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以来,陈良宇、邱晓华、刘志华、郑筱萸等一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特别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依法当诛,成为继胡长清、成克杰、王怀中之后第四名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贪官,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
今年“两会”期间,一项民意调查显示,“铁腕反腐,从严治吏”成为中国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已引起民众的普遍不满和担忧,有些人甚至发出了“官员腐败成风,挨个抓有冤枉的,隔个抓有漏网”的言论,虽属偏颇,但官吏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却是一个事实。从今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统计看,案件数量同比上升4.6%,其中大案占立案总数的64.4%,同比上升10%;查处处级以上干部占立案人数的7.1%,同比上升2.4%;起诉比例、有罪判决比例与前三年平均水平相比均有上升。为从严治吏,端正社会风气,清洁官场氛围,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继5月30日中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后,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启了党纪和国法紧密衔接、快速过渡的新模式,宽严相济,重拳反腐,既有利于教育、帮助和挽救干部,也彰显了党和国家铁腕反腐、从严治吏的态度和力度。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似乎成了中国时政难以破解的怪圈。腐败现象同样也不会轻易地退出历史舞台,总是千方百计地腐蚀党员干部,顽固地争夺着吏治阵地。中央纪委反腐“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便是一例。据披露,30天反腐大限过后,除河南省公布已有979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共上报违纪款821万元之外,还不见其他省份地区党员告白的统计。更令人疑惑不解的是一些屡屡发生腐败大案的省市,竟无一人上报有违反“禁令”行为,俨然以一片纯洁无瑕的净土自居。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不仅说明了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和顽固性,而且也说明了反腐倡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应该看到,一些问题官员之所以视“禁令”和“大限”为儿戏,既有政治态度问题,也有惩处性规定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这些官员不同程度存有“骑毛驴看唱本——走着瞧”的侥幸心理、“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盲目情绪,以及“你不说,我也不说”、“法不责众”的从众心态,彼此观望,向上揣测,故作镇定,妄图蒙混过关,“一条黑道走到底”、“不见棺材不落泪”。另一方面,现在腐败犯罪已不同于传统形式,花样不断变异翻新,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且大量通过实现利益冲突而发生,权钱交易行为带有明显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使得现有法律和党规难以适用,加大了发现、认定、取证和惩处的难度,甚至具有不可打击性。因此,铁腕反腐,从严治吏,需要“挥泪斩马谡”的勇气,重振党纪国法的威严,重拳出击,从严惩治违法乱纪、违纪瞒报的官员尤其是高官,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也需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对官员产生一种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留下克己奉公的素心,构建一种正常健康的官场氛围和吏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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