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贫穷落后的乡村,童年时代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相当匮乏。我的全部文艺生活即这样几项:夏夜纳凉时听老人讲那天方夜谭式的离奇古怪的故事,吓得毛骨悚然战战兢兢也不愿离开。偶尔县里的电影队下乡来,便兴奋激动得饭也吃不下。还常常跟在村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们的屁股后头跑十几里晚路去外村赶电影,却常常扑空,便自我戏谑谓之“英雄跑白路”。除此之外,便是看小人书了。
邻家的娃子不晓得从什么地方弄来一本无头无尾的破破烂烂的小人书,只让我靠在旁边瞅,却不肯借我独自一睹为快,馋得我心里直痒痒;遇着大方点的肯把书借给我,总是爱不释手翻了一遍又一遍。《小兵张嘎》《小八路》《鸡毛信》《地道战》《地雷战》这些著名的故事我最先就是这时候看的小人书。
后来全家迁居镇上。镇上有文化站,有书店,有电影院(那时叫大会堂)。大会堂里倒是常放电影,有时县剧团也来演出。但大人们一般舍不得给钱让我们去看这不当饭吃的电影或戏的,我们多半只有在外面眼馋的份。馋急了就混在进场的人堆里壮着胆子往里挤,成功过,但多数被逮住恶狠狠搡将出来;也翻过电影院的院墙;要么就可怜巴巴地一直在大门口蹭,巴望把门的大发慈悲,在电影或戏下来大半放我们进去喝点尾子汤。再后来镇上有了两台电视机,一台在公社小会议室里,无法看到;另一台在文化站里。文化站长把这台十二吋黑白电视机放在偌大的大会堂里,五分钱一张票,人围得太多,远远的只见屏幕上有人影晃动,具体什么内容根本无法看清。因而看小人书仍然是我的最大快乐。
戏和电影电视花了钱看一遍就过去了,而买了小人书可以看很多遍,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于是把父母给的零用钱聚在那里,再就是寻觅破铜烂铁牙膏锡鸡肫皮之类到收购站换得一毛两毛,攒够了就去新华书店买一本小人书。回到家里左一遍右一遍地看。日积月累地就有了一大木箱。我把这些心爱的小人书视为自己的宝贵财富。有时候身上的钱不够买新到的小人书,忍不住就到镇上的小人书出租店里租书看。小人书出租店里的书不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那时候大人给我们零花钱每次只能是一分两分,可以用它买一包瓜籽或一小杯盐豆子或十几粒炒蚕豆。看了小人书零嘴子就没得吃了。一分钱一本小人书不费事就看完了,我们觉得有点吃亏,就动起歪点子,趁店家不在意,看完了偷偷跟别的孩子交换了看。小人书出租店对我们这些娃子来说有无限的吸引力,只要得空我们就会一头钻进去,进去了就不想出来。
小人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温馨了我的童年。
(原载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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