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悌缺失,民族之殇
——“四郎弃母”案追记
“隔窗望儿儿喂儿,想起当初我喂儿,我喂儿大儿饿我。以后,你儿饿我儿。”这是一位晚景凄凉老人的感言。北京市通州区张辛庄村,80多岁的老人柴玉吉,一生含辛茹苦养育了五个儿子并带大了六个孙子,最后却活活饿死在自己家中。根据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对老人做的死亡鉴定:老人在被发现死亡的前半个月,就已经饿死了,老人的口唇、指、足端已经风干。由于案情恶劣,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老人的几个儿子审查起诉。经调查,柴玉吉生前一直跟随五儿子生活,2006年老五程一禾因病去世。2007年11月老人又不慎将左大腿摔断,加之两眼几近失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四个儿子便协议轮流赡养母亲,每家三个月,算好整一年。可是大儿子来接母亲的第一天,兄弟之间却为母亲的房产发生了争执。争执中,老二打伤了老大,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老大养伤,老二接班。在老二赡养期结束前两天,老二打电话给村主任,请他通知老三来接班,并将老人送回老屋。由于村主任没有及时通知。老三也不管不问,最终酿成了悲剧。令人气愤的是老人还曾拖着带伤的腿爬到老五家求救,老五媳妇竟然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叫人将老人抬回老屋。老屋西院的邻居一天早上还曾听到过老人在自家院内喊老伴的名字,说没人管她了。
面对调查人员的质询,老大说自己被老二打伤,根本没办法去赡养母亲。老二说自己负责赡养的期限已过,他老婆也看见老三的媳妇给母亲送过一次饭,应该说这事已经交接完了。老三的媳妇说对不起,我没送过饭,你们没交接,我们不负责。老四说还没轮到我呀!法学专家夏吟兰教授说:“四个儿子把自己的母亲饿死了,真是丧尽天良!作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就个体来讲是百分之百的,不因为你们所谓的轮流赡养,不到自己的赡养这一段时间你就不应该尽义务。”法院以遗弃罪分别判处老二程一田有期徒刑三年、老大程一民有期徒刑两年半、老三程一平有期徒刑两年。对老四程一石,84岁的范德荣老人说她亲眼见到这个混蛋给老母亲吃玉米皮、玉米渣之类的饲料,并将老人的小腿打断,法医也鉴定为“钝器所伤”。老四还将老人的院门锁上,不准他人进入。专家认为这在客观上也影响了其他兄弟对老人的赡养。但检方认为由于案发时没有轮到老四赡养,其母饿死与他没有直接关联,没有追究老四的刑事责任。至于老五媳妇,因丈夫已死,没有赡养义务。四个儿子至今喊冤,认为老母之死他们没有责任,那么究竟是谁之罪呢?
位于大运河畔的张辛庄村是北京通州区的经济强村之一,先后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集团公司先进单位、京郊百强村、区级文明村等。2000年就实现了工农业总产值7000万元,人均纯收入7000元。村委会每个月给老人发600多元养老金。村主任李海强说,柴老太的钱是够花的。
记者闻讯找到老人的家,看到院子里杂草丛生,房间里阴暗凌乱,因为没电,老人生前用蜡烛照明。屋里仅有的一个红箱子和破柜子落满了尘土,地上扔满了纸巾。2009年4月9日,柴玉吉老人就是在这里面对着儿孙们的照片孤零零离开人世的。村民说:三年困难时期,家家吃食堂,每人的定量就是一个掺了菜的窝头,老二吃不饱,老太太就将自己的大半个窝头掰给儿子。为了几个孩子,她开荒种菜,上山采药,想尽了办法。老大说他小时,母亲担心土炕太凉,总是让他睡在她自己的肚子上。
从老屋步行2分钟就到了老三程一平家。几近落地的大玻璃占了整片墙,看上去非常气派。兰花、菊花、蟹爪莲在屋里摆成一排。隔玻璃望去,院外正在施工。程一平打算在自家房子门前,盖一栋有20个房间的二层小楼,然后出租出去,在当地,每间房的租金在80~120元不等。
老四程一石几年前曾去日本学习过。他的家距老屋也不远,真皮沙发、组合音响、有温度显示的电子钟表将客厅塞得满满当当。圆形的麻将桌上零零散散地摆着一摞摞零钱。老四媳妇尴尬地推乱刚刚码好的麻将牌,笑着说,我们家有点钱都置办家具了。
老大程一民家住海淀区,每月退休工资2000多元。
造成兄弟反目的所谓房产争执是柴老太太居住的五间老屋。他们的父亲生前就担心出问题,便于1982年3月14日与五个儿子签写了一份分家协议,明确“五间房屋每人一间,共作价500元,房屋钱款由老五交付各兄弟后归老五所有;父母有病,兄弟几个轮流照顾。”这几年,随着通州开发区的推进,房价上涨,有消息说整个村子都要拆迁,对拆迁补偿款的期望,使得他们孝悌缺失,丧尽天良。
