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很难恰如其分地称道英格兰的乡间和田园之美——她的田野、园林之美,她那开阔的高地与肥沃的低地之美。在英格兰,你只要在乡村瞥上那么一眼,就会看见她的全貌,开阔、明朗,全部风景的美来自耕作过的田野的热情。的确,欣赏英格兰会把你带进整洁、持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当中,并且是在有节制的、慈善的、和谐的大自然中劳作。你看到最完美的园林向远处伸展直到覆盖一个帝国,看见风景中新鲜的草地记载的两千年历史,有节制地浓缩进一个国家,没有沙漠,没有浪费的空地,每一路得[1]土地都充满了生机。无边沃土的精华浓缩进狭窄的田野,并凭借最精细的管理使之复苏和发展。那些田野像食物摊儿,让牛露出满意的笑容;那些河流从未离开河道;那些山脉是牧羊人的天堂;那些开阔的林中空地,洁净、庄严。满是狭长如教堂走廊一样的景色,正所谓半是神话世界,半是田园牧歌——你在哪里能发现那样美的风景呢?野蛮和残忍逃离了,岩石拖着像被单一样的草皮,整个被绿色覆盖。丘陵因盖了厚厚的植物壤土而显得丰满,当它们这样那样扭曲的时候,山坡便呈现出皱纹和涟漪,样子像肥胖的绵羊。它们肥胖,不只因为人为的照料,还因为大自然自身的力量,是雨水令它们肥沃。与英格兰丘陵不同的是,我们那里交替出现洪水、炎热和冰冻的小山顶,没有穿戴,衣衫褴褛。而这里土壤积聚,壤土深厚,草皮为它们镶了边框,一年年加宽。
这并不完全绝对。因为在风景中人类总是或者曾经是强有力的(这一半是事实)。但是因为大自然真实的状态和情绪是与人共处的和人性化的,她像是跟人类一起成长,并具有自己的面貌和习惯。她的灵魂是充盈、平静的溪流,你可以带她穿过你的花园,或者引领她经过你的门阶,在珍贵的空地,与潮湿的基石或者被雨打湿的有点小计谋的花朵相比,她更加没有危险。她有丰饶的南海性情,被墨西哥湾流携带而来,在这儿,在这些凉爽的北方天空下重现并不朽,去掉尖牙和毒性,饱满而不狂热,健壮而不放浪。
然而,对于大自然拥有的确定性的美,其评价标准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比在英格兰更高——野性的、土著的美,原始森林的美,覆盖岩石和矿层的青苔的美。青苔是一种最低级和最微贱的植物生长形态,但是人们认为青苔为我们的野外风光增加了无穷的美感,它给山壁和柔软的漂石着上淡淡的绿色。纽约和新英格兰多岩石的绝壁被时光画上了壁画,用恒久不变的颜料为其着色。但是总体上没有英格兰的青苔多,因而在自然风景的这一部分起的作用不大。由于气候过于潮湿,威尔士、诺森伯兰郡和苏格兰的岩石显得阴冷,不引人注意。森林中的树木不像我们的那样穿上斑驳的浅灰色衣裳。不列颠山毛榉树,树皮光滑而适宜地包裹着,通常是淡淡的绿色;而苏格兰松树则穿着粗糙的皮革外套。大自然用苔藓代替了青苔,老墙和屋顶都覆盖着苔藓——它是比青苔更高的植被形态,可以很快衰退积聚成少许的土壤或植物肥土,为开花的植物提供养分。
在英格兰,任何岩石和花岗岩漂石都不值得一提。整个森林没有装饰了蕨类植物或者覆盖了苔藓的地段,就跟我们这边一样。岩石都被建筑之需用尽了,或者用于铺路,另外也可能被潮湿的气候所消融。在威尔士,穿过兰波里斯,我发现那里的岩石相当丰富,但是与某些岩石风光相比它们的确很平淡,就像在纽约肖昂格克山脉里说到莫霍克湖。卡次启尔山口因为野性和天然的庄重,远远超过了威尔士山脉所展示的任何景观。至于那种奇异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美,也许正像我们那斑驳而坚固的墙上,在壁龛和小架子上开着四月里的荷色牡丹。带刺的耧斗菜从岩石缝里丛生,在五月里开着桔黄色的钟铃花。到处是执著的蕨类植物和苔藓,苫壁藤在上面描摹出精致的绿色线条,世上任何地方都无法与之媲美。
那么,在我们的森林里,部分财富取决于岩石。岩石的某种美和纯净在英格兰不为人知。它那某种微妙的可爱,单纯的自然魅力,对于我们的森林来说是与生俱来的。
