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天,若是我不在老家停钟村,我总会想起老家前面的一片毛竹林。
那里生长着上千根笔直的翠竹,大都有六七米高,有胳膊粗,它们的竹根盘错在一起,占据了竹林所有的空间,以至除了冬青,几乎没有其他植物能够在竹林里生长。
每年,在竹林四周,又会有数百根竹笋破土而出。新竹推掉压在竹根上的石头,挤开成年的香樟树,一根根地,奋力从灌木丛钻出来,争夺竹林宝贵的生长空间。要是再来一场春雨,竹笋会竭尽全力吸足水分,在未来的一两天里,以每天几近一米的速度生长,很快,这些竹子便会成为竹林的新主人,尽情享受阳光和雨露。
当新竹由芽黄变得翠绿时,竹竿已然变得十分坚韧。我和伙伴们经常在毛竹林里玩耍,或是爬竹竿,或是在竹竿间翻跟头。有时,我们也会爬到竹竿顶端,用身体的重量把竹子压弯,在竹尖上绑一块石头,然后松开压弯的竹子,像操作投石机一般把石头飞掷出去。石头“嗖嗖”穿过竹林,落在远处的灌木丛里,时不时还会惊飞一些在林间筑巢捕食的山鸡。每当这时,我们便奔回家,取出藏在箱底的弹弓,追着那些惊慌失措的山鸡,在竹林里没完没了地奔跑。
毛竹林和旁边的灌木丛,经常会藏着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东西:成簇的映山红、乌泡子和新生的荆棘尖。乌泡子是乡下孩子钟爱的野食,但果子要到初夏才会成熟;而映山红花和荆棘尖儿在春末便已适合采摘。
每每发现美味,孩子们是最兴奋的。大家会迫不及待地摘几簇花,或折几枝荆棘尖,塞进嘴里,边吃边继续追惊飞的山鸡。
有时候,我们也会碰到蜜蜂。有些胆大的会跟着蜜蜂跑,要是发现了蜂巢,便会折一根竹枝,用衣服捂着脸,把蜜蜂赶走,再小心地把蜂巢打落到地上,这时候,孩子们就一窝蜂地拥上去,抢蜂巢里溢出的蜂蜜。那些被赶跑的蜜蜂不甘心家园被毁,又飞回来攻击我们,追着我们蜇咬。我们一边叫喊着“救命”,摸着额头上被叮咬后的伤口,一边还满足地舔着挂在嘴边的蜂蜜。
在孩子的世界里,快乐和悲伤总显得非常短暂。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蜘蛛可以化解蜈蚣之毒,看着喝饱了毒血的蜘蛛,我目睹了有生以来最为神奇的一幕。
竹林里玩腻了,大家约定去找山里的山洞,但山路中间突然出现的花蛇会打乱我们的计划。
我们都怕蛇,但又特别想捕蛇。我们一个个的,把弹弓拉满,纷纷朝着花蛇发射石头。石头在地上弹得“砰砰”作响,吓得小花蛇不知道往哪儿逃命,只好跳起来回击,把我们吓得直往后退。我们当然不会轻易放弃。等花蛇停止进攻之后,我们又重新拉满弹弓,继续弹射石子。石头不断地落到花蛇身上,很快,花蛇便被我们打得遍体鳞伤,痛苦地在地上挣扎,没有回击的力量了。胆大的孩子会走上前,兴冲冲地抓起地上奄奄一息的花蛇,得意地展示我们的“战利品”。
在毛竹林边界不远的地方有口水塘。
那是一口人工开凿的池塘,主要用来在旱季蓄水。村里的农妇们每天都会在池塘边洗衣服,这其中也包括我的母亲。
她经常用扁担挑着两个大木桶到水塘边。她先把要洗的衣服放在桶里,装满水浸泡一会儿,然后取出来放在水塘边的石板上,接着用木棒捶打着衣服,挤压衣服里的污渍。木棒捶打湿漉漉的衣物时发出的浑重声响,回荡在山间,伴着水塘里几声野鸭的鸣叫,甚是好听。母亲也会时不时地跟着哼上几支小曲,这一情景,让我一度觉得水塘是个温柔而又美好的存在。
乡里人过日子,每季都要更换一次或几次被褥。那时候,村里还不流行海绵床垫,家家户户的床板上,铺的都是晒干的水稻秸秆。时间一长,秸秆便会被压扁,需要换上新的才能睡得舒服。
开春时,母亲会从房檐上取下过冬前存好的秸秆,一层层铺到我们床上,换掉历经漫长冬季,已被压得干瘪的旧秸秆。然后,她会带着我和弟弟在屋前把换下的秸秆烧掉,好驱走初春的寒气。焚烧秸秆的时候,母亲喜欢往火里扔几把谷粒,随着“啪啦啪啦”的响声,谷粒变成了爆米花。我们看着攒动的火苗,吃着满是草灰的爆米花,闻着加了樟脑球的新秸秆的味道,又是蹦又是跳,好像沉醉在一场美梦里,不愿醒来。
农事一般是在春末开始的,因此春天并不算村子里最忙的季节。不过,乡里人总会有办法,把自己的日子用各种琐碎的事情填满。
譬如清明时候新茶出芽,村里人便会成群结队地背着竹篓进山采茶,采摘完茶叶,他们又得忙着将新鲜茶叶晒干,然后,用松木屑的烟尘烘焙茶叶,制作我们那一带极富特色的烟茶。
野菜在春天里长得格外的快。像榆钱、野蕨之类的乡里人喜欢的佳肴,在多雨的春天最是鲜嫩多汁。野菜的鲜美期不长,大家都赶在野菜变老之前开始采摘,再晒干、腌制,好在往后的日子里慢慢享用。
男人们很少会去摘茶采野菜,不过他们手头也有忙不完的工作。
譬如修整水稻田,把家里牲畜栏中堆满的牛粪、猪粪,用木板车一车车运到水田里,让这些天然的有机肥,在稻田里降解。几周之后,是犁田的最佳时期。犁田之后便是种秧、插秧。这些是乡下人一年中最重要的活计,关乎一家人的温饱,容不得任何闪失,男人们自然是格外用心。
在村里,我有时会听到爆炸声回响于山间,这大多是闲着的村民在水塘里捕鱼。因为拉网捕鱼麻烦,他们有时会直接往塘里扔一些鱼雷爆竹,利用爆炸的剧烈震荡冲击鱼儿,炸死或震晕的鱼儿便一条条翻着鱼肚白浮出水面,然后他们会划着竹筏在水面上欢天喜地地捡鱼。
