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祥自2009年第一本诗集——《半个城》出版之后,2015年又读到他的新诗集《去山阿者歌》。时隔6年之久,抒写内容仍以他生活的乡土风物为主,形式上却避开了华丽的辞藻。新诗集与《半个城》浓郁的乡土气息、地域氛围和民族情感,内容上有衔接,更多地趋于求异的变化。风格总体上从轻盈流畅,走向绵密紧致,可以看出诗人思想感情及认知上的变化。感性之后的严密与思考,在这本诗集里体现得更明显。
朴素一直是马占祥诗歌的本色特征。这本诗集的题目似源于晋代诗人陶渊明《拟挽歌辞》最后一句“托体同山阿”,“去”即古汉语的“离”。陶诗的意蕴趋于回归,而马占祥意欲远离。“归去来兮”本自体现某种矛盾的心情,马占祥将这种矛盾诗化为朴素,朴素地承认归与离之间的距离是一种美的表现方式。他身为诗人的感受,仅有诗歌能够承载。他在诗中描绘世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又在现实的间隙探查虚无的意义。用六年的时间集成一本并不厚的诗集,足见惜墨如金的凝重,“在散乱大地上,我没有与众不同”(《黄河:九曲之殇》)更验证了诗人是比较难担当的称谓。他写得慢,成长得慢,或者他懂得石头的生命就是这样诗化出来的永恒的朴素。每一首诗的题目也极为简洁朴素,如《河畔》《去山阿》《已经二月》《小记杂木河》等等,二、三、五言不等;如《简单地记下傍晚的河湾》《大前门:中轴线上的设色生活》等等句式长短不齐,随意如散曲构造,如家常白话,并无刻意雕琢之感。马占祥的朴素风格一以贯之,一如他对伴随在自己生活周遭人、事、物的态度,他诗歌创作中最本色的特征就体现在这里。
风格的转变是2013年从鲁院学习回来之后,以《薄阴天》和《京城三月》为代表。自读到《薄阴天》这首诗感受到他诗歌创作中无形中流露出叙事的痕迹,到《京城三月》体现得更明显。这两首诗正创作于他在鲁院学习期间。当时只间接发现了变化,但未能深切地追究他风格变化的根源。在听了商震老师讲到诗歌“平衡”理论和诗歌叙事风格,突然明白了马占祥诗风变化正是受商震老师的影响,逐渐从散乱的轻盈流畅,走向从容的绵密紧致。像一棵“白杨树衣衫整洁,器宇轩昂”(《薄阴天》),在黄土地上找到了自信的根基。基于这种自信,使他在鲁院学习期间发布的名言“北京太偏僻了”广为传扬。这两首诗是马占祥诗风转变的标志之作,与此前《半个城》风格截然的分水岭,拟于同心境内的窑山区别于东部旱作区和西部平原带。他从“抒情”向“叙事抒情”的过渡,提升了诗歌的内在品质。胸襟、视野愈加开阔,即使身份和地位尚无更改,他的内心世界也已越过自我被设定的界限,视窑山顶上与白云齐了。正如《我在半个城的简历》中所描述:“我曾外出过几次/走不远就被低矮的山峁或者/浑浊的细流找回来/只有身处这些戴白帽的亲人中/我才会与自己和解/不在爱和悲喜中过于复杂”。得承认,这是他比较成熟地认同了自我、本我、超我几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才有如此低调的不喜不悲。也由此理解了一个疑问,很多人都认为以他的名声和才气,早可以离开那个小地方,却多年仍见他到一个岗位上,就长成了一棵树稳稳地扎下了根。他用诗的形式作了回答:“我贪图这小城的幸福”。正因小城之小成就了他诗人之大的名望。
