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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接访故事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领导接访的频率,随着上访的大量增加而加快。尤其是县级领导,近几年已被推到接访的一线平台,每个月都得轮上几次。某县县委书记接访,接待了一个因土改划成分而引发的上访问题。宣判后,原告人杨会杰对该案按轻伤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均不服,杨荣辰老人为儿子这件事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杨荣辰老人之所以上访,主要是对儿子杨会杰的伤情鉴定存有疑虑。

是非曲折的真心诠释

领导是化解信访问题的最大资源。

这是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决定的。领导或大或小,手里都握有一定的执政资源,把这些资源调动起来,去集中化解某一个上访案件,通常要容易得多。

但领导担负的职责任务很多,通常难以把手中的执政资源集中起来去化解某一个上访案件。尤其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一方面几乎没有上访,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紧迫性非常强烈,因而各级领导很少关注上访问题。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访多起来了,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上访几乎遍布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及全国各地,尤其是集中到北京的上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发展起来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各级领导接访的频率,随着上访的大量增加而加快。尤其是县级领导,近几年已被推到接访的一线平台,每个月都得轮上几次。

毫无疑问,这是执政党直面现实、直面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

领导接访,特别是主要领导接访,能解决一些极其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

某县县委书记接访,接待了一个因土改划成分而引发的上访问题。来访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家土改时被工作组大笔一挥划为富农,于是他家的房子、农具、耕牛全分给了贫下中农。后来这家主人找工作组长反映,认为自己达不到富农的标准,工作组长跟大家一商量,改为上中农。上中农是团结对象,其家产是不能分的。可是,已经分了的房屋,早被贫农住上了,农具、耕牛也分到贫农家了,他去要人家不给,工作组又没有帮他要回来,他家只好挤在一个狭小的破院里熬日月。那时以阶级斗争为纲,农村是贫下中农当家做主,上中农属于团结对象,得看贫下中农的眼色行事,这家人虽有满肚子委屈,也只能咽在肚里。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废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农民没有阶级地位的高低,一律平等。从此以后,这家人开始上访,诉求是要回房子、农具和耕牛。从乡到县到市到省,接待这位老人的接访人员很是同情,但又都觉得不好办,只好把他反映的问题转到当地,请当地给予妥善解决。事实上,上级接访后把这位老人的诉求转下去,还是落在信访部门的接访人员手中,接访人员还是只有同情,而没有解决的办法。这位老人的逐级上访,以及各级给他转办下去的空转,转了很多年,结果遇上县委书记接访。县委书记也很同情这家的遭遇。县委书记的同情与接访人员的同情,举措和效果就大不一样了,他立即把县民政局和乡、村有关干部调来,问清事情的由来后,当场拍板,明确已经分了的房子不要再去要了,村里给他家划一块宅基地,建房的费用连同当时分掉了的农具、耕牛,县民政局给予适当补偿。老人一听,“扑通”一下给县委书记跪下磕头,老泪纵横。县委书记把老人扶起来,对参加协调的人员说:一个月之内办妥,如果老人再上访,就拿着你们的帽子来汇报。

这位访了十大几年的老人,从此再没有上访。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领导是化解信访问题的最大资源。这个资源,各级接访人员,包括负责化解信访问题的一些政府部门,是没有的。

虽然这位县委书记如此果断地拍板,在程序上有值得挑剔的地方,但在时下,在我国依法执政的机制尚处于探索、健全、完善的大背景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基层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以这种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处理,也不为过。

2012年1月12日,河北省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作出了政法系统厅、处级干部轮流到接访中心连续接访五天的部署。所有的厅、处级干部,在连续五天的接访中,都亲自接访、督办化解了数量不等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因为督办的困难、化解的艰辛,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下面,选择几位领导接访的故事,特别是他们从事接访化解工作的感受,让正在读这本书的朋友一同分享,一同感受。

因为各自的感受不同,我无法用笔把他们的感受写出来,故请他们写,加在本书。这些领导的阅历丰富,思想认识水平、文字驾驭能力都在我之上,他们写的我未作任何改动。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崔红星提供的接访故事:用真心真情赢得上访群众的尊重和问题解决

2012年2月份,根据省委政法委安排省直政法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轮流接访的部署,我到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接访。在一周的接访中,面对群众委屈的眼神和对正义的呼求,面对群众看到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时所表现出的期盼,以及当多年问题解决后对共产党的感恩,整整一周的接访时间,我的心情都在不平静中度过。特别是有几起疑难案件的解决,一直令人难以忘怀。其中就有一起上访了十四年的刑事案件,从我接访开始,到第三天最终得到化解。

第一次见到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杨荣辰,是2012年2月20日上午。这位老人家住元氏县东张乡西正村,这次来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是为二儿子杨会杰被邻居毕荣贵刺伤一事讨说法。之前,老人为了这起案子已经奔波上访了十余年。

案情概况

1997年3月7日早上7点多,被告人毕荣贵和妻子刘文国截住准备去地里干活儿的同村村民董星林,让董星林一起到杨会杰家,对证“毕荣贵有没有怂恿董星林不许杨文杰在董星林的地里盖房子”一事。在杨会杰家门口,毕、杨两家言语不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毕荣贵从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将杨文杰的弟弟杨会杰左肋部刺伤。

案发后,根据有关部门对杨会杰的伤情鉴定,元氏县法院先后就此案作出一审、再审判决,均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毕荣贵有期徒刑一年(已执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会杰6265.8元。宣判后,原告人杨会杰对该案按轻伤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均不服,杨荣辰老人为儿子这件事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此后,该案历经原审、上诉、省检察院抗诉、省法院指令再审、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重审、元氏县法院重审、石家庄市中院重审等多轮诉讼程序,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我接访时,该案还在石家庄市中院重审过程中。

杨荣辰老人之所以上访,主要是对儿子杨会杰的伤情鉴定存有疑虑。关于杨会杰的伤情,有关部门先后作出过四次鉴定。第一次:案发后元氏县公安局对被害人杨会杰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重伤;第二次:被告人毕荣贵提出重新鉴定,省法院法医室对杨会杰伤情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第三次:省法医门诊鉴定,鉴定结论为重伤;第四次:石家庄市第二人民医院刑事医学鉴定室对杨会杰伤情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重伤。也就是说,除了省法院法医室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外,其他三家鉴定均为重伤,而审判部门认定的鉴定结论是轻伤。杨荣辰觉得这不公平。而且,听说对方还认识“公检法”的人,就更加重了这种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心理。对此,石家庄市中院和元氏县法院的解释是:当时在采纳鉴定结论时也很谨慎,专门请上述四家鉴定部门开庭时到庭对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当时除了省法院法医室到庭进行说明外,其他几个鉴定单位都没有到庭,所以采纳了轻伤鉴定结论。