英格兰田园牧歌般的自然风光是如此繁茂和丰富,以至于我发现没有哪片森林能在片刻之间把握住它们自己。它像潮汐一样淹没了它们。草长在稠密的森林里,那里的草是软弱的,粗糙的蕨类占领了它的地盘。这样的森林没有灵魂,没有原始气息。森林关上它们的门与田野抗衡,它们把强烈的阳光和酷热关在外面。那里的土地早已被清除,森林撑起一把用低矮的树枝做成的伞,或者另有灌木丛沿着自我保护的边界生长。拨开树枝走进去,你就在另一个世界里了,新的植物,新的花朵,新的飞鸟,新的动物,新的昆虫,新的声响,新的气味。总之是一个全然不同的环境和所在。枯叶覆盖大地,带刺的蕨类植物和苔藓像窗帘披在岩石上,羞怯的、精致的花朵到处隐约可见,苗条的褐色林蛙敏捷地从脚边跳走,红色螈蝾隐藏在树叶下面,有环状羽毛的松鸡突然从眼前惊飞,灰色的松鼠从一株树跳跃到另一株树上,美洲燕发出悲伤的哭声,小林莺口齿不清地叫着射进树杈间,蚊子迟早开始索要它的小费。森林暗示着某种新艺术、新乐趣和新的生活方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英格兰的公园和小树林预示着一次永久的野餐,或者一场五朔节庆祝晚宴,不过我想没人能设计出在英格兰森林里露营。因为不停地下雨使天空变暗,气温降低,森林的内部像地下通道一样令人讨厌。我奇怪,是什么使叶子变干,使森林发出这样好闻的气味。那些叶子可能被耙在一起运走,或者留在林中被潮湿的空气溶解为壤土。
在苏格兰我考察过一处大面积的林地,那里生长的主要是赤松,覆盖了埃克尔费肯附近的一座小山,但是它绿得不怎么讨人喜欢。在汉密尔顿公爵园林,我发现一个幽邃的森林茂密的峡谷,埃文河从那里流过(在大不列颠我发现有四条河以此命名)。埃文河是克莱德河的支流——一条铺满黑色岩石的河流,有着某种褐色烈性酒的颜色。这里是我见过的最野性的森林景观,我几乎想象出我自己沉默孤独地站在哈得逊河[2]或佩诺布斯科特湾的源头。这野性的咆哮的河流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是这里的森林没有吸引力,没有花朵,没有鸟。林中居民在很久以前就搬走了,他们的房子寒冷而不好客。我在小溪边一幢黑暗的长满荨麻的房子里坐了半个小时,设想是否房子的主人正在什么地方忙碌,但是没有。事实上,我的确听到了鹪鹩断断续续的歌声,与矶鹞应和,莫非这些鸟鸣都是真的。那里没有纯粹的树木的声音或气味。往远处看进去,在我的下面几码远,横卧着一座无与伦比的石桥,它跳过深邃的深渊,承载上面的路,像建在地质层上一样安全。正是那种弓形使艺术和文明与自然的野性达到平衡。在远处的森林里,我偶然遇到一座毁灭的古堡,高大的树木生长在它的周围,几只野兔正在它下面打洞。你知道,这古堡拥有比使树木变成森林所聚积的东西更多,正如我们在这个国家所了解到的,如果他们不给野性而纯洁的灵魂一座神庙似的房子,他们就不会安心。在去塞伯恩的路上,我绕过沃尔莫福斯特,但是很遗憾,它有一个不讨人喜欢的面容,汉格尔在塞伯恩上面的小山上,几乎保留了它在怀特时代的样子——一片节俭的毛榉树林——据我考察。但是我发现它跟另一片树林相似,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吸引力——只有如此大面积的土地被山毛榉树覆盖,对于公园来说太密集了,对于森林又显得沉闷。土壤是肥沃光滑的黏土。小山向下最陡峭的地方隐藏在树林之中,那里有一条适合男孩子在夏天玩耍的“滑坡”。从远处望去,几乎看不见树叶、树梢或树枝。在怀特时期,穷人习惯于捡拾乌鸦筑巢时掉落的树棍,他们大概也像乌鸦那样打算给自己垒个窝。如果一个人在汉格尔那边偶然碰到一片林间空地,发现小树林和草地共生,那么他的眼睛一定获得了充分的满足。与英格兰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这儿的山毛榉树占有优势地位,它比美国的山毛榉树要好得多。也许是这里深厚的石灰石土壤特别适合山毛榉的生长。在华兹华斯故居房前的公路对面,山毛榉树长得就跟我们的榆树一样大小,树枝的伸展更是一模一样,树干没有补丁一样斑驳的灰斑,也像我们的那样,但颜色通常是淡淡的绿壤土色。而在雷德蒙特,山毛榉树干几乎跟周围的山丘一样绿。树皮光滑而紧绷,显示出一种强健的运动健将的特征,这说明斯宾塞的措辞是恰当的,“好斗的山毛榉”。这些山毛榉树在开阔地发育良好,沿公路制造出庄严的树荫。英格兰一切有历史的森林——什鲁斯伯里森林、迪安森林、新森林,等等,实际上已经消失了。这个国家曾经拥有而现在保存下来的森林,本质上只是田园式的。