我的父亲是个老渔民,他自然喜欢到水塘边看热闹。有一年父亲看得高兴,从养鱼户那里买了鱼苗,放养在我们家的水稻田里。南方的水稻田常年蓄水,藻类和水生昆虫也多,小鱼长得又快又肥。父亲时不时地从水田里用鱼叉叉一两尾鱼回家,母亲将它们红烧或是清蒸,然后端上饭桌——南方“鱼米之乡”的称谓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
停钟并不算真正的水乡,旱灾时有发生。有一年春天,该来的雨季并没有到来。到了春末,仍然滴雨未下,连耐旱的竹子也蔫了。有一天,父亲在菜园子里翻土。因为天热,好些条蜈蚣从土里爬了出来。父亲不小心踩到了一条,被咬了一口。毒素在父亲的脚上迅速蔓延,完全等不及送医院。父亲果断地将上衣撕成条状,在伤口上进行包扎,阻止毒素向心脏蔓延,然后安排我和弟弟,到附近的山里,去捉一些无毒的蜘蛛。我们在山里找了好一会儿,终于捉到了几只无毒的蜘蛛,我们来不及歇口气,立即跑回家。
按照父亲的吩咐,我俩把这些蜘蛛放在他的伤口上。蜘蛛似乎喜欢人血的腥味,它们停在伤口处,开始吮吸毒血。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蜘蛛可以化解蜈蚣之毒,看着喝饱了毒血的蜘蛛,我目睹了有生以来最为神奇的一幕。
当南回的燕子在老屋屋檐下筑巢的时候,竹笋外面包裹的那层笋皮已然脱落。这层厚皮有着尼龙绳般的坚韧,却又极其轻薄。乡里人把笋皮撕成小条,或是拧成绳子,或是做成提钩挂晒冬天的腊肉。我和弟弟则把笋皮做成小船,并在船中间放几粒米,然后放到村里的水塘中。春风把小船吹到水塘中央时,会引来水鸟啄食。望着水鸟一点点地把小船啄开,我们欢呼雀跃,真希望春天停留的时间更久一些。
乡里人常说,学会了种田,就一辈子不愁自己的饭碗。因为这个缘由,父亲对教我们种水稻这件事,很是上心。
一九八八年的大年初一,我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停钟村。我爷爷觉得龙年正月初一出生是个好兆头,预示着我今后将像龙一样一飞冲天。在当时的乡村,人们普遍认为,名字将会左右一个人的命运。为了让我一生都有好运,爷爷决定给他的大孙子取个大气的名字。
我们何家到我这辈,五行都缺水,因此孩子取名或多或少和水相关。比我大几岁的两个堂哥分别取名为“海”、“勇”(取“涌”音),我的堂弟取名为“水”,爷爷给我取名为“江”。
大概在我出生那年,附近的村子才开始通电,所有和电相关的物件都是奢侈品。尽管家里条件艰苦,但给我做满月酒的时候,爷爷还是请了皮影戏艺人,让他们在一排白炽灯下,演了一出大戏——《杨家将》。那算是我们何家做得非常热闹的一次酒席,直到现在,当年参加满月酒席的亲戚仍然记忆犹新,津津乐道。
我的父母都是农民。
父亲出生在停钟村,母亲则出生在与停钟村北面相邻的兴无村。两村之着隔着一条叫乌江的河,作为两个村子的分界线。
父亲虽是农民,年轻时却曾在县城饭店当过厨师。不过,在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辞工了,一心待在村里侍弄家中的几亩田地。他上过学,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读了多少年。他自己说他读完了高中,但乡亲们说他吹牛,因为村庄里他那一辈的人,没几个读过高中的。父亲的脑瓜特别灵活,脑筋转得很快,尤其是在和钱相关的事情上。尽管几十年来,他一直没赚到大钱。
和父亲不同,我的母亲没有多少机会上学。她在读四年级的时候,便在外公外婆的要求下退学了。那个年代,乡下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作为长女,母亲自小便要帮忙打理家务,好让她的哥哥——我的舅舅能够安心上学。她爱读书,四年的学习生涯中,她的成绩一直很好,这更让她觉得遗憾,到现在,她还会念叨,如果不辍学的话,没准她会嫁到一户富贵人家。
世事难测,母亲倒也没过多抱怨。退学后,她从外婆那里学会了织渔网,并成了村里织网的能手。她的这项手艺,在往后的日子里,将给家里带来不少收入。
我的弟弟也是在正月里出生的——正月初二,比我小了两岁。弟弟的小名叫“沟伢子”,因为他出生时,老家旁边有一条水沟。
我们兄弟俩出生的年代,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得非常严格,我们家因为违反政策被重罚了,这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艰难。
弟弟出生那年,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冰天雪地里,长辈们在村里四处求人借钱。这个艰难的开头,让迷信的爷爷觉得小孙子的命数需要贵人扶持,于是他找村里的算命先生卜了一卦。算命先生说,这个小孩,会从他哥哥那里得到扶助,并劝我爷爷给小孙子取名的时候,把这个命理考虑进去。因此爷爷给弟弟取名“蛟龙”,蛟龙生长于江河,也算是依了算命先生的建议吧。
弟弟在何家年幼一辈的男丁里排行老五,我是老三。和我乖巧的性格不同,弟弟自小便很淘气。他常常倒腾家里的锅碗瓢盆,玩坏了便会招来父亲的一顿训斥或是责打。打疼了,哭几句,但就是长不了记性。