办访过程

在刚接待杨荣辰老人时,杨荣辰老人情绪很冲动,认为一件多年冤屈的案子得不到解决,是政法部门办人情案,是政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看到杨荣辰老人很激动,我主动对他讲:杨大爷您慢慢说,我们在这里就是帮助您解决问题的。陪我一同接访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家航同志给杨荣辰老人倒了一杯水,对他说:杨大爷,这是咱们省政法委的副书记崔红星同志,崔书记来这里听您的案件,就是要帮助您解决问题的。杨荣辰老人听我们称呼他“老大爷”(实际上我就比他小几岁),情绪上慢慢稳定下来,向我们诉说了十四年上访的艰辛和全家为上访所付出的代价,特别是四家鉴定单位有三家鉴定为重伤,而法院采纳轻伤鉴定结论时,使他感到全家人在乡亲面前没有“面子”,活得没有尊严。用杨荣辰老人自己的话说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在乡亲面前活得有尊严,一定要把这场官司打赢。”

听了杨大爷的诉说,我问了杨大爷两个问题:一是儿子出院后有没有留下后遗症,能不能正常劳动?老人说:没有,能正常劳动。二是对方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住监了没有?老人说:住监了。有了这两个答案,我感觉这起案子有了化解的可能。我对杨荣辰老人说:杨大爷,您上访十多年,是不是为了把对方按重伤来判重刑?杨大爷说:是,要不然我们在乡亲面前就没有面子,对方说他们公安有人、法院有人。我说:杨大爷,这件案子如果现在再按重伤来判对方,对您和您的家人都不利。杨荣辰老人问我为什么。我对他说:您想想,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如果再按重伤来判,重新把对方关进监狱去,你们两家结下的仇怨,到您孙子这一辈都解不开。如果对方和对方的家人因此对你们全家怀恨在心,想千方百计来报复您和您的家人,您们全家就会在担惊和不安中度日。您要为您的老人和子孙后代着想啊!人活这一辈子,不就为了近邻和好、家人平安、家族兴旺吗?说完这番话,我看杨荣辰老人沉思了一阵子,然后说:崔书记,是这个理儿。

看到杨荣辰老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我抓住时机对他说:杨大爷,如果您也认为我的话有道理,现在是采取和解的办法解决这个案子的最好时机。现在案件还在石家庄市中院重审过程中,如果法院作出按重伤判对方重罪的判决,对您和您的家人不利。如果法院维持原来的判决,就失去了您和对方和解的机会。杨大爷问我怎么个和解法儿,我跟他说:如果您同意不再要求按重伤判对方,我们马上让法院给毕荣贵做工作,让他到您家里道歉,并再给些补偿,让您全家在乡亲面前有面子、有尊严。如果您同意这个办法,就回家给家里人做做工作。杨荣辰老人想了想说:行,我回家做工作去。

当天下午,就杨荣辰老人这起案子,我又在省接访中心专门听取了石家庄中院刑二庭庭长王正文和案件主办人的汇报。汇报这起案子的同志讲:这起案子过去了十几年,我们很关注,但也很头疼,审委会开了好几次会也不敢判。如果再按重伤判,毕荣贵会上访;如果不按重伤判,杨荣辰则会继续上访,左右都很为难。听了这起案件的汇报,我对石家庄中院的同志说:杨大爷这边的工作由我来做,你们要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生存条件以及邻里感情等多方面因素,尽快给毕荣贵做工作,让他到杨大爷家里赔礼道歉,并给杨大爷家一些补偿,争取杨大爷全家的原谅,实现案结事了。总之,杨荣辰老人的诉求必须解决在我们这里,再拖下去,老人耗不起。随后,我问石家庄中院的同志:毕荣贵能再补偿杨大爷一家多少钱?石家庄中院的同志说:杨荣辰老人原来要四十多万,后来降到了十多万。毕荣贵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我问:毕荣贵能拿出多少钱?法院的同志讲:毕荣贵愿意拿出一万,还有抵押在法院的五千,一共是一万五。但毕荣贵对到杨大爷家里道歉心里有顾虑,怕挨打。我对石家庄中院的同志说:让毕荣贵打消顾虑,杨大爷的工作我来做,但一万五的赔偿款一定要由你们亲自交到杨大爷手上。

第二天中午,也就是2月21日,我又拨通了杨荣辰老人的电话,问他家人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杨大爷说:家里的人都说,崔书记说的是这个理儿。我在电话里问他:杨大爷,听说您要对方赔偿四十万?杨荣辰老人说:一开始是,后来降到了十万。我继续给杨荣辰老人做工作说:杨大爷,毕荣贵的家庭状况您也清楚,他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现在东借西借只能拿到一万。杨大爷说:崔书记,是不是太少了。我说:您看这样行不行,再让对方增加五千,给您赔偿一万五,让法院的同志和你们乡、你们村的领导带他到您家里赔礼道歉,从此以后你们两家安安稳稳过日子、和和气气做邻居,这个结果可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啊。听完我的一番话,杨大爷在电话连连说:是,是……崔书记,我们听你的。我又对杨荣辰老人说:杨大爷,我对您也有一个要求,毕荣贵到您家赔礼道歉,您和您的家人不能为难他,要互相包容、互相谅解。杨大爷连忙说:我们能,我们能。

2月22日,也就是第三天。在外打工的毕荣贵回到村里,把一万元赔偿款交到法院工作人员手中。当日,石家庄中院王正文庭长和案件主办人,以及元氏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文剑,元氏县法院副院长谷树文、刑庭庭长崔立中、审监庭长王银菊,东张乡总支委员任德辉、西正村党支部书记王文锤、村长焦荣林等,一起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给双方做了苦口婆心的调解,毕荣贵专门到杨荣辰老人家里赔了礼、道了歉。之后,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把1.5万元赔偿款交到杨荣辰老人手中,原告被告双方当即签署了调解协议,杨荣辰的儿子杨会杰表示撤回附带民事部分的起诉,杨荣辰老人也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双方握手言和,都表示做好邻居。