这名望中还有一点必不可少,即他为人为诗的亲和力。在单位因马俊生戏求把他写入诗记,以得青史留名,他慨然允诺,并把同学、同事、朋友二十多人的名字一一嵌进诗中,一并归入《大事记》。虽为趣闻,足见他对诗歌语言近乎纯熟的驾驭能力。这首诗读来颇有意味:你看看诗,你不是诗人;诗看着你,或许有疑问,你从哪里来,为什么在这里站成了一棵树,你们圈出了你们世俗生活的围城,还津津乐道?一些小城人们熟知的名字,都在诗里婀娜多姿地摆起谱来,这就是马占祥诗集第二辑“人间”的诗歌场景。还有那个经常在背街小巷背一捆废旧纸箱,人们看到他“壮硕的身体,眉眼细小”。这个低智商的人乞讨光阴,换来的钱都给了他从不出门的母亲……《应该为二虎写首诗》,这首诗不能接济他什么,却让人们看到了马占祥匍匐于大地的姿态以及不能与同情画等号的悲悯。借此可以更好地解释他的乡土情怀与乡土症结。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周遭存在,虚实相间,相成共生,马占祥是深谙其中哲理的。所以他的第一辑“尘事”与第二辑“人间”,似在借眼、耳、鼻、舌、身、意写色、声、香、味、触、法,其实相较于《半个城》诗集,《去山阿者歌》拥有了更多厚实的哲学底蕴,既把自己放得像水一样平,又稍露云端的出离,这个提升与转变是巨大的:“我从小学毕业证上再一次复习了我的/来历、性别、姓氏/我的信仰和/根”(《一九八七年,我小学毕业》)。这首小诗典型地体现了以叙事而抒情的特色。
在单位,大家有时说他,诗人都是疯子,你怎么看起来还正常啊。他也只是笑笑,接纳下来,以他的言行和敬业证明,他工作能担当,写诗很出色。有时说他喝酒多了,不分南北东西,喝不成李白第二的。他还是笑着接纳下来,继续诗酒不分家。他以诗的意境融化了格式化的工作程序。读到他的第二本诗集,终于明白,他在那座小城根扎得很深,之所以不离开,因为他长得很敦实。他坚持柔韧地生长,有他充足的理由和快乐。
新诗集的第三个特点是擅用古诗词中的个别“明珠”增色上光。第一首《去山阿》:“我穿黑褂,抱紧拳头/面对石头鞠躬/‘小生有礼了’。”这首诗作为全集的点睛之作,马占祥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武侠形象,豪放、洒脱又彬彬有礼。对山间的树、草、石头,乌鸦、麻雀,视若亲友。借具体细微的形象表现隐藏很深的哲理——“万有皆有灵”的训诫。“归于林下/隐于山阿”又暗中呼应陶诗的内在精神,骨子里的文人情怀又难掩“不拘拘小节成名节”的仕途企望,与陶渊明所体现的诗人精神一脉相承。洒脱与羁绊,矛盾与激进,外在和顺与内在燃烧……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纠结难解。由此以诗的形式化解外宣,落在纸上的字词,滴滴裹挟着诗人情不自禁的沉思默想。诗作为一种表现方式,供读者解读他的内在世界,例外的是,马占祥拥有明显的标注,那就是他的诗,长在清水河畔,伴着清真大寺朝朝暮暮的梆克声,前定了他与生俱来的诗人气质。“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赋》),看到山,他不由自主地使用了这个名句,似乎这偏远的山被形容到极致;“风无处不在。‘起于青苹之末’/流水不腐”(《河流事件》),从这些引用可以看出他正在源自《诗经》而下的诗歌之河上漂流,放逐自我,把肉身之躯交还与山川、大地、风物,认清了本自一体的来路与归途。整个诗集虽然与《半个城》内容上有明显的延续,但结构的纹理已发生质的变化,摈弃了琐碎与繁杂,甩开了无谓的堆积和辅凑,而是大大咧咧,不惧山寒水瘦,不畏叶落枝枯,敢于用典故和俗语成全从古体诗的精华到现代诗的演绎,两者之间的衔接与过渡,貌似叙事的横冲直撞,却又柔软舒适地放进早已铺垫好的现代情境中,这种手法给读者的印象造成了各种理解:一是见拙,二是见巧,三是马占祥从古诗词中获得灵感,四是他自信可用,便信手拈来……无论如何,他摆在那里,任读者补白了。
马占祥在同心小城土生土长了四十年,那里缺水,多风沙,他安心地写诗,耐心地等候着春雪消融后,自然春到来的美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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