记得有一次,弟弟不知从哪里抓来了几条鱼,但又舍不得吃,他便偷偷将鱼扔进了家中的水井里。水井内氧气含量少,没过几天鱼便死了。鱼腥味和死鱼尸体腐烂的味道,从水井里扩散出来,闻起来恶心极了。父亲很快发现了井水异常,便开始审问我们兄弟俩。
弟弟坚持不认错,尽管父亲知道是他做的。看到弟弟错不悔改,父亲怒上心头。为了让弟弟明白事态的严重性,父亲提着他把他悬在井口,狠狠地警告他,要是再不承认错误,就松开手,让他和那些死鱼一起待在井底。弟弟被吓傻了,不得不坦白了所有事情。
父亲常说,小孩子只有被打了几顿后,才会知道什么事情是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该做的。打得越多,记得越牢。那一年,因为弟弟的无心之举,我们家的那口老井需要消毒清理。父亲花了好大力气,用轱辘一桶一桶把井底的脏水提上来,清空后,他再在井里撒上石灰粉,等着地下水慢慢渗透,把细菌和腐烂的味道驱除。
整个过程花了将近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父亲每天都要来来回回走好几里路,到村里其他人家的井去挑水。每次挑水的时候,父亲都会恶狠狠地盯几眼弟弟,而弟弟则会内疚地躲在母亲身后,看着一桶桶水在缸里泛起涟漪。多年后,我们兄弟俩闲聊,我还会拿这件事调侃弟弟。
我和弟弟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干农活了。父母当时并不能预见他们的儿子将来是否有出息,他们有点隐隐担心,要是将来两个儿子找不到工作,要怎么过日子。乡里人常说,学会了种田,就一辈子不愁自己的饭碗。因为这个缘由,父母对教我们种水稻这件事,很是上心。
我们四五岁的时候,就被带到田里跟着大人干农活,这在当时的村里很常见,我们这一代农村长大的孩子都经历过。不过比我们晚出生几年的小孩,因为条件好了,不一定会被要求下地干活。
我们一家四口人,分了将近八亩水田。八亩水田约莫能产五六千斤稻谷,上缴农业税后,剩下的便是我们家一年的收成。进入新千年,国家决定给农民减免农业税,缴粮自此成了历史,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我们生产的谷子大部分是给人和牲畜吃的,偶尔有剩下,父亲便会把谷子卖掉,好换点钱补贴家用。再加上养猪挣上的一两千块钱,便是我们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主要的年收入。
那个时候,父亲最大的梦想是成为村里的“万元户”。那时银行还未在乡村流行,父亲说,如果他有一万块钱,他会把钱一张张地藏在箱子的夹层里。父亲这么一说,让我和弟弟对家里所有的木箱产生了兴趣。我们常幻想,趁父母不在家时,从木箱里偷点钱买糖吃——不过,幻想终归只是幻想。直到二零零年之后,父亲才实现“万元户”的梦想。
湖南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多是双季种植。我出生的年代,水稻种植全靠人工,因为没有机械进得了满是淤泥的水田。我们用水牛犁田,锄头除草,镰刀收割水稻,扮桶给稻穗脱粒。这些都是最为传统的农作方式,效率低下,也很耗精力。随着乡村的变革,它们都将被现代化的农业耕作方式取代。
传统农业效率低下,农民买不起化肥农药增进产量等问题,因此水田产出的每一粒稻谷便显得尤为珍贵。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村庄里有时仍会有一些人家因稻谷产量过少而揭不开锅,他们会面带难色地请求其他人家,匀一点粮食出来,接济一下,好让他们过渡到下一个收获季节。父亲借此教育我和弟弟,既要体谅人家的难处,更要珍惜碗里的白饭。吃饭的时候,要是我们在饭桌上掉了饭粒,父亲便用筷子打我们的手,让我们捡起来吃掉。我自此对粮食有了敬畏之心,直到现在,尽管在城市里生活了很多年月,我对浪费粮食仍然有种近乎本能的内疚。
我五岁时,父亲在母亲的鼓励下成了渔民。
每年冬天,他会跟随村里其他渔民到湖北或是江西,开始长达三个月的捕鱼生活。那是父亲少有的出省工作机会,也是他经常向人吹嘘的打工经历。打鱼生活让父亲开阔了眼界,也让他从停钟这个小山村走了出去,头一回领略到国家的广大。
每年年关将至的时候,他就会背着一袋子充满鱼腥味的衣服、棉被和一些淡水湖鱼,出现在村口。他也会给我们带一些小礼物回来,好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
我六岁那年,父亲带回了一口高压锅,它在当时的村里是个稀罕物件。父亲回来的那天,好多人来我家,围看父亲组装高压锅:锅身、锅盖、密封胶圈……组装完后,乡亲们要求父亲用高压锅煮一锅水。父亲开心地应允。
父亲把水倒进高压锅,然后,把高压锅放在柴火灶上。烟火烘烤不锈钢锅底,很快就把锅底烧黑了,看得我很是心疼。水很快烧开了,排气口喷着粗气,好像快要爆炸的样子,一些邻居吓得直往后退。这口高压锅我们家用了十年,直到它的塑料手柄几乎融化了才被扔掉——这大概是我童年里头一回接触的“高科技”物件。
大概在父亲带回高压锅的那年,我们家老房子的厨房和猪圈,在一场大雪中倒塌了。我当时并不懂事,只觉得砸死的那几头猪,在雪地上鲜血淋淋的场景,很是恶心。出事那天,我站在曾经的猪圈口,抓起地上的碎土块,朝附近想舔猪血的野狗掷了出去。野狗被打退,我便“咯咯咯”地笑,好像家中的变故,与我没有多少关系。