接访感触

说实话,这起案子虽然圆满画了句号,可我心里很长时间没能平静下来。我一直在琢磨两个问题。一个是,像这样简单的一起伤害案,究竟是什么缺位,导致了十多年诉讼程序空转,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如果22日那天的工作、那些不同层面的人物,能够出现得再早一些,还会不会有这段“杨老汉十余年上访不止”的情形?再一个就是,这起信访案件最终能够圆满化解,究竟应该归功那些“迟来的”深入细致的工作,还是应该感谢杨荣辰老人的通情达理、宽容豁达。记得杨大爷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这么多领导、这么多人为我这事儿操心,我再不领情就说不过去了”。这让我真切地感受到,真正伟大,真正应该受到尊重的,正是像杨荣辰老汉这样善良质朴的普通群众。只要我们让他们看到一点点解决问题的希望,他们就会忘记多年忍受的委屈,就会对我们感恩戴德甚至下跪。面对他们,怎能还无动于衷?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虽然很多,但我感觉关键还是要对老百姓有深厚情感。处理信访问题时,一是要把来访群众当亲人,真正站在信访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上看待问题、处理问题,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我们是真心实意帮他们解决问题的。唯有如此,才能拉近同信访群众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争取他们的理解,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要把自己当上访人,进行一下换位思考,多想一想如果自己是当事人,会怎样想、怎么办,希望听到怎样的答复,期盼得到怎样的结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信访群众的苦衷,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三是要打开信访群众的心结,与信访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交流,挖掘导致他们上访的根源,查找困扰他们的诉求问题,找准最能触动、感化他们的突破口,通过深入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帮助信访群众打开心结,为促使信访问题的顺利解决创造条件。

当然,在省中心接访一周时间里,杨荣辰老人的案子仅是我接访若干案件中的一例。但还有其他一些案子,让我产生了一些担忧:一是对极个别政法部门和极少数政法干警不作为的担忧。有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在法院时过五年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这会让群众对我们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怎么看?我感觉有句话说得好,“你不把群众当回事,群众就不可能把你当回事”,“你对群众有多亲,群众才可能跟你走多近”。正是这种不作为的现象,割裂了我们同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所以现在社会上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一旦发生一些事端,群众往往不是站在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一边来帮助共同解决问题,而往往是站在其对立面,把小事闹大,把大事闹炸。二是对极个别政法部门和极少数政法干警乱作为的担忧。当前,一些地方的政法部门和部分政法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执法犯法等乱作为的现象还屡有发生,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妨害了司法公正。我感觉,乱作为的根源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源于“人情”二字,为了所谓的人情关系而不依法办事的,在当前一些信访案件中非常突出。再一个就是为了个人私利而不秉公执法办案,有的甚至是以权谋私、从中渔利。这些都非常令人痛心。三是对政法干警如何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关系而担忧。改革开放以来,有的政法部门的一些高官、一些干警之所以犯错,有的甚至因犯罪而锒铛入狱,很多都是因为没有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执法为民的关系,没有经受住市场经济浪潮下灯红酒绿的考验,交了不该交的朋友,办了不该办的事情。

面对这些担忧,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我觉得,首先,要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政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当前,政法机关所处的执法环境、面对的执法问题越来越复杂,特别是西方错误思潮的渗透和敌对势力的插手挑唆,使得我们对各类案件、事件的处置难度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一些政法干警甚至包括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强烈的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总认为我们的政权是铁打的、钢铸的,想问题、办事情没有从巩固党的政权根基、捍卫党的执政威信的高度出发,由此做出了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等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让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到“没有群众拥护,政权就会岌岌可危”的道理,从而带着强烈的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第二,为解决不作为问题,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对干警错案的追究责任要区别对待。目前,在一些政法干警当中,有一种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负责的倾向。在对待追责这个问题上,尤其是对在过去的一些法规制度背景和执法环境下造成的错案、瑕疵案,只要不是主观故意,而是为了努力把问题解决掉而出现的一些无意识过错,就要视情免责或是减轻问责,不能让我们的干警产生“做工作越多,犯错误越多”的错误认识。第三,就是对贪赃枉法者,必须严肃问责、严惩不贷。要进一步健全、明晰责任制度,研究落实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与司法腐败问题的刚性措施和约束、惩戒体系,让政法干警不敢乱为、不能乱为。第四,就是对缠访闹访的,一方面,要更多地研究采取群众的办法予以解决,让群众来解剖他们的诉求是否合理,评判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争取广大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这些缠访、闹访的当事人在群众的谴责中“丢掉幻想”。另一方面,对违法的闹访者要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避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做法。

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李永君提供的接访故事:

一个沉重的上访故事

唐山曹妃甸区(原唐海县)唐海镇人李俭,年过古稀,上访二十余载,为此家庭付出了沉重代价。家庭成员状况如下:

李俭本人,男,七十四岁,原系唐海二农场退休职工。为了上访,长期租住在北京、石家庄两地。前妻王某某,七十一岁,唐海镇低保户,目前在区环卫队做临时工。因为上访导致家庭不和,与李俭离婚多年。女儿李某某,四十三岁,原系唐钢矿山机械厂职工。早年谈恋爱时,男友到家拜访,看到因为乃父上访,家不像家、院不像院,遂告吹。她再也找不到对象,精神受到刺激,患分裂症,长期住在唐山市精神病院。儿子李某某,三十八岁,家庭环境导致精神抑郁。没有工作,基本是宅男,也找不上对象,整天坐在家里上网。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四分五裂,没有几个正常的。

上访源于房产纠纷

1967年,李俭有两间正房,南北均临公地,东邻县医院,西邻排河,1975年取得柏各庄农垦区革委会核发的房屋印契。后李俭以其妻子精神有问题为由申请特殊照顾,在其原土房宅基以外的东北角的垱埝的空地上自建三间房屋,但未办审批手续。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12月2日,柏各庄农垦区革委会建设局批准原唐海县医院西墙向西扩十四米。李俭所占土地部分包括在十四米之内。唐海县政府、唐海县医院与李俭为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1993年唐海县政府将李俭房产西邻排河回填,并在其上修建光源路。

2000年6月18日,李俭向原唐海县法院提起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诉讼。2000年9月16日,唐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俭与第三人原唐海县医院存在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应由有关人民政府先行处理,故作出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李俭因不服该判决,向唐山中院提起上诉。2000年11月13日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俭仍不服,多次上访申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21日经再审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李俭的起诉。

