼得仅仅是被撞得骨折肉绽给扔在路旁沟里嚎叫的一条狗,再说反正那辆车已经超越彼得,太阳现在已经是在彼得的背后,因此又怎能指望那个开车人听得见他的嚎叫呢?
不过彼得还是原谅了这个司机。在彼得一年零三个月的一生中他从人类那里得到的除了仁爱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他甘愿奉献出一生中剩下的六年、八年或是十年,以免有一个人赶不上自己的晚饭。
李文俊 译
兰斯顿·休斯(1902—1967),
在美国文坛,休斯是黑人文学方面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写过小说、戏剧、散文、历史传记等各种文体的作品,也翻译过西班牙文和法文的诗歌,也为其他黑人作家编过文选,但他最出色的还是诗歌,休斯被誉为“黑人民族的桂冠诗人”。他的作品中最广为流传的是那首《黑人谈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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