父母站在毁坏的房子前,忧心忡忡。房子倒塌后,他们在雪地里埋头苦干,把厨房里的东西挖出来,一点点挪到还未倒的另一半房间。然后他们在附近的山里砍了一些树,用来支撑住未倒的那面摇摇欲坠的土墙。那年的冬天在我印象中显得格外的冷,也格外的长。夜里,冷风吹进破墙,我便会问父亲,天气什么时候回暖,我的手脚什么时候不再冰凉。
开春后,父亲决定建新房。因为家里没多少积蓄,所以建房子的材料大都需要自己亲手准备。
父亲先在附近的山头挖红泥,和上水,放在木质模具里做成一块块泥砖。泥砖晾干了,父亲把它们一层层叠起来,放进临时搭建的砖窑。他在泥砖缝隙里填满碎煤,糊上泥巴,用炭火烧烤泥砖,足足花了二十天,泥砖才变成红砖。
红砖出窑后,父亲到附近山头,买回来好几车石灰。石灰并不能直接作为涂料,需要纯化后才可以用。所幸父亲对这个工艺也很是熟悉。
他先给石灰浇水,使它们受热膨胀炸开,作为“发石”。石头碎了后,他再把它们抛入挂在水池上的过滤铁丝网上,进行“滤石”。过滤后的粉末和水充分发生化学反应,才能成为用作涂料的氢氧化钙,是为“沉石”。当然,我对这些化学反应不熟悉,只觉得往石头上浇水,石头就发热膨胀,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一点一点,修建新家的材料逐渐准备齐全了,然后是盖房子,搬新家。在孩子的世界里,一切都发生得如此简单自然,就好像睡了一个长觉,睡觉之前,我们还住在冰冷的土砖房里,睡醒后,便搬进了宽敞的红砖屋。新房子刚盖好的那段日子,父母脸上总是堆满了笑容。
家里新房盖好后,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叔叔,也开始翻修他家的房子。叔叔自小体弱,一直干不了太重的体力活,成年后便从事泥瓦匠这种相对轻松的职业。他的泥瓦活很好,在村子里帮很多人家盖过房子。不过,那个年代盖房子不挣钱,叔叔家也没有多少积蓄。看着父亲盖了房子,叔叔有点按耐不住,也想一个人盖一栋楼房。他很卖力,除了上梁请人帮忙,两层的楼房几乎都是由他一人一砖一瓦砌好的。
可惜的是,叔叔没来得及好好享用他亲手盖好的楼房。在房子将近完工的时候,他被诊断出癌症。不到半年,他便离世,只留下一栋还未封顶的房子,给我婶婶和他们不到五岁的儿子。
那一年是我童年记忆里灰暗的一年。当叔叔被诊断出癌症时,我的父亲仍在江西打鱼。因为没有电话,信件也不通畅,父亲对于叔叔的病毫不知情。爷爷带着一家人,在村里四处筹钱。由于治疗癌症的费用太贵,乡里人家也没有多少积蓄,很快,叔叔便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离开了医院。我们只能用一些土方子减轻叔叔的病痛,但叔叔的病情越来越重,直到父亲年底从江西回来,我们才有钱再次把叔叔送进了医院。
癌症在那个年代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尽管父亲打鱼的所有积蓄都花掉了,但叔叔的病还是没有任何好转。很快,医院那边便传来了叔叔的死讯,得知消息的家里人无不撕心裂肺地痛哭。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见父亲掉眼泪。
悲剧还在持续,丝毫没给我们家喘息的机会。
叔叔去世后的第二年,一场洪水席卷了中国的南方。在连续几周大雨后,村里不少靠近乌江河堤的人家都进了齐腰的水。好在我们家靠近山脚,地势较高,水漫不过来。不过,因为村里水田大都靠近乌江,所以,家里的水稻田没逃过洪灾。几周后,洪水退去,秧苗几乎全被毁掉,家里上半年的收成便没了着落,父亲期望通过田地收成偿还叔叔治病所欠债务的想法,就此泡汤。
那一年,我恰好十岁,还从未看过洪水的我觉得好玩,经常一个人偷偷跑出去,站在村子高处看洪水,或是在浅水滩里捕鱼。一场洪水,在大人眼里是悲剧,在小孩眼里,却充满了乐子,多年以后,再想到这件事,我心里五味杂陈。
洪水退后,爷爷便一直咳嗽,体力也日渐虚弱。他一直是个健硕的老人,便不觉得自己患了什么大病,总是安慰家里人说,咳一阵子就好了。因此,他拒绝花钱看医生。或许是爷爷知道家里没什么钱给他看病吧,又或许他觉得,死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生死在天,富贵由命。
不到半年,爷爷的病加重到只能躺在床上。很快,爷爷离世了,离世之前,他没来得及和儿女们,说几句最后他想说的话。
乡下的成长经历让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而这好奇心在我成长的不同阶段,帮助我克服了很多困难,也让我在一个新环境里迅速成长。
爷爷去世那一年,我刚好小学六年级毕业。
我四岁起,便进了村里的小学——倒不是因为我天赋异禀,而是四岁那年,父亲觉得我妨碍他们做农活,便说服老师让我进了学前班。村里规定入学的年龄是六岁或七岁,我年龄太小,老师担心我跟不上班级进度,而拒绝了我的入学请求。可父亲觉得只要我能在班里坐得住就行,并不要求我在课堂上学到什么东西。我倒也听父亲的话,进了学校,一直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坐着。这一坐,让老师觉得我比那些大孩子容易教,我于是也就成了村里入学最早的学生。