为圆满解决李俭上访问题,早日实现唐海县医院的扩建,县国土局与李俭在2001年11月14日签订有关土地置换协议。主要内容为:“乙方(李俭)现住宅占地东西10.96米,南北长31米,合计339.76平方米。置换两处土地:选址153.6平方米一处(集贸市场北侧靠新城大街),193.2平方米一处(商业一条街段原县体委北门西侧),两处合计346.8平方米”、“乙方按拆迁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拆迁后,原宅基占地由甲方无偿收回”。

唐海县建设局于2001年3月22日办理了2001年009号、0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01年4月28日办理了2001年0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唐海县国土局分别于2001年3月23日、4月26日颁发了[2001]用字第001号、[2001]用字第002号、[2001]用字第005号三份建设用地批准书,三份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均为一年。

2003年11月5日,唐海县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李俭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所批准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李俭于2001年3月22日办理的2001年009号、0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4月28日办理的2001年0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两年的建设期限内,均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动工进行建设,违反了《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2004年1月14日,唐海县建设局就李俭逾期未建设一案组织进行了听证。听证认为,李俭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依法吊销李俭三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月14日,原唐海县建设局制作了唐(建)罚字第(3)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将李俭位于原集贸市场北的一块土地和位于原县体委北门西侧的一块土地共346.8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予以吊销,并于当日送达李俭。李俭不服遂向唐山市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3月23日,唐山市规划局向县建设局下达了唐规复字[2004]1号《提出答复通知书》,2004年4月5日,原唐海县建设局向唐山市规划局提交了答辩状。2004年6月13日唐山市规划局向原唐海县建设局下达了唐规复决字[2004]1号,认为:县建设局做出的唐(建)罚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但适用依据错误,吊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依据《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唐(建)罚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复议决定下达后,唐海县建设局重新组织实施对李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2004年7月8日县建设局同时向李俭送达了唐(建)告字(007)号《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唐(建)听告字(007)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李俭拒收,唐海县建设局执法人员请当时的唐海镇司法所干警共同送达,并在送达证上签字。在法定的期限内,李俭既未向唐海县建设局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

2004年8月23日,唐海县建设局制作了唐(建)罚字(7)号《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吊销李俭的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李俭拒绝签收,一直无法送达。8月26日晚,原唐海县建设局执法人员邀请了原唐海镇居委会干部宋桂荣、李云红,以及唐海县建设局原纪检组长芦兰英三人到场见证,共同送达,同时告知李俭所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的权利。在法定的期限内,李俭既未到唐山市规划局、原唐海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到唐海县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置换协议未能履行。

2002年8月21日原唐海县政府修改了县医院西扩的规划,李俭不需再行迁建。

2004年9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唐行再字10号行政判决书认为:“原审上诉人李俭与原审被上诉人唐海县政府之间的争议,由于唐海县政府重新修改规划,李俭不需再行迁建,故李俭要求唐海县政府履行职责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于2004年9月28日判决撤销唐海县人民法院(2000)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唐行终字第81号行政判决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唐行再字第3号行政裁定,判决唐海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因李俭存有确权争议的房屋分别建于1967年、1974年,我国土地管理法尚未颁布,没有统一的确权标准。2004年8月,原唐海县土地管理局依据《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宅基地清理发证的通知》[唐海证字(1987)第84号]第七条(3)项规定:“一九八二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至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以后,具备建房条件,但没有经批准的建房,按本村规划占地标准(最多不超过0.468亩)补办手续后,发给宅基地使用证。”李俭房屋建于通知规定的时限之内,依规定给李俭颁发了唐海国用(2004)字第16-04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面积312.0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制作后,李俭因证书确权面积不是其主张的688平方米,工作人员多次送达,并张贴公告,李俭均不接收土地使用证。2010年4月21日才从法院将土地证领走。

200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期间,经唐海县县长李建新过问,政府答应再给李俭落实2001年的置换协议,并由唐海镇负责将153.6平方米(集贸市场北侧靠新城大街)的地块建房,193.2平方米(商业一条街西段原县体委北门西侧)由唐海镇负责办理土地手续,费用及建房自理,并一次性给予李俭经济补偿十万元。李俭又提出给其儿子李爱国批复一块住宅用地,2010年7月31日,唐海镇与县国土局商定给其批复宅基地。对此条件李俭先同意又反悔,要求相关政法部门给其出具其被劳教期间胳膊受伤的伤残鉴定报告,化解工作再次失败。

2010年,拟与李俭置换的位于集贸市场北侧的两块商业用地,纳入开发范围。

2003至2007年之间,李俭因多次非正常访,扰乱办公秩序罪,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次,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劳教期间,唐山市劳教所在岗干警二大队队长陈某某与李俭发生争执,李俭倒地。次日送入医院,诊断结果为“左尺骨多段骨折,左眶周软组织损伤,胸壁软组织损伤”,手术后住院治疗十四天。

上访诉求

多年来,李俭上访诉求不断增加,既有原来的房产诉求,也有后续的其他诉求。

1. 要求按照国家土地局《关于印发〈 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第三十九条,按其宅基四至(688平方米)范围核发土地使用证。

2. 要求政府赔偿其因宅基问题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依据2001年11月14日与唐海县土地局签订的协议书置换土地。

3. 对2006年行政拘留决定不服,要求国家赔偿并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4. 对劳教决定不服,要求追究唐山市劳教委主任董宝全的领导责任。

5. 劳教所超期羁押,在劳教期间被殴打致伤,要求依法赔偿,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省接访中心评查,出具处理意见

河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成立后,李俭多次来访,引起接访中心重视,组织法律专家对其上访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2011年3月3日,下发《关于唐山市李俭上访案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主要内容是:

1. 唐海县法院、唐山市中院一、二审及再审结果确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李俭继续上访、申诉,虽经省法院指令第二次再审,尽管第二次再审结果正确,但仍存在一定瑕疵。一审主审人杨某某、二审主审人郝某某、再审主审人王某某均已退休或离岗,不予追究责任,唐海县法院、唐山市中院应对此案进行认真评析,汲取教训。

2. 对劳动教养人员在教期间受伤,唐山市劳教所作为执行机关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唐山市劳教所干警陈某某作为李俭所在大队队长工作方法不当,致使劳教人员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唐山市劳教所干警陈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要求唐山市劳教所规范学员管理制度,加强干警培训、管理。承担李俭骨折手术后的二次治疗费用,可与其协商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 唐海县政法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落实评查意见一波三折

由于该案沉积多年,上访人又异常活跃,省市政法机关领导都很重视。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剑仁多次对此案作出指示,并在唐山检查指导工作期间,专门听取该案情况汇报。我先后三次到唐山调度此案,并亲到李俭家中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时任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德茂同志就该案的化解工作提出过具体意见。