“四郎弃母”反映出如今经济发达了,物质丰富了,一些人的道德良心却没有了。这个悲剧是对传统的“积谷防饥,养儿防老”观念的极大讽刺和挑战。程家四个儿子,面对的还是有着自己住屋和每年7000多元收入、生活还不算不能完全自理的老母亲,只不过是煮茶弄饭、嘘寒问暖的反哺,却互相推诿,生怕吃亏,任由老母亲活活饿死。老母死后,这几个畜生仍然毫无忏悔之心,还在推脱责任。柴玉吉老人之死也反映了世情的冷漠,老人绝望凄厉的呼叫声,竟然打动不了邻居的恻隐之心,即使怕得罪程家弟兄,不能送些吃食,向村委会反映或报警总还是可以的吧,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在听到老人的死讯后,却又在背后大骂四兄弟的忤逆不孝。人情的冷漠和两面性可见一端。同样,村委会的不作为也应该受到批评。
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近1.6亿。预计今后还将按每年800万人的规模持续递增。到本世纪40年代后期,老年人口将超过4.3亿,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我国将成为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从中国国情出发,将来的养老方式还须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因为70%的老人还生活在农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旧必须依靠家庭成员的扶助才能安度晚年,但家庭养老依赖的基础是传统的孝道观念,而孝道观念在近一个多世纪的现代化进程中却受到了很大冲击,一度被看作是封建礼教而受到批判。亲不亲阶级分,促成了大众道德观念的混乱和失序。近些年拜金主义的盛行,很多人为了金钱不仅违法乱纪,甚至六亲不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遭遇尴尬。因为家庭是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养老场所,除非老人肯走上法庭状告不孝子女,否则,只能忍气吞声地苟且度过残年。孝道观念的维系还多靠的是子女的做人良知。如果失去良知,道德和法律往往也奈何他不得,这就是家庭养老的难处。对于失去良知的不孝子,舆论的威慑作用不可忽视。程一石之所以丧尽天良暴打老母,就是认为老母透露了他的不孝行径,使他在村民前失去了面子。尽管如此,法制的约束还是不可缺少的。1996年10月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被赡养的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年人要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遭遇的另一尴尬是大量空巢家庭的出现。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人中,有8000万属于空巢老人,还有近3000万病残老年人。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是建立在多子女的基础之上的。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子女大量减少,且多数外出打工、工作、学习,这就不是简单的孝道观念和法律所能解决得了的。另从客观上讲,由于计划生育形成的“4-2-1”家庭结构,即一个孩子需供养两个父母、四个祖父母的难堪局面,除了需要社会道德的升温,国家相关养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必须的。就我国目前的财力而言,我们是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
中华民族毕竟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文化且视“百善孝为先”的伟大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已深入人心。儒家经典《孝经》也把“孝”誉为“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德之本”。古代的启蒙读物《三字经》《弟子规》都指出“首孝悌”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底线,只有子女的孝顺、兄弟的和睦才会有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进而有国家的安定和谐。孝道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多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奶奶爷爷和年轻的父母对“小皇帝”宠爱有加,不知感恩,不懂孝道。指望他们继承中国优秀传统孝道文化,那是不容易的。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
2010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