我在村里小学读书的时间很短,只有一年。一年后的暑假,一场大雨淋垮了好几间教室,学校从此就解散了。我于是不得不在升入一年级的时候,转学到邻村的学校——竹山小学。学校离家有好几里路,要穿过长长的田埂和好几个小山头。
孩子们无论年纪大小,都是自己走路上学,我每天要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才到得了学校,要是碰到雨雪天气,花的时间便更多。冬天里天黑得早,亮得晚。有时候早晨我还要摸黑上学,被山林里的虫鸟声吓坏,再联想一些听到的鬼怪故事,好几次,在上学路上,我被吓得大哭。
上学路上发生的也不一定都是心酸事,有些经历还挺好玩。山涧里,经常有一些小朋友抓鱼或抓螃蟹。或者,在水稻田里,有些小孩因为在学校里踩了其他学生一脚,而在路上约架。又或者,几个要好的伙伴,跑到山里抓鸟雀。
那个时候生态没被破坏,村子附近有许多野生动物,比如兔子、麻雀、黄鼠狼和鼹鼠等等。手快的孩子经常能在上学路上抓到一两只,带到学校里炫耀,弄得其他同学的心里直痒痒。
我弟弟那个时候痴迷养蚕,多的时候养过几千条,养肥了,他便把蚕带到学校,兜售给那些不会养蚕但又想养小宠物的同学。直到现在,我仍记得弟弟养在卧室的那些白蚕啃食桑叶的“窸窣”声。
农村小学的课程设置并不丰富,无非是语文、数学、自然和思想品德之类,语文、数学是重中之重。大家一般都讲方言,语文老师也是用方言教学,只有在朗诵课文时,才会偶尔秀几句湖南地区独有的“塑料普通话”。
小学时,我有过好几个数学老师,但印象最深的一位,在邻村还做着屠夫。他家里经营一家杂货店,他每天早晨要早起到养猪人家杀一头猪,然后再把那些切碎的肉送回杂货店卖。他经常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学校,自行车的后座沾满了猪油和猪血,有时候早上没来得及回家,便把杀猪的屠刀也带到学校。我们由此很怕这位数学老师,老觉得那些被他叫进办公室的学生会被屠刀千刀万剐。
进学校的头几年,我的成绩并不算太好,可能是因为我年龄太小,跟不上进度。不过,我那时也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因为村里没多少人念过高中,很少有人能用切身经历告诉我们,读书如何改变命运。村里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个高中文凭便显得高人一等,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拿一个高中文凭。
因为乡村教育资源有限,我那时能读到的课外书有限。除了学校发的课本,我几乎没有其他课外书可读。家里经济困难,父母有时都舍不得给我买文具,课外读物对我而言就更是奢望了。
父母对我和弟弟的教育虽然支持,可他们也并不确定,我们兄弟俩能否通过读书翻身。放学或者放假在家,他们仍会要求我们干好农活,以便将来找不到出路时能把家里的田地耕种好。我们会跟随父母在田里干点碎活,或是到野外去放牛,或是切猪草。
要是哪天我们干的家务活多,父亲便会带着我们到附近的水田抓黄鳝或是青蛙。我提着手电筒走在田埂上,弟弟背着竹篓跟在最后面,一晚上,我们很容易便能抓到几十条黄鳝或一袋子青蛙。
小学毕业后,我们又要转学到另一个村子去读初中,当然离家也更远了,有十几里的路程,走路要花两三个小时。为了缩短上学时间,我不得不学会骑自行车。家里那时没有钱给我买适合我骑的自行车,我只能骑父亲当年结婚时买的二八式自行车。我个头小,站着才比自行车高一个脑袋,于是只能用脚跨进自行车的三角区域侧着骑,行的又是崎岖的山路,其难度可想而知。
要是冬天路被冻住了,一不小心,我便会滑倒在路上。我曾无数次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学校,该死的路,可就是舍不得咒骂我那不合适的自行车。
不过,在山里骑自行车也会有好玩的事情。我记得有一个清晨,骑过某个山头的时候,一只野兔从路边的草丛窜了出来,正好冲到了自行车的轮子下,被撞晕了。我却乐了,因为家里的餐桌上又会出现一道美妙的野味了。
以后的日子里,在同一个山头,我常会有意识地放慢骑自行车的速度,盼着另一只兔子撞到轮子上。可我至今也没能再次碰到那天的好运气。
读初中的时候,家里的一个亲人出了点事故:我的舅舅被一条毒蛇咬伤,不得不放弃做了多年的捕蛇业务。
舅舅是个职业捕蛇人,曾受过村里一个老中医训练。老中医教他捕蛇,本是想教他捕蛇,用来制中药的,可不曾想到,学成之后,城里愿意吃蛇的人越来越多,于是舅舅便专门捕蛇卖给城里的餐馆。他是我们那一带小有名气的捕蛇者,连我母亲也曾从他那儿学过捕蛇的技巧。不过,捕蛇风险很大,在我读初二的时候,舅舅在捕一条银环蛇的时候被蛇咬伤,差点丧命。他也因此转行,与父亲一起做了好些年的打井工。
父亲和舅舅在往后的好几年里经常一起共事。要是没有人家需要打井,他们便会在家喂养猪、鸡等家畜家禽。可惜,干这些农活都赚不了多少钱,鸡瘟猪瘟还经常来袭,最后舅舅被逼无奈,决定外出打工。
父亲在几年后也加入了农民工的队伍。他们去过广东、宁夏、江西、湖北、浙江等等地方,在很多城市建起了高楼大厦,只可惜他们自己一直都没能在这些建起的房子里住过。