值得注意的是,英格兰的诗歌很少或根本没有对森林表现出热爱,没有人多情地提及它们,而人们就生活在森林之中。英国田园诗中的缪斯没有一个睁大眼睛发现森林之神的神秘;她宁愿做一个文雅、健康,有一点愚蠢的旷野之神。弥尔顿赞美“在黄昏的小树林中遛弯儿”,但他的树是“阴沉的树”——
“阴暗的额上低垂着惊骇,
恐吓那些迷路的徘徊不前的
游人。”
他又写道:
“十分荒凉的居所,
依傍洞穴和洞窟,
带着令人讨厌的阴沉。”
莎士比亚提到“无情的、巨大的、可怕的树”——那是发生抢夺和谋杀的地方。的确,英国的诗歌对于旧时的记忆绘声绘色,那时的森林是强盗和歹徒隐匿的场所,是所有在阴暗角落里的行为的发生地。我唯一回想起的事情,发生在莎士比亚戏剧《终成眷属》里,其中,莎士比亚透露出我们森林里的一丝微弱的生活气息,那粗鲁的人对拉佛说:“我是个林地的家伙,先生,那儿的人总是喜爱森林大火。”那样的森林大火是属于美洲的,因为欧洲的树木太稀少了。弗朗西斯·希金森一六三○年写道:“与其它的东西比起来,新英格兰对火可能有夸大的成分。因为整个欧洲也不能提供足够的树木制造那样的大火。那儿的一个可怜的仆人只有五十英亩林地可以提供更多的树木用于烧柴。”新英格兰、纽约和宾夕法尼亚州的许多地方可能还在纵容这样的大火。在英格兰主要的自然诗人里面,华兹华斯没有一行诗带有森林里微妙的芬芳。在参观了他的家乡之后,你能够认可它的特征,它的精神,他所有的诗——给人留下深刻的孤独感,它的寂寞的小湖,它的沉默的沼泽地,它的绿色的溪谷,哗哗的瀑布,但是没提到森林,即使有山出现,也是没有树的山。诗人的缪斯一定从来没感觉到大自然这一节的魅力——户外原始的野性的神秘和吸引力。同样,在丁尼生的作品里,有荒野的气息,却没有森林。
在我们自己的诗人之中,至少有两位更杰出者已经听到了原始森林的警报。他们是布赖恩特[3]和爱默生[4]。尽管他们如此不同,但两人都有一种印第安人似的对森林的热爱和对隐居森林的向往。布赖恩特的《森林圣歌》和爱默生的《森林鸟鸣》都没能被英国诗人写进诗篇。《森林鸟鸣》有我们辽阔的北方松林的味道,一个人在那里的森林当中漫步,睁大了眼睛,他的官能就会产生某种预感和警醒。
“在未开犁的缅因田地他寻找那伙伐木者,
在那里来自百湖的年轻河流跳跃;
他踩着未种植林木的土地,在那上面,
眺望太阳久久照不到饲养骆驼的地方,
乖戾的熊漫步,吓跑山毛榉上的啄木鸟,
他看见暗淡的小路下方,散发气味的河床,
那小小的瀑布,多像一对双胞胎挂在那儿。
受到祝福的男人开花的纪念碑。
载着美好的传说穿过北方的庭院。
当走进小树林,在林中空地,
老松树突然传来针叶落地的刷刷声——
坠落,一首完美的树木的挽歌,
宣布它那青春岁月的结束。”
爱默生的缪斯显得彬彬有礼,但那是聪明的文雅。把家安在森林里和安在城镇一样,都能造一座森林公园。
“我的花园是一个林木的壁架,
在那里成年的森林被框住;
从堤坝的斜坡下到蓝色的湖边,
跃进不能测定的深渊。”
另一方面,在英国人的感觉里,我们美国没有田园诗,因为我们没有田园诗般的大自然的感受,就跟英国人拥有它一样强烈。当我们诗意的缪斯不去模仿的时候,她常常有一种松林的香味,也就是说她在较老的文学作品中不为人知。朗费罗的文雅的缪斯,如此斯文,如此有教养,然而她在所有的传说、音乐和美国人的梦境里是多么快乐,那便是森林的原始年代。梭罗是一个懂得树木的天才人物——他有一颗印第安诗人或预言家的灵魂,他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但是从来不屈从于对荒野的体验。羞怯、神秘的霍桑,他的天赋,在家中从来没有在森林里表现得更多,阅读《红字》里描写森林的场景,你会感到它们是这部书中最多的暗示之处。
【注释】
[1]英国旧面积或长度单位。
[2]哈得逊河,美国纽约州东部的河流。
[3]威廉·卡伦·布赖恩特(一七九四至一八七八),美国诗人、评论家和编辑,早期写过描绘大自然的诗歌,如《死亡观》(一八一七)和《致水鸟》(一八二一),并因此享有盛名。他曾主编《纽约晚邮报》,提倡从废奴到自由贸易的各方面的改革。
[4]拉尔夫·沃尔朵·爱默生(一八○三至一八八二),美国作家、哲学家和美国超越主义的中心人物。其诗歌、演说,特别是他的论文,例如《论自然》(一八三六),被认为是美国思想与文学表达发展的里程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