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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篇作文的四次判定想到的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07年江苏省的高考语文阅卷中出现了这样一件奇怪的事情:一篇题为《怀想天空》的作文最先碰到它的阅卷老师给了36分,刚及格;二评的老师判给它42分——这属于大多数考生都能得到的基本分。第三位老师判39分。复查阶段,江苏省高考语文阅卷组组长何永康教授发现了这篇综合判定为37分的《怀想天空》。若不是遇到何永康这样的“伯乐”,这匹千里马岂不成了前三位判官笔下的“怨鬼”?因为作文判分的主观性太强,随意性太大。

在2007年江苏省的高考语文阅卷中出现了这样一件奇怪的事情:一篇题为《怀想天空》的作文最先碰到它的阅卷老师给了36分,刚及格(高考作文满分为60分);二评的老师判给它42分——这属于大多数考生都能得到的基本分。按照预设程序,一评、二评相差6分,它被电脑传给第三位老师。第三位老师判39分。复查阶段,江苏省高考语文阅卷组组长何永康教授发现了这篇综合判定为37分的《怀想天空》。反复读了3遍,何永康终于下决心给它54分。从阅卷程序上看,这属于“终审”,比原先的评价高了17分。

为什么同一篇作文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呢?我想原因无非有以下两点。

其一,取决于判卷者的欣赏水平。从四个评分来看,前三个比较接近。若按百分换算,第一个60分(刚及格),第二个70分(基本分),第三个65分(我不知道第三个是不是也是在“背靠背”的情况下判的),第四个90分(优秀分)。看来前三位“判官”大人的欣赏水平也就这样:青睐“华丽”,拒绝“质朴”;青睐“虚夸”,拒绝“真实”。真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若不是遇到何永康这样的“伯乐”,这匹千里马岂不成了前三位判官笔下的“怨鬼”?如此老师,又怎能教学生写出有真情实感的文章来呢?难怪现在的学生写作文脱离生活,言不由衷,伪作套作成风,在作文中故意编造离奇荒诞的故事(诸如父母离异、父母去世)以求打动阅卷老师。套用一句古语:“师”有好者,“生”必盛焉。归根结底,他们的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二,取决于判卷者的判卷态度。笔者参加过多次的中考阅卷,就发现有些老师判作文速度快得惊人,我的一本判了不到三分之一,他的一本早已阅完,撂在一边,又开始另一本了。我不放心,拿过来一看,才发现秘密所在,原来他打的全是“保险分”,分数大都在36~39(中考作文为50分)之间,根本就没有拉开档次。判分的依据主要是考生书写的整洁度和内容的长短度,内容长且书写整洁的分数就高一点,否则就低一点。一分试卷最多看几个段首句,一般都在七八秒钟搞定。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判卷老师,考生不冤哉枉也才怪呢!也难怪现在的学生不重视写作训练:写作能力强点的因为考试得不了高分,而丧失作文的积极性;写作能力差点的认为,只要我把作文的空格填满,就是胡编乱造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知道,高考最大的不公就是作文的不公。因为作文判分的主观性太强,随意性太大。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判卷者(尤其是作文判卷)的阅读欣赏水平,端正其阅卷态度,对考生负责,对家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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