初三结束,我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学校离家有将近四十里路,我不得不寄宿在学校。
我也是第一次走出乡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城乡的差距。县城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是新奇的,水泥路、红绿灯、小轿车、自来水、霓虹灯……我若是在县城看到新奇东西,都会跑到电话亭打电话回家,与母亲分享。母亲在电话那头,每次都会勉励我,好好读书,将来才能住在城里——我才真正意识到“城里人”这个词,在乡里人眼里,代表着一种向往。
对类似我这种背景的农村学生来说,进城读高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不是学习,而是生活上的不适应,因为我们对城镇生活没什么具体概念。比如,冲水厕所该怎么用,一开始很多农村学生就不清楚。农家子弟想要融入城市子弟的圈子,也比较困难,因为大家的成长环境相差太大。
举个例子,乡下孩子不太会追星,大家听过的歌星磁带,看过的电视剧也少,更别说电影了。还有个人的打扮——乡下孩子的衣服破了,补一补还可以穿,也没觉得有什么;但到县城里,城里的同学穿着各种时髦衣服,农村的同学很容易产生自卑感。语言也能分隔乡下和城里的学生。虽说宁乡地区的方言大体一致,但口音仍有差别,乡里人说话似乎是带了一层土气,要是不小心说了几句乡下的脏话,更会被人笑掉大牙。
我那时在同学中间,总表现得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了什么话,或是做错了什么事,被人暗地里嘲笑。
经过了将近一年的适应,我慢慢地改变了自己的习惯,我观察同学们怎么穿戴,怎么讲话,我努力学习标准普通话的发音,好改掉自己土气的口音。所幸,一切都在慢慢改观。
或许是因为我在乡下读书少的原因,到了县城,我对所有和文字相关的东西都很敏感,一有时间我便会钻进书堆里。高一的时候,为了提高英语成绩,我买了一本《乱世佳人》的英文版。我懂的单词并不太多,但这并不妨碍我读英文原著的决心。碰到不懂的词,我会查词典注音释义,写在书的边角。到最后,整本书的空白处几乎写满了标注。
老师经常会以我为例,跟其他同学讲“笨鸟先飞”的道理。要是有同学问我英语怎么学的,我也会告诉他,我是只笨鸟,花了些笨办法学会飞罢了。我高中成绩一直很好,经常考到全年级第一名,让很多和我背景不同的人很是惊讶。我在二零零五年参加高考,那一年,湖南有好几十万考生,我考到全省三百名左右,然后顺利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高考前的日子,老师常会对我们说,高考是我们人生的分水岭,要想有个好前程,我们必须奋斗冲刺。我们也给自己定了目标,铆足了劲儿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我记得高考那两天,我睡得不是很好,迷迷糊糊地到凌晨才入睡。我平常不会这样,想来也是因为高考带来的压力吧。高考后,同学们便各奔东西,很多人至今都未再相见。我们读高中的那个年代,通讯工具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很多人的联系方式一旦更改,便很难再找回,于是,大家都在自己的世界里,为前途奋斗着。我偶尔记起他们,也只能是惦记。
二零零五年秋天,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生活在一个省会城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安徽合肥,湖南长沙没有直达的火车。我从江西鹰潭转车,乘坐一辆绿皮火车花了十几个小时才到合肥。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十几年来,我只在书上见识过长江的浩荡,第一次目睹长江的时候,我真正被那股奔流不尽的气势所震撼。
我想,人或许只有走出了原有的视野空间,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东西我们未曾见过,未曾听过。我十分庆幸,我走出了我的小世界。
在大学里,我读的专业是生物。生物专业在当时非常热门,每个学校都宣传与生物相关的行业是“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非常值得攻读。我高中时分在理科班,我的文科也一直挺好,我当时想着生物介于文理之间,没准适合我,便在报考志愿时填了生物。
学生物还有个好处:要是我父母在乡下病了,我的一些生物医学知识没准可以帮助他们。乡村医疗条件虽说比我出生那会儿改善了很多,可很多农民还是看不起病,用乡村土办法治病的事情仍多有发生。比如,用蜘蛛来吮吸蜈蚣毒,用火疗治理蜘蛛咬伤……这些在生物专业的人看来,显得格外的落后。
我也是进了大学后,才逐渐地了解了很多西方医学知识。我有机会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个细胞怎么分裂,也学习了生物分子在细胞、机体内的相互作用,免疫系统如何对抗病原体入侵,不同的疾病如何在人体内发生发展……
