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3日光华时报4版有篇名为“城市的草与乡下的苗”的文章,文中说到,城市里铺一亩草地要花费20多万,每年的养护费要2万;而农村种一亩水稻工本费仅五六百元。文章说,草与苗的命运,何尝不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不同生活处境!读到此,不由的使我联想到下岗的工人与退岗的干部,因为减人增效的需要,也因为某些学者认为社会变革大潮必须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需要,数以千万计的工人下岗了。一夜之间或一次会议过后,许多人便由工人阶级变成了自谋职业者。诚然,党和政府并没有遗弃他们,制订了政策,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砸碎了铁饭碗,也激发了新动力。感谢政策的关照,也感谢某些专家“理论”的鞭策,很多下岗工人调整心态,抖擞精神,奋发努力,在“大海”中劈波斩浪,实现了自身价值,有些甚至成了“大潮”的幸运儿,当了大款,并且帮助和带动了一批下岗的兄弟姐妹。真是时势造英雄。但毕竟还是有一些下岗工人生活较为艰难。
不妨让我们做点比较:下岗工人中除国家大型企业的给了些买断钱,而小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和县办的地方国营、集体企业仅仅是为他们买了社保而已。而在同一方蓝天下、同样享受党的阳光的退岗领导干部待遇在一些地方却是优惠有加:为了动员他们空出位子,于是给他们晋级加薪,有些一次提薪三级,对提前一点退下来的县级领导每人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万元。退岗那阵子,不少人曾经为怎样退得巧划算而大费脑筋、仔细盘算,就像面对一桌美味佳肴斟酌如何下箸一样。此时的他们当然不会顾及下岗工人为生计而苦恼的心情的,而决策优待干部促使他们退岗的领导们可能此时更不会花点心思去想到下岗工人的。
干部退岗以后工资仍然是照拿的,不像下岗工人需要去自谋职业,那为什么还要去提级加薪呢?做出这种决策的领导们是出于何种考虑,是否考虑到下岗工人对此又会有什么感受呢?难道退下来的领导是正妻所生,而下岗工人又是后娘养的?这种做法的负面效应有多大,他们想过吗?
国家对下岗工人有许多关照:经商办厂可免三年税收,还有两年期的政府贴息贷款。实践起来却颇有难度。这个贴息贷款有点可望而不可即,一是想贷款到手很费时日,有的非花上一年半载,跑多少趟难说,找多少人难说,因为下面的领导和办事员和上面的领导、决策者很难有一致的想法,心情也很难一样。这尚在其次,更难的是贷款需要公务员担保。明白地说款贷给下岗工人担心还不了,抓住了担保的公务员可以扣工资呀!本身是下岗工人无还款能力,除非是亲戚,否则谁愿意担这个保呢?亲戚中有公务员的不好推脱,亲戚中没有公务员的,那贷款岂不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同样是中国公民的退岗领导干部却提级加薪,还要说服动员、好言相劝,两厢之下,不有点亲者亲之疏者疏也,难道不有点啼笑皆非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是一律平等的。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规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既如此,就应当在考虑一切工作、决定一切问题的时候,用“三个代表”思想去衡量、去决策。领导早退迟退应该根据工作需要,既是工作需要,上级决定下级服从便是,何须用提级晋薪来买动,岂不成了公私合营时对资本家用赎买政策?
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等级制度,有嫡出、庶出之分,国民党的军队有嫡系、杂牌对待,《红楼梦》里有正册小姐、另册丫鬟区别。我们的制度是不允许人为地做这种区分的,否则,还谈什么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
还是让我们回到草与苗的话题上来,文章的结尾说:“草,对于庄稼人是厌恶的,而对于如今的城里人如同猫儿、狗儿,已成宠物,但不管这草有多美,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好城乡贫富悬殊问题,这些城里的草在占中国人口70%的乡下人眼里,不仅不能产生美感,而且还可能是一种感情的伤害。”制造特殊阶层,也是会伤害弱势群体感情的,对于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事还是别干为好。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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