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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自我的困难

时间:2023-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山石草木,日月江河,以及我们的身体都是物质。现代人认为大脑是思维的器官,大概也认为它是“我”的居所。心脏原来主人的性格通过心脏影响了接受心脏的人,这意味着“我”不仅仅与大脑有关,也与心脏有关。对此,我们已经不敢作出截然否定的回答。自我意识是思维是前提,也是生命存在的前提。但是对自我的界定至今也还不明确。在所有关于物质世界的规律中,我们所探讨的都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

对于物质世界,人们似乎已经有明确的看法。山石草木,日月江河,以及我们的身体都是物质。如果一切都是物质,精神是什么?

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和科学家笛卡儿(Rene Descartes,1596—1650)说:“我思故我在。”那么,“我”是什么?作为物质的我们的身体,每日每时都发生着新陈代谢,我们生下来的时候身体的细胞,绝大部分都已经死亡,现在构成我们身体的物质都是后来随着我们的生长被吸收到体内,并很快将会离开我们的身体,被现在可能在食物中、在空气中或者在某个罐装食品生产线上的一个螺丝中的物质所替代。那么,是什么保证“我”能够在物质的转换中保持为原来的“我”?

如果我们想知道什么是“我”,可以采取逐步排除“非我”的办法来逼近。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显然不是“我”。我们说:这是我的杯子。杯子是属于“我”的,但杯子不是“我”,当这个杯子粉碎之后,“我”还是“我”。同样,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我”的手。手当然也不是“我”。但是,手是“我”的一部分吗?通常我们认为,手属于“我”,当“我”失去了“我”的手,比如截肢或者换一个手之后,“我”还是“我”,我的身体失去了一部分,但是“我”并没有改变。用这种方法一直排除下去,我们可以把手,脚,四肢,五脏六腑等逐一排除在“我”的外边。但是,如果我们把大脑也排除之后,“我”是否还是“我”?现代人认为大脑是思维的器官,大概也认为它是“我”的居所。那么,“我”是大脑的一个功能吗?“我”能够等同于“我”的思维吗?

如果“我”的载体只是大脑,或者说大脑是“我”的物质部分,身体其它部分的切除应该对“我”不构成影响。就如同一台计算机,更换电源对原来的程序不会有任何影响。不可能重新开机后,发现屏幕保护程序被替换了。但是,有病例表明,做换心手术的病人,换心后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并表现出心脏提供着的心理态势,比如吸烟,嗜酒,左撇子等。就如中国古人所说:心之官则思。心脏原来主人的性格通过心脏影响了接受心脏的人,这意味着“我”不仅仅与大脑有关,也与心脏有关。既然与心脏有关,是否与手和脚也有关系?对此,我们已经不敢作出截然否定的回答。自我意识是思维是前提,也是生命存在的前提。但是对自我的界定至今也还不明确。

在所有关于物质世界的规律中,我们所探讨的都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在涉及到人时,也是把人视为物质。比如人推车,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但是,人为什么推车,人选择怎么样的方式推车,则属于精神世界的问题。当推车人发现前方出现一个障碍物,他会选择从左面绕过去还是从右面绕过去。当他作出决定后,他的决定通过脑神经传导手及全身各部位肌肉,推动车子完成这个动作。在这个过程中,肌肉的运动,肌肉与车的作用都是属于物质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但是,最初这个命令从何而来,这个命令如何推动神经元驱动肌肉,是否还可以说是物质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如果是,这个最初的物质是什么?如果不是,那么是否可以说精神可以与物质发生相互作用?这个精神驱动神经元与我的手指敲击键盘有什么区别吗?如果这个精神能够驱动体内的脑神经元这种物质,那么它是否可以直接驱动身体外的物质,比如用意念折断一根火柴?

一群白蚁,可以建造出一座恢弘的白蚁宫殿,这种建造被人类认为是在本能的指引下进行的。每一个白蚁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它们却共同完成一个工程。那么,一个白蚁能否算是一个生命个体?或者,一个白蚁只是一个大的生命的细胞?这样,一个白蚁不存在“我”,一群白蚁的集合才存在一个“我”。对人而言,当我敲击键盘的时候,“我”知道我在作什么,但是,我的每一个细胞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就像我所敲击的键盘也不知道计算机在执行什么任务。如果细胞也存在一个“我”,那么,细胞这个“我”与“我”完全没有关系。一个人和一群白蚁都有一个“我”,所不同的是,一群白蚁的各个部分是分离的;而人的各个部分是集合在一个人体之内的。但是,人是必须集合在一个人体之内吗?人不能像白蚁群一样各个器官分离开来吗?计算机的各个部分就不必集合在一个身体内,它的各个部分可以分离得很远,只要其各个部分之间保持足够的联系,完全可以主机放在一个国家,打印机放在另一个国家,也就是说计算机的主体可以消失。作为主体的人,按照德国哲学家费希特(Johnn Gottlib Fichte,1762—1814)的意见,应以区分“自我”和“非我”为思考的前提,那么科学该把“自我”与“非我”的界限划在哪里?

人类对自身灵魂深处的探索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如果以冯特(Wilhelm Wundt,1832—1920)建立心理学实验室作为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的标志,那么人类对于精神世界的真正科学研究不过百余年。心理学研究的进展并不顺利,至今也没能建立起像相对论、量子论和基因论那样的能为学术界公认的基础理论。近一百多年来的心理学,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乃至数学的成功进展影响下,其研究方法一直追寻着实证科学的时代潮流。19世纪末,冯特受化学的“构造分析法”,把意识经验分解成少数基本心理要素,并按“心理合成律”合成人的心理活动。20世纪初,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通过精神病治疗发展出“精神分析法”,把人的个性结构区分为无意识的本我、有意识的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以它们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说明人的心理过程。1930年代,数学方法被引进心理研究,赫耳(Clark Leanard Hul,1882—1952)创立了心理学的“假说—演绎”,按照几何学的方法演绎出一系列的心理定律。1940年代,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将数理逻辑引进心理学,发展出一种“两难判断法”,以两难命题测试研究对象的判断。二战后,以信号检测的实验方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认知心理学,发展了统计溯因判断法。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导致人脑与电脑类比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将电脑程序功能和人的认识工程加以比较。

心理学研究的诸多实证方法,的确带来了心理学多方的进展。例如,卡尔门(Hartmat Paul Kallman,1896—1978)和西尔斯对早期智力超常问题长达50年(1921—1972)追踪调查,确认了一个人的早年智力测验并不能正确预测晚年的工作成就,推翻了对智力超常儿童的误解和偏见。但是,在心理学研究对象问题上却一直没有达到共识,以致学派林立。在一百年之前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说,心理学所达到的水平不过是描述性的分类和推理,还没有找到推理的前提,心理学还不能认为是科学,而是一种“科学的希望”。一百年后的今天,心理学似乎仍然处在四分五裂的状态,缺乏形成统一规范的理论核心。美国夏威夷大学的心理学家斯塔茨(A.W.Staats)认为,心理学正遭受分裂的危险,心理学成果的不一致使得它只能是一种“可能的科学学科”。只是在脑神经科学和计算机科学得到充分发展以后,对思维或精神现象的研究才突破了心理学研究的传统。通过大脑思维功能的机械模拟和脑神经系统探察,多学科合作的认知科学正在艰难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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