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但在中华文化和我们的生活中,情从来不是单独存在的。她与理和礼相伴而生,三者彼此区别而又互为依存。情与理相比,情如同一位女子,多愁善感,惹人怜惜,容易让人生出恻隐之心;而理如同一位硬汉,高大勇猛,坚强果断,让人由衷服膺。而情与礼相比,情又如同一对坠入爱河的情侣,举止亲昵,如胶似漆,让人不由产生甜蜜幸福之感;而礼却如同一位饱经风霜的长者,阅历丰富,思考深邃,让人油然而生敬畏爱戴之心。
在现实世界中,理是躯干,情是血肉;理需要情的润泽,情需要理的支撑;有理无情则冰冷干涩,有情无理则疯狂泛滥,惟情理相融则人生完美。我们对情可以执著,可以痴迷,但不可以忘记理。理是宇宙自然终极的律则,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律条和规范,是人的心灵、思维和精神的定海针。理智的人可以用理走出困厄,实现人生的追求;疯狂的人却为情而魔,为欲所驱,终致身败名裂。可见,情不能不遵循天理,不能不遵守法理,不能不遵从事理。
在社会生活中,礼是情的规则、边界和指引,是情的节制、约束和示范。没有情的礼是镣铐和锁链,束缚心灵,摧残人性;没有礼的情是野火和洪水,毁灭自己,贻害他人;有情有礼才是和谐的人生、智慧的人生。我们对情可以追求,可以沉醉,但不可以不讲礼。“礼”是人类为了尽“情”适“理”,而安排出来的秩序,包括风俗、习惯、文化和伦理。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民族会有不同的礼制礼仪。相对而言,西方人性格外向,情感外露,喜欢直率展示内心感情;而东方人矜持内敛,感情细腻,喜欢含蓄表达内心感情。古人告诉我们,“发乎情,止乎礼”,就是要用礼来克制情,防止情感的过分外溢,这是古人对情、礼的辩证理解。当今时代,我们也需用礼来调适情感,祛除情的疯狂性和非理性,真正使情造福于人,造福于社会。
情如同河水,不能强堵,不可放任,只能疏导。我们需要浚沟疏渠导引河水,既令其畅流润泽大地,又防其泛滥危害苍生,使之成为生命之河、和谐之水。我们也需要遵循理智礼义,以理度情,以情悟理,以礼节情,情礼相承,使情理相得益彰,使情礼永恒流达。情之有理在礼,必能受益;情之无理不礼,必遭祸害。讲理合礼的情,可以暖心益体乃至创造生命的奇迹;违理无礼的情,能够毁人伤众乃至使自己走向坟墓。因此,知理讲礼的情,才是通晓人性的情,既可以使我们有生活的闲适、幽默和趣味,又可以使我们有社会的温暖、公平和正义。我们要努力追求人性之和谐,实现“合情合理”、“适情适法”、“情理交融”、“情礼圆融”,达到天理人情的统合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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