2011年6月22日,唐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况成礼、市公安局副局长艾文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志东及市委政法委承包此案的张清同志共同约谈了李俭。在坚持一揽子解决的原则下,就该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案与李俭进行反复协商:一是将李俭实际占有的688平方米土地确权为住宅用地,并比照原唐海县有关拆迁规定予以置换。二是鉴于李俭与王某某已离婚,经李俭同意,李俭和王某某各得344平方米住宅用地。比照原唐海县城拆迁补偿标准为其置换商品楼,具体标准为每1平方米住宅用地置换0.8平方米商品住宅楼。李俭和王某某各得275.2平方米商品楼。李俭及王某某要求,其每人各要一套商业用房。本着人各有其屋的原则,分别给李俭和王某某各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住宅楼(置换后的商品住宅楼和商业楼均在唐海县城拆迁安置小区内,李俭和王某某要求各自的商业楼要临主干道)。三是李俭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给予其一次性经济补偿三十五万元。四是李俭因上访引发的各种损失由乙方一次性补偿二十万元,李俭和王某某每人各得十万元。五是协议签订后,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一切信访问题,含土地、拆迁、公检法司一切上访问题,李俭承诺永远息诉罢访,李俭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多年纠结似乎大功告成了。

很好的协议却最后流产

按协议协定的条款,负责化解案件的县委政法委积极协调,查找房源,很快为李俭在滨海里小区206号楼2门702室(92.51平方米)、在盛唐府邸1号楼2门402室(78平方米)、1号楼4门302室(78平方米)等处落实了房源。但李俭继续进京赴省缠访闹访,电话叫不回。后唐海镇再次到石家庄找李俭告知为其预订了商品房,要求本人回来办理相关手续,但李俭认为情况不属实,始终不回。之后,因李俭长时间不回,该小区售楼处明确告知最长该房屋只预留两个月,若两月之内不能如期办理相关手续,将继续对外销售该房屋。为了平息李俭上访问题,兑现协议,唐海县委政法委又在幸福花园二期、滨海一号小区等四个小区为李俭及其妻子预定两套住宅,但李俭始终不予配合,又提出了按2001年县土地局与之签订的已经失效的协议内容给予补偿及现占有的688平方米先行确权,然后再谈补偿,等于撕毁已签协议。

关于补偿款的问题,县委政法委已争得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五十五万元的经济补偿款已于2011年9月23日打入唐海镇账户,唐海镇为李俭办理了银行卡,并多次通知李俭,但李俭至今拒不领取。

为落实剑仁书记亲情感化的指示,唐海县委政法委积极帮助李俭及其家人解决实实在在的生活问题。针对李俭儿子李某某至今无业在家问题,责成县公安局局长与李某某结成帮扶对子,为其安排固定工作。县公安局给李某某先后在公安局、冀东油田、长白机械等几个单位寻找工作,但李某某一直不去,并明确表示不接受公安局的帮助。唐海镇政府从多个方面为李俭及其家人,解决生活问题,先后为其前妻王某某及儿子修建住房、围墙,考虑李俭已与前妻离婚,又为其在院中构建彩钢房,并安装了空调,添置生活用具,但李俭对彩钢高度不满意。为便于化解工作的开展,唐海镇政府又为李俭在原唐海县城安海旅馆长期租房,并安排专人与李俭与一同居住。

2012年2月29日,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国等有关领导在市接访中心约谈李俭,李俭对2011年6月22日签订的协议书矢口否认。面对李俭的反悔,唐海县委、县政府、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并没有灰心和放弃,继续坚持再深入、再细致的工作。时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志东于3月1日、3月2日、3月5日、3月6日连续四个工作日约谈李俭,但李俭执意要求市直政法部门参加约谈。县接访中心一再讲清要求李俭提出合理诉求后,由县委政法委与市接访中心联系,协调市直政法部门安排时间再次进行共同约访,但李俭不予配合,不提诉求。6月12日,市接访中心宋华明处长与原唐海县有关人员在市接访中心再次约谈了李俭,而后原唐海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仕新同志在6月13日、6月15日两次约谈李俭,但是李俭的态度依然很强硬,执意要求分步来解决其上访问题。

2012年撤县设区以来,区、镇两级及政法部门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化解及对当事人的稳控工作。但李俭长期滞留在北京或石家庄,唐海镇数次派人劝返。接回后,李俭的态度始终很坚硬,致使化解工作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此案确确实实成了多年不化的骨头案。

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陈少军提供的接访故事:

事已关己怎还高高挂起

之所以写下这么个题目,是因为我接访的一个案子。

2011年9月19日,机关安排我到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接访。大约上午9点来钟,工作人员领来一对夫妇,一进门,妇女就“扑通”跪了下来,嘴里叨念着救救她们一家,给她们做主。陪同我接访的同志赶紧把两人搀扶在沙发上,分别倒了杯热水。

再简单不过的案情

这对夫妇来自藁城市廉州镇尚书庄村,名叫石路群、张素贞。2009年6月25日晚上9点多,他们的儿子石勇下夜班步行至石家庄市裕华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被一辆法院的制式警车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石勇左大臂粉碎性骨折,头部、面部等多处严重挫伤,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石家庄市桥西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石勇负次要责任。

石勇,事发当年三十一岁,大学毕业后在省会一家事业单位找到一份收入不错、很是稳定的工作,当时正张罗着一个月后举办婚礼。肇事车辆属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后据该法院负责人讲,事发时该车正在执行公务。石勇的首次手术治疗共花费十八万余元,还要进行二次手术。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在付了83000元医疗费后,一直拒绝支付剩下的费用。

一家子遭罪

石路群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石勇的工作称心如意,由于婚期临近,忙这忙那,虽然累点,但那是高兴事;女儿好学上进,聪明伶俐,虽然有些花费,但那是上大学,心里也高兴。突如其来的横祸,一家人平静安逸的生活就此戛然而止。由于这起事故,石勇的右眼视力由1.2下降为0.5,手术后上肢戴着钢板,不能弯曲。原来活泼开朗的性格发生了明显变化,整天一言不发,不愿意与陌生人接触,甚至拒绝治疗,患上了严重的自闭症。由于这起事故,相恋多年的女友再也没有照面,悄然离去。由于这起事故,第一次手术治疗就花光了石路群夫妇多年的积蓄,并开始找亲朋好友四处借债。由于这起事故,为了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夫妇俩开始了漫漫上访路,常年在藁城——石家庄,石家庄——藁城间奔波,到肇事方石家庄市桥东法院更是不计其数,得不到结果后,还踏过不少部门的门槛,怨恨不满、忧愁着急的情绪已是常态。由于这起事故,家里的十几亩地无心耕种,年迈的老人和患病的儿子得不到悉心照料,正在上大学的女儿也开始节衣缩食。