我一直觉得,乡下的成长经历让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而这好奇心在我成长的不同阶段,帮助我克服了很多困难,也让我在一个新环境里迅速成长。记得刚入大学的时候,我需要学习一门C++的计算机编程语言,而在那时,我对电脑不了解,连“电脑界面”这个名词是什么意思都听不明白,学习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我从学习使用键盘开始攻克难关。
大一的寒假,我从同学那儿借来了键盘,通过玩打字游戏来学习如何打字。
大学四年里,我有了蜕变式的成长,变得比以前更有自信了,对未来也有了更多憧憬。小时候,我的梦想只是走出乡村,进入城市。我对城市没有一个具象的概念,也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于是,“进城”对我而言,只是一个空泛的梦想。这个梦想猛然实现了,我却显得那样的彷徨。也恰好是这份彷徨,在大学里给了我机会探索,让我寻找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庆幸自己曾在成长阶段满怀好奇地学我想学的东西,为自己的兴趣播下了种子。
二零零九年,我大学毕业,并拿到了学校本科生最高的荣誉——郭沫若奖学金。同时,我也收到了哈佛大学生物系的录取通知书。不出意外,我成了村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也是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小孩。乡下人对国外的印象并不明晰,哈佛是个什么学校也不一定弄得清楚。不过,大家听到何家有小孩要出国留学后,都感到特别新奇。我出国前的那一夜,父亲邀请了村里的皮影戏艺人又演了一出《杨家将》,那是我印象中我们何家又一个热闹的夜晚。
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从湖南的一个小山村,到县城,到省城,再到美国波士顿,涵盖了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这不算复杂的经历,要以历史学家的角度看来,或许可算作是前工业时代到现代社会的大踏步。二十几载,其实也可以说是恍如隔世。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哈佛园内,哈佛经典文学系的Richard Tarrant教授领着我、Joshuah Campbell和Anne Power来到哈佛Memorial Church旁的演讲台。Joshuah和Anne是哈佛二零一六届的大四学生,我是当届毕业的博士生。我们三人将要在第二天的哈佛毕业典礼上,作为学生代表致辞,另外一位特邀演讲嘉宾是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大导演。
演讲台下,成排的白色座椅已经一一排好,不少游客坐在椅子上,悠闲地拍着哈佛四处的校景。我拿着写好的演讲稿,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心想,要是明天忘词了,在三万多听众面前,该有多么尴尬。Tarrant教授笑着说,他已经指导了十多届毕业生做演讲致辞,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忘词的人。我笑了笑,跟他说:“我要是忘词了,是否创造了哈佛的一个新纪录?”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Memorial Church的演讲台上,进行毕业典礼演讲的排练了,在四月底得知消息后,我几乎每周都接受一两次演讲培训。临近毕业典礼,学校安排的培训更多,让我也倍感压力。
哈佛的毕业典礼演讲从十七世纪便开始了,建校初始阶段,学校多以培训牧师为主,演讲的学生经常以希腊语、希伯来语、拉丁语等古老的语种做演讲。随着时间推移,只有拉丁语演讲保留了下来,再加上英语演讲,它们成了毕业典礼的一道重要程序。
将近四百年的校史,使得哈佛对学校的传统有着近乎痴迷的坚持。校长在毕业典礼上坐的凳子会被摆到典礼现场的最高处,凳子是十七世纪的老古董,只有三条腿。校长席位以下是学校各学院的院长,以及杰出校友代表、荣誉学位代表的席位。再往外,入座的是毕业典礼演讲的学生代表,然后再是博士生群体、本科生群体、硕士生群体等等。
毕业典礼开始时,哈佛所属郡的治安官用权杖敲击地面,缓缓入场,宣告仪式开始。学校的乐队会奏乐,然后会有牧师祷告、美国国歌演奏,接下来便是拉丁语、本科生代表、硕士和博士生代表的三场演讲。
毕业典礼上演讲代表的筛选也是颇为严格的。三月份提交演讲初稿后,学校的十多名评委,会在上百份申请文书里面筛选出他们认为的当届最好的演讲稿,进行初赛。初赛的学生拿着自己的演讲稿在评委老师面前宣读,让评委听评文稿转化为声音的效果。只有三至四个学生能最终入选复赛,然后是终极演讲比拼,直到评委老师选出心目中最合适的演讲者。
