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学?一散文作者出示他发表乃至获某全国性奖项的散文,我读后答以均非文学性的散文,他以此问问我。此问甚大,可以撰写无数部砖头厚的皇皇巨著,而非闲聊时可以细细道来的。我便以执其一而不及其余之法答之:有意味的才是文学。或者说,文学(文学性)就是意味。
我国的文学批评多惯于从文学作品中找意义,类似中学语文教学的归纳“中心思想”。这固然也无不可,因为文学作品自然是有意义的。但此种文学作品分析法自教育而至于文学批评皆一以贯之,且盛行数十年而不衰,便产生了这样一个误导:文学等于意义。于是有“深刻发掘主题”“重大题材”等等之说。“深刻发掘主题”“重大题材”之说有其道理,但这道理因其只着眼于意义而是片面的。比如说,固然要“深刻发掘主题”,但并非是有了“深刻主题”就是文学作品,至于“重大题材”,它可能比所谓的“小题材”要“重大”些,但写“重大题材”的作品并不一定就比写“小”题材的作品好。在我看来,对于文学而言是没有“重大题材”和“小题材”之分的。例如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按通常的并且是权威的说法,它表现的是辛亥革命后的中国。这是个“重大题材”了。但权威们忽视了一点,这就是这个“重大题材”简直是被鲁迅先生“糟蹋”了,因为他选取了未庄这样的小地点,和阿Q这样小而卑微的人物,来写他这部小说,“重大题材”被他变成了“小题材”。但谁能说这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其实,《阿Q正传》表现的并不是辛亥革命后的中国,至少不完全是表现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否则,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在读了《阿Q正传》后,怎么会说法国也有阿Q?
文学题材无“重大”与“微小”之分,原因亦在于“意味”而非“意义”。
可以说,所有的文字作品都是有意义的。一个政治家的演讲稿是有意义的,甚至一张借条也是有意义的——如果弄丢了借条,债务人倘若赖账,债权人就毫无办法了。但是很显然,这些都不是文学作品,它们的性质是非文学的。由此可见,仅有意义的便不是文学的(丘吉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实在是评委老爷们昏了头)。而有意味的作品,必定有其意义——这意义被包容在意味之中,甚至是已经无痕地成为一体。
意味不是意加味,意加味虽然比只有意没有味好,但那只能算文学中的下品;可以看出包融痕迹的,算是中品;无迹可寻浑然一体的,方是上品。就意义来说,下品中的意义最少,中品者居中,上品中的意义则最丰富,而且这些意义甚至可以互相矛盾乃至对立,却可以各自符合文本即可以根据作品而解释得通从而成立。“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此之喻也。《红楼梦》亦如是。
“有意味的就是文学”尤其适用于散文与诗歌,至于小说,则不完全适用,比如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有意味的小说,《水浒传》的意味就淡得几近于无了。不过,这正可以用来作为衡量一部小说是否是“俗”或者“说”的标准——《水浒传》可以“说”,文盲都能听得津津有味,《老人与海》就不可能得到说书人的青睐了。
附带说一句:一部名著各有其成为名著的原因,这些原因有时绝不相同,《老人与海》和《水浒传》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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