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累……”5月30日深夜,广州市珠海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死在出租屋内。医生注明:死亡原因是猝死。此前,从5月27日至30日,工厂为了赶活,甘红英夜以继日地加班,4天内工作时间达54小时25分钟,累计加班逾22小时。她生前的最大奢望是“想好好睡上一觉”,没想到,她却真的永远睡着了。
甘红英活活地累死了。夏衍曾描述旧社会包身工的悲惨情景竟然在现代社会再现了,不堪重负的劳动时间和强度,过早地给劳动者的生命无情地画上了句号。人的尊严在哪里?政府的责任在哪里?工厂老板的良心又在哪里?有人说,是血汗工厂的现代化导致了包身工的死灰复燃。确实这样,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时代里,为了生存,为了加薪,为了政绩,为了升迁,为了效率,人们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变成了“上班拼命,下班睡觉”的工作机器。据上海最近一项调查显示,42%的企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这种情况岂止上海,在全国各个领域、多种行业,长期加班的“过劳”现象十分普遍,拼命加班已经成为职场的一项“潜规则”。从广袤农村到繁华都市,从政府官员到平头百姓,从白领阶层到普通员工,都难逃加班之苦,“过劳”之累,甚至发生未老先衰、猝然死亡的“过劳死”现象。请看,江西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周密的父母,为了儿女学业有成,以生命为赌注,终日超时超量地操劳不止,付出了双双累死的沉重代价。又悉,新闻工作者、科研人员、企业高管已经成为“过劳死”的高危人群。新闻工作者有79%死于40~60岁,平均死亡年龄为45.7岁;科研人员中有15.6%死于35~54岁,平均死亡年龄为52.23岁;而企业家中有1/4的人患与紧张相关的疾病。因经常加班加点,劳累过度倒在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也不乏其人,据公安部统计,2005年全国共有154名民警因积劳成疾而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工作岗位,占全年牺牲民警总数的37.1%。面对这些因包身工轮回造成的工人之累,因舍命换取儿女美好未来造成的农民之累,因勇挑重担超负荷运转造成的白领之累,因为官先担天下忧舍身忘己造成的干部之累,重复出现的“累死”二字无法不令人动容欷歔。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然而,庄严的法律在不少的地方、单位和人员那里却遭到了野蛮的践踏,变得苍白无力。有人“过劳死”倒下了,加班加点仍然在继续,“过劳死”的高发区依然在扩大。“拼命加班”为何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上有“严苛”的企业制度高悬,身边有“先进”的工作榜样定位,为了保住难得的职位,大家不得不忍耐超时加班之苦,加之来自家庭、社会舆论的对于过度工作的褒扬,共同作用之下,促成了难以逆转的“加班潜规则”,甚至演变成一种共通的“加班文化”。而正处于转型的社会又无力遏制“过劳”行为,致使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连续拼命加班,对员工精神肉体的损害,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对社会负面效应的辐射,都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老祖宗马克思通过发现剩余价值,揭露了资本家靠延长工作日、增加劳动强度剥削工人的秘密的话,那么现在的“拼命加班”现象却被贴上了提高社会主义劳动生产效率的标签,理直气壮地进行。人是世界的主体,工作的主人。人们的奋斗操劳,归根是为了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更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全面提高。当人们以“工作奴隶”的形象出现的时候,实质是社会的一种倒退,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也是对人性的摧残。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核心,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人更为重要。效率绝不能以生命为代价,这是甘红英等许多累死者们留给世人、社会振聋发聩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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