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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与“看”

时间:2023-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或许正是这个缘故,把“杀鸡给猴看”的把戏搬到人类社会中,日久天长,它的效力便日渐衰退,以至到后来,尽管“鸡贼”的血流成河,那“猴头”们连眼皮都不曾眨巴一下。“杀鸡给猴看”看来已不灵验了。于是有仁人智士呼吁:不妨“杀猴给鸡看”。诚然,杀了“猴”“鸡”自然解气得很:先前只杀我们,便宜了你“猴头”,眼下叫你也尝尝这“宰割”之苦。但若真要杀给谁看,窃以为,那该杀给“猴”的同类看。

“杀鸡给猴看”原是那耍猴人降制猴子,让它听任摆布的一种把戏。

猴子是精灵的,因而总也能于危险之中化险为夷。可你也得承认,人比猴子要精灵得多。或许正是这个缘故,把“杀鸡给猴看”的把戏搬到人类社会中,日久天长,它的效力便日渐衰退,以至到后来,尽管“鸡贼”的血流成河,那“猴头”们连眼皮都不曾眨巴一下。不眨眼不说,还要极有理地来一句:这帮,该杀!俨然一副君子风度。这且不说,有时,这“猴子”也能捋袖提刀地当着众人的面,愤愤然宰杀几只“鸡”,那场景,简直能让你激动得涕泪纵横而欲感恩戴德了。

“杀鸡给猴看”看来已不灵验了。那些“猴精”们非但对自己的行径不加收敛,反而更加有恃无恐。于是有仁人智士呼吁:不妨“杀猴给鸡看”。

诚然,杀了“猴”“鸡”自然解气得很:先前只杀我们,便宜了你“猴头”,眼下叫你也尝尝这“宰割”之苦。但话又说回来,杀了“猴”,“鸡”未必因此而安分守法,循规蹈矩。想想看,他们连法律、牢狱都不放在心上,更不必说他们的同类被杀得堆积如山、血流成河,与己毫无相通之处的“猴”的“牺牲”又怎能唤醒他们罪恶的灵魂。

想那杀“猴”人,你杀便杀是了,何必又要让“鸡”去看呢。说穿了还不是想杀“猴”以自耀:瞧哇,我该多么了不起,我真杀“猴”啦。就您手下那“猴”,恕我直言,简直“猴孙子”一个,不过,这一“看”不打紧,倒真让人看出点名堂来,原来这“猴”还是十分不容易杀得的——只见刀舞,却不见“猴”死。

“杀鸡给猴看”不奏效便想到“杀猴给鸡看”,若“杀猴给鸡看”依旧不奏效(且不说“鸡”们究竟能看到有几只“猴”被杀),又当杀谁给谁看呢?——一个扰人的问题扰得我们自己也难以清爽。

“杀”与“看”,其关键是“杀”,与之相比,“看”就不显得那么重要了。但若真要杀给谁看,窃以为,那该杀给“猴”的同类看。

198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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