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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活待遇的建议

时间:2023-0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校研究生目前生活待遇甚低:硕士生每月180元,博士生每月220元。180元属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我校临时工的最低待遇。今年我校推出新举措,要求博士生为提高我校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上作出贡献。树立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的观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对于论文被接受在SCI刊物或国内一级学报发表者给予一次特殊奖励。

关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活待遇的建议

我校研究生目前生活待遇甚低:硕士生每月180元,博士生每月220元。这个数额仅可勉强维持他们每月的伙食费。180元属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我校临时工的最低待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一,研究生是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后备军,正值青年时期,学习与工作相当艰苦,特别是理科研究生实验任务很重。从爱惜人才出发,应该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第二,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是科研的主力军。今年我校推出新举措,要求博士生为提高我校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上作出贡献。与此相适应,就应该提高他们的待遇,以勉励其积极性。

第三,和科学院及某些兄弟院校相比,我校的研究生待遇是较低的,这种状况如果不变,势必影响研究生生源的数量与质量,并且目前已经存在这种趋势,后患是明显的。

为此建议:

(1)树立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的观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由于“万代”奖学金已冻结[1],目前解决这个问题更加紧迫。

(2)由学校(研究生院)和指导教师共同承担研究生补贴。一部分从国家下拨给学校的研究生经费中开支;另一部分由学校下拨给导师的研究生经费中开支;导师支付补贴应作为遴选导师的一项要求。

(3)博士生与硕士生之间、不同年级之间、努力和不努力的研究生之间、从事实验与不从事实验的研究生之间应拉开档次。例如:一年级硕士生由于主要学习课程可少补贴;二年级以后(或从事科研以后)提高补贴数额;博士生进一步提高数额(在职者除外)。对于论文被接受在SCI刊物或国内一级学报(或权威刊物)发表者给予一次特殊奖励。应对硕士生与博士生的最低待遇定出一个标准,不低于全国兄弟院校的平均值。

(本文系1998年11月致校长与研究生院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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