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不淑只为绿卡
做移民律师的老丹,收到一位中国妈妈的求救信:
“您好!
我的女儿在美国,最近刚刚从美国一所大学毕业,同美国公民结婚并取得临时绿卡。然而,结婚不久,她发现丈夫在居住地选择、工作追求等问题上一再失信,为此他们争吵不断。女儿遂萌生离婚之念,但又不舍得放弃绿卡,在离婚和不离婚之间痛苦挣扎。请问,她若单方面提出离婚,是否还可以获得绿卡?急切盼复!”
老丹的回答是:“你女儿获得的绿卡的确是两年期有条件的绿卡,这是移民局为了不让人利用假的婚姻关系骗取绿卡而设的。两年到期转正时,其实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双方婚姻关系存在,可以联名解除;另一种是婚姻关系解除,可以提出单方豁免,前提是婚姻关系原本是真实的,只是没有维持下来。根据你女儿的情况,你应该可以提出单方豁免,来转正她的绿卡。只是,她要先离婚,不知她离婚手续办了没有。她如果在两年绿卡到期前有离婚书,那么就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单方豁免,这种豁免最重要的是要向移民局证明她进入婚姻的初衷是真实的婚姻,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维持婚姻。正常情况下,移民局会批准这种豁免,她的绿卡就得以转正。”
目睹几宗朋友类似的遭遇,作为旁观者,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在长篇小说《美漂》续卷《美殇》一书中,也写了一个中国白领女孩为了绿卡,匆匆而嫁,来美国后才知遇人不淑,沦落尴尬之境,在律师指导下,走出绿卡困境。在美国靠婚姻拿到绿卡者,可以做前车之鉴,婚姻失败,并不意味着绿卡面临绝境。
这些年在美国,看到听到太多的故事,精华都浓缩在敝人的长篇小说《美漂》中了。也曾提笔再记录些微故事,可算作微博文字片段。
有人问:他拿着B1签证进的美国,来看拿着F1在美国留学的女儿,来两个月,琢磨着女儿学费太贵,想自己转成F1,这样女儿就可以转F2留学生家属身份,就可以就读公立学校,可以着实省一大笔钱。可是他又想转成H1-B工作身份,还想转L1跨国经理身份,又都不够资格,还不想花钱,咋整?白日梦!
华人六十老太,通过和七十老美老先生结婚,通过婚姻移民,获得美国绿卡。来美后,想让二十四岁女儿来美,递交了移民申请,需排期,要七年才能排到,于是绞尽脑汁想让女儿探亲来美。问怎么办?一旦申请了移民,领馆会因有移民倾向而拒绝探亲签证,什么都要得到,可能吗?太贪了,谁也没办法。
一男子通过和美国公民女子结婚,获得有条件两年期临时绿卡。转正文件已递上去,本来移民局要下周二面试,通过了,就可以获得十年的永久绿卡,再无身份烦恼。在这节骨眼上,竟然控不住女方,对方要他签离婚书。男子竟然束手无策,紧张得只发抖。早知如此,何必要给女方戴绿帽呢?唉!
一个中国女子,三十岁,嫁六十岁老美。2月拿未婚妻签证来美,一个月之内结婚,9月获得绿卡。现在要离婚。4月份报警,说老美家暴。现在老头给移民局写信,说女子动机不纯,骗取他的婚姻来获得绿卡。女子面临两年临时婚姻绿卡转正的问题,也不是很舒服。女子说老美是蓝领,两人无法交流。
为了绿卡嫁人不淑,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自作自受了。有时不甚明白,为何来美国对中国人那么具有诱惑,令人前赴后继,甚而以牺牲美丽的婚姻为代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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