肇事方的冷漠

第二天上午9点,我在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此案协调会。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信访处,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及石家庄市桥东法院、桥西交警大队有关同志参加。先听取了交警大队的汇报,对事故责任认定不存在问题,因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事故处理环节没做调解工作。又听了桥东法院的汇报,说车辆保险十七万,只能赔十七万,其他诸如往来交通、住宿、误工、精神损失等,对方不能提供合法票据,不能下账,无法赔偿。在听取了另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我讲了四条意见:第一,石路群夫妇是第一次到省中心上访,必须解决在我们这个环节。第二,要充分理解省委政法委领导同志一再强调的几个倾斜政策,其中就有单位与个人之间的矛盾,解决起来要向个人倾斜,机关公务人员与弱势个体发生的纠纷,解决起来要向弱势个体倾斜。第三,不赞成桥东法院提出的让上访人到桥西法院提起诉讼的意见,上访人耗不起,也没有那个必要,要用调解协商的办法尽快解决到位。第四,请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一周内约见上访人并跟上解决措施。

说实话,这个会开了以后心里不但没有轻松下来,反而更让人忧心。为什么?肇事方的桥东法院带着很明显的抵触情绪、满不在乎的情绪。头一天通知9点的会,其他所有人提前到会,唯有桥东法院来人是在9点半,迟到半个小时还不解释理由。这是其一。其二,这位桥东法院的同志竟然提出,“让他们去告我们吧,法院判多少我们就赔多少。”其三,桥东法院根本没有把会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当然包括我的意见听进去,最后没表态。态度仍然是要当被告。记得执法监督处的罗云鹤同志当时就提醒了他们一句:法院当被告在我们省没有先例,全国也鲜有。此后几天,我又召集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审计厅同志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给石家庄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打了电话询问会后的落实情况,电话与上访人保持联系。在十几天时间里,石家庄方面反馈的情况反反复复,今天说约见了上访人,明天说我们这就去,今天说已同当事人协商好了,可以双方签字了结,明天又说还得要去桥西法院走诉讼程序。石路群两口子也不断给我打电话,说他们今天说这样,明天说那样,好像在骗我们。我除了对石家庄督促,对上访人安慰,别的还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唉,看起来简单的事办起来真难啊。

气势汹汹的电话

那是在那段时间的一个周末,手机铃声频繁响起,接通后涌进耳朵的是一个男人暴躁的声音,质问声声,质疑阵阵,暗带威胁:“你们省里懂不懂基层实际?我这儿要车没车、要人没人,让上访人来市接访中心谈还不行?到他家里去他更有理!”“你们收了他什么好处?怎么就这么大劲儿呢?”“你们要这样,这事没法办。”“你们省里的规定没道理,也不符合基层实际,我得找傅书记说说。”五六分钟的电话时长,真后悔当时没录下来。

由于我的笨嘴拙舌,电话中间任由他发泄,插空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对啊!现在人家不送礼,谁还会给人家办事啊!”一句是:“我也告诉你,这件事既然我接了,我会一直盯着办到底!”最后还有一句:“你要找傅书记,我帮你联系时间,我比你方便!”放下电话,那真是血涌心头,着实憋了一肚子气。事后想来,还真得感谢这个电话,他又给我打了气。虽然他在放下电话不久又来电话给我道歉了。

突然的转机

怎么办?周一上班,我当然把我接到的这个电话的情况向傅书记作了汇报。傅书记当即表示,那就安排时间,约谈刘志鹏。我没作声。当时我想,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鹏刚刚到任不久,对下面的情况可能不是很清楚,只是让他干着一股子急。他一着急不要紧,给我打电话的人可能要有点麻烦。思前想后,我对傅书记讲,铁力书记刚从石家庄调来,我搬他出面吧。

张铁力是刘志鹏的前任,不一样的是,铁力来前还同时兼任市公安局局长,现在的职务是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还真是不出所料,虽然也周折了一番,铁力书记的电话比我的协调会还好使,10月21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访人石路群签订了息诉罢访保证书。据省中心的同志讲,第二天,石路群夫妇带着感谢牌匾去了中心,坚持要亲手交给我。

回访上访人

年底离春节很近了,让当地的同学带去了些猪肉和米面油,我专门到石路群家进行回访。石路群一家拿到了赔偿款,石勇也做了二次手术,身体功能状况恢复了许多,基本上能像事故发生前一样与人沟通交流了。令人欣慰的是,石勇的婚姻大事也解决了,在腊月里和外县的一位姑娘结了婚。石路群夫妇高兴地领着我们去看石勇的新房和结婚照片。夫妇俩一直说着感谢的话,临走出他的家门,也一再挽留我们一行在他家吃午饭,石路群还提拎半袋子花生放在车上让我们几个分分。

我的追问

至此,这个案子总算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在我心里重重问号却挥之不去。双方最终能达成调解协议,我觉得最需要感谢的是石路群夫妇,感谢他们的真诚、纯朴、实在,没有得理不饶人,狮子大张口。我还曾接待过一位张家口的上访人。据讲有一县为了防交通事故,用土堆把一些小道堵死。一天晚上,上访人的亲戚酒后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路过土堆处,撞在堵路的土堆上摔伤致死。他上访要求政府赔偿。并且说在北京找了律师,也挑了政府部门许多不是。其实这事也不复杂,但按他说的就复杂了,照他的想法办,劳神费力不说,结果也可能是竹篮打水。我给他指了一条路:如果你亲戚是家里的顶梁柱,家庭比较困难,建议走社会救助渠道。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帮忙协调。上访人问给多少?我说不管多少,有三万五万的就可以了。当时,我就给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杨春光打了电话,简单说了情况后,春光兄同意我的意见,表示亲自协调县有关部门,并说可让上访人直接找他。没有料到的是,上访人可能认为我接了访,属于政法委领导接访,又联系了张家口的大官,回去后张口就要三十多万。由于上访人存在侥幸的过高心理预期,此后一段时间没人给他谈了,又给我打电话,采纳了我的建议,最后大概以五六万元补偿作了了结。过春节时还给我发短信拜年。还是回到石路群夫妇上访案上,有几个问题我们设想一下:

第一,如果事故的被害方是法院领导,哪怕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亲朋好友会怎么样?从小就听母亲讲,理怕打颠倒。在协调会上我也曾讲过,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在座各位家里、我们的亲戚朋友发生了这种事,是不是也像石路群夫妇那样提出二十八万元的赔偿要求?我们会给亲朋好友出个什么样的主意?没人吭声。

第二,这起事故情况、上访人的诉求放到网上会怎么样?按照现在这种网上舆论潮,警车撞人这种事会很抓眼球,舆论一边倒不会只是我们的预想,会有不少人给受害者支招,赔偿的速度会加快,赔偿数额比现在只会多不会少。而且网民还会一追到底。晚上九点多,只是一句“正在执行公务”能搪塞过去,网民信吗?舆论风暴形成,有关方面深究,领导就没有连带责任?