整个流程的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学校希望能够在这些有意竞选的学生里,挑选出能够代表学校文化理念的演讲人选,作为当届的代表致辞。成功选上后,学校会安排专门的演讲培训老师进行训练,文学系的老师也会为演讲稿把关,好让每一处词句的运用恰到好处。
四月二十六日,我知道自己被选上,作为硕士和博士生群体的发言代表。在往年的毕业典礼演讲中,并没有出现过中国人的面孔,因此我在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既兴奋也惊讶。
很快,我被选上的消息在校友圈里传开,中国科大的新闻部联系上了我,并发布了新闻。很快,《中国教育报》刊登了我将要演讲的消息,新闻里提及了我在农村成长的经历。“农村学子”和“哈佛毕业演讲”这两个名词碰撞在一起,点燃了读者的热情,于是,各种角度的新闻报道开始出现,到五月二十六日演讲当日,我刚从毕业演讲台上下来,演讲的照片和视频便已在各个媒体平台传播。
我是带着惶恐的心,接受媒体采访的。在毕业典礼之前,我想到了自己的演讲可能会被国内的媒体报道,可我从未想过报道的面会如此之广。我也未曾料到,农村学子读哈佛这样一件事情,在国内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
在报道完我的演讲消息后,媒体开始挖掘我的成长背景,然后是学习经历,再后来,我的家人、亲友和老师一一被采访。好像所有人都希望,从我的成长背景里面找出一些不平常的东西,好用来解释“农村娃”和“哈佛”这两个名词之间的关联。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有时会感到疑惑,因为我并未觉得自己与常人比有任何独特之处,硬是要搜寻出一点可说的,我想或许是曾经那些苦难的经历,让我很早便明白了“要把握自己命运”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吧。
在哈佛读博士的时候,我做科研报告的机会很多,但很少会在公共场合演讲。这样偶然的一次机会,倒也让我真真正正开始思考自己这些年在哈佛学到的东西、曾经的经历。
这些思考里关于乡村生活的尤其多,因为那段看似平凡的经历在无形中塑造了我。但是,要厘清这段经历却很难,因为那个时候,我大多是处在一个半懵懂的状态,对于身边发生了什么,村庄经历了怎样的变动,我都难以用只言片语勾勒出来。
不过,正像鼓励我将这些经历写出来的哈佛历史系尼尔·弗格森教授所提到的,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活经历——从湖南的一个小山村,到县城,到省城,再到美国波士顿,涵盖了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这不算复杂的经历,要以历史学家的角度看来,或许可算作是前工业时代到现代社会的大踏步。二十几载,其实也可以说是恍如隔世。
在外生活久了,童年少年的经历反而愈加清晰。在野地里放牛,在稻田里捕鱼,在夏天的夜晚捉萤火虫……我现在想来显得格外珍贵。
社会在飞速发展,现代化的变革,已经让我童年时代的生活场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水泥路铺开了,摩托车、小汽车进村了,家家户户装电视、冰箱了,村里的老人也开始学用手机了。这些事情,在我小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现在一一都变成了现实。物质条件的改善对于乡村是件好事,可我回过头来想想,总觉得生活中好像丢失了一些什么。乡下的村民仍像我小时候一样,觉得进城是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可真正在城里购置房产了,却又住不习惯,老是想着回乡下的老家住住。就这样,我们这一代处在城市和农村中间的一群人,慢慢地忘记了过去的生活,却又未曾真正融入当下。
我的父亲常会叹着气告诉我说,我和弟弟这一辈,可能是村里最后一代经历过传统农业生活的人了,现在村里的小孩连秧苗是怎么插的都已经忘了。我笑着反问父亲:“您难道还希望我们的后代继续过那种穷苦生活吗?”
在这传统的乡村生活即将消失的时代,我常会不知所措,心里想把它留住,可细细一想,又会告诉自己它是该消逝的。于是,我唯一能做的,便是用文字把曾经的那些记忆记录下来。
我曾想过用很多的方式来写下我曾经历的那些事,写下我从农村一路到美国的不同经历和两种生活对比。可是,到最后,我觉得最能够还原乡村生活状态的故事,是把我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用素描、白描的方式勾勒出来,通过朴实的文字还原出最原汁原味的乡村生活。
因此,这本书不单是我的自传,它更是一部乡村的自传,一本讲述农民、织网工、农民工、渔民、捕蛇者、铁匠、养鸭户、小贩、木匠、泥瓦匠、巫医、村里的老人和小孩,那些看起来最平常不过,但又最不平常的乡下人家的简单生活的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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