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然而,腐败分子就像韭菜,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腐败问题似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对这种现象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分析。如果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我以为当今中国腐败成本太低、反腐败成本过高,是腐败病灶久治不愈的重要原因。
对政府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先来分析腐败产生的经济根源。为了研究这个问题,让我们先引进一种新的经济理论。20世纪60年代,以贝克尔为代表的一批美国经济学家创立了 “公共选择理论”,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研究政府行为和政治家的行为规律。他们认为,经济学关于“经济人” 的基本假设也适用于政府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也是人,他们同样会根据现实的约束条件,依据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理性选择,来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从而使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当然,这里的利益除了经济利益,还有其他形式的利益。比如,对于官员来说,追求连选连任,留下值得自豪的政绩,这里追求成功也是一种利益;有的宁愿过着清贫的生活而决不损公肥私,是希望留下清廉的名声,这里名声也是一种利益。传统政治学理论认为,政治家是为大众服务的,他们做出的决策和所有行为,都是与大众利益相符合的。公共选择理论却明确告诉人们,政治家也有自己的利益,他们也是靠不住的,同样有可能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大众利益。这无疑是对传统政治理论的颠覆,在西方政治学界和经济学界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经过十几年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是一种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混合体。一方面是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人们可以通过商品生产和交换获得合法收入;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官员手中仍然掌握着相当大的资源和权力,而这些权力和资源一旦和市场结合起来就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为了获得更大个人利益,最有效的办法是从政府获得资源和特殊权力,他们会千方百计通过利益交换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共产党刚进城时,毛泽东说我们的干部进城后,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现在的商人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贪财的他给送钱,好色的他送美女,附庸风雅的他送名人字画,是糖弹、金弹、肉弹一起轰击。政府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财政、土地、矿产等各种资源,以及各种特许经营权、审批权和准入事项,并对这些权力的运用拥有很大的裁量空间。总之,在现行体制下,政府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轻而易举,机会太多。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揭示的,政府公职人员也有经济利益,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一些政府官员失去了定力,难以抵挡,就做了金钱、美女的俘虏,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腐败的低成本与反腐的高成本
仅仅说明在现行体制下,政府公职人员有更多腐败的机会,还不能说明为什么腐败现象“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并且这把野火越烧越旺。我认为腐败问题难以根除,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目前腐败成本太低而收益太高。一是这些年对腐败行为和当事人的处罚不够严厉,鞭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没有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使得腐败成本很低,收益很高,造成腐败合算,不腐败吃亏,助长了腐败行为的蔓延和猖獗。二是在经济领域,腐败行为本来就有很大的隐蔽性,可以通过巧妙的操作掩盖腐败行为,再加上现在存在许多似是而非、边界模糊的政策规定,很难判定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背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三是通过贿赂政府官员,企业或个人得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维护与政府官员的亲密合作关系,可以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他们很愿意与政府公职人员实行利益分享,从而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不像西方国家那样,政府公职人员的贪腐行为经常受到企业和公民举报。
当年香港公务员腐败问题一度特别严重,港府成立了廉政公署,掀起了反腐风暴,很快改变了腐败蔓延、贿赂公行的状况。我们可不可以仿效香港做法,组织一次大规模反腐风暴,彻底解决腐败问题?我看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我们目前的腐败问题主要是由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因而更普遍,而香港当年的腐败主要是社会风气问题;现在我们的腐败多在经济领域,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查处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像香港当时的腐败行为都是明显的违法违纪,一目了然。因此,在不改变当前体制机制的前提下,单纯地进行反腐败,由于腐败行为的普遍存在,反腐败成本会很高,难以使腐败行为都受到惩处,反腐败斗争很难取得明显成果。现阶段,这就出现了一种鬼打墙的局面:腐败问题越严重,反腐成本就越高,由于法不治众,事实上贪腐行为受处罚的概率很小,也使得在现阶段中国腐败成本事实上很低。所以,腐败越反越严重。
关键是铲除腐败的体制机制基础
如何才能解决腐败问题?有人提出关键措施是要实行高薪养廉。依我看,这可以缓解腐败现象,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即使官员工资水平比现在提高一些,他们仍然会与私营企业老板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攀比,感到心理不平衡,仍然会利用手中掌握的配置资源、行政审批权力换取个人利益,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仍然难以禁止。
看起来,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实行釜底抽薪,铲除腐败产生的制度基础。
一是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减少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在西方,投资主要来自于民间,上一个项目,搞一个工程,由投资者决定和承担投资后果,和政府官员没有多大关系。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提供服务,维持好经济秩序,随时解决企业投资中出现的问题。这样,在经济生活领域,政府官员很难有腐败的机会。我国要解决腐败问题,就是要解决官员权力过大、寻租机会过多、过于容易的问题,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减少行政审批,就会大大减少腐败现象发生。二是破除官本位体制和文化,开辟实现人们自身价值的多元化途径,不必都走升官发财这条独木桥。有一本西方人写的书,对东西方文化进行了对比。作者说,在西方,金钱和权力斗争了几百年,结果是金钱战胜了权力,社会体制是为有钱人设计的,是“钱本位”。在东方一些国家,权力和金钱斗争了几千年,结果是权力战胜了金钱,社会制度是为权力设计的,有权力的人占主体地位,是“官本位”。因此,近代以来,西方把企业做得越来越大,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率先实现了现代化;而在东方国家是把政府做得越来越大,经济文化发展长期停滞,与西方国家的差距拉得越来越大。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促进我国经济文化发展,当务之急是必须创造体制机制条件,加快破除官本位,为人们开辟实现自身价值和获得成功的多种途径。如果人们有专业和专长,如有科研和企业经营、创业等才能,应该同样获得较高收入,有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还必须指出,我们反对向钱看。但是如果法制健全,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人们靠合法经营、诚实经营、正当竞争赚了钱,发了财,社会财富总量也必然随之增加,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必然得到提高,这是好事。相反,社会精英都千方百计去当官,不会给社会增加一个铜板,这样的社会文化是病态的。三是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使有贪腐行为的官员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付出沉重的代价,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提高腐败成本,使国家公职人员不敢腐败。同时,要防患于未然,当出现腐败苗头时,就要坚决打击,坚决处罚,不要等到行贿受贿达到巨大数额时才处罚。
(本文部分内容见《党风月报》2001年第1期接受采访时的谈话,收入本书时进行了改写、充实,加了标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