第三,法院怎么那么愿意当被告呢?我亲眼见过一起事故,一个政法部门领导的车被追尾,因等待交警处理,暂时离不开现场,司机下车就把车牌摘掉了。我分析,虽然该事故完全是对方的责任,但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有时也这样,开车出了鸡毛蒜皮的剐蹭,即使自己有理也委曲求全,不与他人较真。可回头看看桥东区法院,自己的人开着自己的警车把人撞了,自己负主要责任,两年多时间不能解决,到头来还口口声声让人家去告,这样的心态,这种方式,实在不可理解!

第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且不说我们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至少要有起码的良心和道义。端着公务员饭碗,就得端起责任和义务。不找不办事,不请不送不办事,遇到事先看对自己有什么好处,这绝不能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思维惯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是很可怕的。

下面是承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雁侯提供的接访感受。崔雁侯从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十多年,亲自接访、督办、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在协调一个案件时,为使当事人在息诉罢访保证书上签字,他做妻子的工作,从家里拿两万元给上访人先垫上。他正气豪放,充满激情,诗歌写得很好,他的朗诵诗专著《谁让我的矜持不再》广受传颂。文中的李雁龙就是他自己。

一半是水,一半是钢

—— 一位政法信访领导干部的心路历程

水,有一份无上的柔情,是她润物无声滋养大地的万物生灵,才有了世上的美好,才有了人间的和谐;钢,有一种特别的坚韧,是他不屈不挠地挺起那份义不容辞的担当,大厦才会巍然屹立,桥索才能护佑人们平安前行。

曾任市委领导秘书、团市委副书记、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主任的李雁龙,参加工作以来顺风顺水,前途一片光明。但在千禧年初,几经思考后,他却毅然决然地告别了繁华的深圳,又从热闹的省会重返故乡——塞外的一座小城。有一首《就为那份真诚》的小诗,足以表达他当时的心境:柳绿了/蛰伏的冬季开始放风/心动了/前方有靓丽迷人的风景/春风中/万物演绎起新的使命/情,很难无动于衷//彩蝶在招摇地煽情/世界在生机中躁动/暗夜总有不甘沉寂的歌声/依稀听得似是谁人与共//我想在这春风中放纵/却难以割舍远方的小城/小城有蓝蓝的天空/小城更有一份属于我的赤诚/浪漫/和煦/纯情//于是/心不想再驰骋/眷恋的就是那份真诚/虽然明天可能还会与孤寂抗争/而真情的旋律则会在抗争中走向完美永恒。这就是李雁龙。一个热爱生命与生活,率真与爽朗的塞北男人。

重返故里后,那条冬日里氤氲蒸腾的热河依然锲而不舍汩汩流淌,那座皇家园林里飘散出来的冷艳依然在山城的上空久久弥漫,而等待李雁龙的则是天下“第一难”的机关工作——信访。从此伊始,每天听到的是来访群众冲天的怨气,每天处理的是纠缠不清的烦事难事。作为一名市委政法委分管涉法涉诉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副书记,面对每天扑面而来的上访案件,除了要倾听那些上访人无止无休的诉说,更让他感到震惊和愤怒的是那些充满瑕疵和过错的案件。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一种责任在他心中悄然而升,他发誓一定要穷尽办法去化解掉这些现实和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切实让党的温暖,通过这些案子的解决得以充分的体现。

肩负着这样的一种历史使命,李雁龙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而这十年正是他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十年间,粗略算下来,李雁龙接待来访群众达5000余人次,协调处理案件12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下百起。

是什么让他能在十年的时光始终如一地坚守自己的信念,不管风吹雨打,不管泥泞曲折,不管承受责难委屈抑或是大病的困扰,依然充满感情地为上访群众去奔走协调,去想方设法地帮助他们解决在他们看来比天还大的问题呢?回答是质朴简单的,李雁龙常对同事说,我之所以要这样也能这样做:一是无愧于党给我的这碗俸禄,人不能没有良心,为谁扛枪,替谁打仗这是最起码的道理;二是从小母亲就告诉我,人做事,天在看,做人要学会积德行善,而我所做的工作每一件我认为都是功德之事,尽管充满酸甜苦辣,但每每想起自己千辛万苦换来百姓的张张笑脸,内心不仅一片安然,生命也因此有了一种沉甸甸的质感。

就是带着这样一种朴实的信念,他开始向那些长期困扰党委、政府,很多人见了就绕着走或是敷衍塞责的“骨头案”,“钉子案”发起了持之以恒的,不拔掉钉子绝不罢手的攻坚。有人会说有那么严重和悬乎吗?问题其实远比所问严重。大凡这类案子,很多都是“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把这些历史酿成的错案、问题案翻过来,就无异于是向那些有地位有钱的人宣战,对于这一点,李雁龙不是没有想过,多年的官场磨砺让他也深知与这些人交恶的后果,但是一想到百姓的那些冤屈和对自己充满信任和企盼的眼神,一想到自己已经根植于心的信念,激情之血便会在他的身心沸腾,那时他便真的什么也不再顾及了。

有一起寻衅滋事的案子,案情很简单,加害方不仅不认罪,而且变本加厉,四处活动,说宁可把钱花在办案部门也不给被害方任何赔偿。一时间,来自各方的说情人比比皆是,有的领导甚至明确要求办案部门做无罪处理。面对加害方如此的嚣张,李雁龙愤怒了,他没有被人情风所动,也没有在上司面前折腰,面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他多次调度,多次从执法监督的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议要求。正是凭着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一腔正义,最终公理战胜了邪恶,加害人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李雁龙却为此得罪了领导,而且几年以后也终于得到了领导的“关照”。

