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应对生老病死、失业困难之急,用来保障基本生活的血汗钱、养命钱。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一直是举国上下共同关注的敏感问题。据国家审计署对29个省区市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2005年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社保基金的管理运用总体上是好的,但随意截留、挤占、挪用的问题依然存在,违规问题资金计71.35亿元,约占2005年三项保险基金总收入的2.28%。特别是继上海社保案事发后,浙江金华再爆社保大案,震惊全国。我区石嘴山市也发生了市医保中心主任和财务科科长采取截留银行承兑汇票手法,把3千多万元医保费转移亲朋名下,构成该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金额最大的一宗贪渎案件。
百姓的“养命钱”屡遭黑手觊觎窃取,不仅让百姓深感忧虑,也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11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社保基金审计情况汇报。会议郑重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确保安全完整”,重诺千金,言之切切,中央政府对百姓的关爱之情溢于言表;“不得侵占挪用”,设置禁区,敲响警钟,是对伸向社保基金黑手的严厉警告。
社保基金是构成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重要指标。社保资金筹措、管理和运用得好与否,事关政权安危、社会稳定、国家兴旺、人心向背,丝毫马虎不得。我国自古就有“得民之劳者昌,得民之忧者康,得民之死者强”的安邦治国历史经验。而夏而商,而秦而汉,莫不比比皆然。夏桀王以民为虐,商纣王以民为敌,秦始皇以民为肉,汉灵帝以民为戏,终于落得亡国的下场。民为邦本,体恤民情,历来是先贤圣哲和志士仁人的治国之道、执政准则。从春秋晏子突出“崇俭恤民”的从政思想到西汉晁错强调“归粟重民”的施政主张,从唐朝陆贽提出“安民恤贫”的民本举措到清朝林则徐“下恤民生以上筹国计”的为官“尽职之道”,无不把赈灾济贫作为国计民生的大事。唐朝还规定置“义仓”以备灾荒,“除赈给百姓以外,一切不得贷便支用”。对于克扣、挪用、贪污赈灾粮款的官员,轻则革职流放,重则杀头灭族。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当家做主。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济,是每一位劳动者应该享受到神圣权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管好用好基金,是每一级政府、官员应该履行的重要职责。多年来,经过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基金也已积累了一定规模。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自然灾害频繁,“保障”仍然显得单薄脆弱,经不得任何闪失,更不允许任何黑手染指。
我国社保资金上发生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既反映了冒天下之大不韪撞击“高压线”亡命徒的贪婪本性,也暴露了管理监控存在的漏洞。应该看到,目前尽管财政、社保、税务、银行、审计工会等诸多部门都参与社保资金的监管,由于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缺乏明晰顺畅的监管体系职责,缺乏公开透明的管理运行模式,不仅使监管出现“龙多不治水”的管理盲区,而且也为一些管理者恣意妄为、违规使用以可乘之机,这是十分深刻的教训。我们必须从管理体系、制度、运作、监控和教育上构筑完整的天罗地网,震慑、抵御违法违规行为,使伸向社保资金的黑手无隙可乘,无处遁形,确保百姓“养命钱”完好无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