上世纪九十年代,一城镇正值妙龄的女青年,与一银行干部发生了婚外情,面对结婚无望男友提出终止关系的现实,这名女青年一时想不开,竟然公开到男友家里大闹。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用一台212吉普车,将其带离。或是因车辆太破旧或是因干警一时疏忽,途中这名女青年猛然跳车,重重地摔在路边坚硬的马路牙子上,造成颅脑严重损伤,抢救无效死亡。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女青年曾在部队当过卫生员、复员后又当了村医的父亲,竟然悄悄进入太平间亲手割下了女儿的人头,并用福尔马林液浸泡在一个玻璃器皿内秘密深藏于家中的地窖内。对他这一超乎常人想象的举动除了他的家人谁也不知情。十多天后,公安机关将尸体强制火化时,也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火化的是一具“无头尸”。

震惊政法界高层的“人头案”就这样发生了。在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死者家属循环往复地踏上了漫漫上访路。公安部、最高检先后组成专家组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作出权威的鉴定结论,省、市、县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化解工作,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均未能息诉。

随着时间的推移,七年多的翻来覆去,家属心中的怨愤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甚至直接提着“人头”赴省进京上访。此案一时陷入山穷水尽的境地,成了全省最难解决最为棘手的积案。

案件到了这个份上,已不在市政法委所能掌控范围内,但每一次的协调李雁龙都作为重要的一员而参与其间。七年多的时间,除了憔悴和疲惫,此案更像一块石头,时不时地敲击着他的心灵。

只有痛下决心彻底解决问题,逝者的灵魂才能得以安宁,其家人才能息诉罢访。基于这种思考,李雁龙向省专案组组长、一位曾主审过李真案的检察部门领导以及市、县的相关领导坦承了自己的心迹。当时,他与专案组一起在县里整整蹲了七天,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郑重承诺兑现经济赔偿等工作,渐渐消融了积压在死者家属心中十几年的坚冰,使这起陈年积案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彻底的解决,死者的亲属们也终于告别所有的阴郁,过上了充满阳光的正常生活。

“社会的进步体现在越来越文明,司法的进步体现在越来越人性。”一位作家朋友的这句话让李雁龙感受颇深。其实很多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如果当时我们的执法者人性化一点,执法过程严谨一点,出了问题积极主动一点,很多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了。但让人遗憾的是就是因为差了那么一点,不该发生的恰恰发生了。

2000年夏天,李雁龙所在市的某县一名村民和妻弟二人因经济纠纷将另一村民的摩托车抢走,当地派出所干警以其涉嫌抢劫前去传唤,遭遇阻挠未能将人带回。经请示县局主管领导批准,当晚派出所长拿着刑拘手续带领五名民警再次前去执行,结果又遭到当事人手持钐刀的强烈反抗。面对危险,其中一名民警鸣枪示警无效之后,又朝当事人开了两枪,造成这名当事人左大腿贯通致股骨骨折,更为不幸的是子弹同时将也在现场的当事人之侄误伤,造成其胸部贯通,胸椎骨折,因压迫神经下肢无法行走的严重后果。过了三年,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这名当事人就开始了不断的申诉、上访。因为越级上访,被先后拘留九次。经省、市、县三级司法机关依法复核审查,均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依据法律规定,维持了原判决。面对这样的结果,当事人更加不服,其间一些平面媒体也以整版篇幅刊登文章为其鸣不平,一时间,舆论汹汹,沸沸扬扬,相关部门面临巨大压力。为此,李雁龙先后多次去县里,面对面地倾听上访人的诉说,与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一次去时,李雁龙什么也没有讲,因为他知道上访人心中的委屈太多了,不让他全部地说出来,他的情绪就很难平稳下来,另外对于该案的了解掌握都是来自基层办案部门的汇报,其中的真实性根据长期的办案经验使他不得不画个问号。经过第一次接触,上访人的情绪总算稳定下来,李雁龙也发现了上访人的不满所在。

第二次去时,李雁龙是从县城坐车到上访人家里的。虽然只有九十多公里的路,但山路弯曲,交通极其不便,还没到地方,李雁龙就晕车了。那一刻他就想,我坐这么好的车还晕车,而上访人从家里到县城再赴省进京,其中的艰辛不想也能猜出几分,老百姓真是太不容易了。而一进入上访人的家门,李雁龙差点没吐了,因为满屋的难闻气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即便如此,李雁龙忍住了,这一忍就是两个多小时。两个多小时,上访人哭了,李雁龙也掉泪了,而他的真情也换来了上访人的真心,上访人同意用司法救助的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就是这一“同意”让李雁龙跑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当时上访人所在的县是个贫困县,一时拿不出所商定的钱。为了尽快地解决,经逐级请示省、市政法委领导,同意从省和市司法救助资金里各拿出一部分用于该案的解决。而基金的钱不是说拿就拿,还要走很多的手续,这就是李雁龙跑了将近半年的原因。

第三次去,不仅是为了送钱,李雁龙还向上访人做了认真的道歉。按照约定,息诉罢访保证书签字后,有关部门要在两个月时间内将所约定的钱打到上访人的账户,而由于办手续耽误了时间,使上访人的思想又有了波动。为此有的人说上访人是给脸不要脸,而李雁龙则说,上访人没毛病,有毛病的是我,是我爽约在先,作为一个共产党人说话办事要讲信义,否则我们就不会让上访人信服,不信服了问题也就无从解决了。这次去,李雁龙不仅带去了钱,还把违约几个月的利息也一并带上了。上访人再次落泪了。这就是李雁龙,十年里他对自己的老婆孩子食过言,而对上访人他从来是说一就一,从不食言,为此,在他所在的城市,很多无助的人都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青天”。

这起案件,辗转多年,也给人留下了很多反思。设想一下,如果当时民警前去刑拘时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由县局刑警队执行而不是只有治安案件处理权限的派出所处理,同时严格执行枪械使用制度,特别是在造成枪伤的严重后果后,我们的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更多一些人文关怀,采取一些司法救助措施,满足上访人的一些合理要求,这起上访案件还会发生吗?遗憾的是这些假设都不存在,对于任何个人或单位,最后总要为所造成的失误付出代价,教训尤为深刻。

类似的案子,对李雁龙而言几乎是家常便饭,但是每一起案子的解决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就让热爱生活,爱好广泛的他几乎没有时间顾及自己的爱好和让身心真正地放松休息。一段时间,他总是感到很疲惫,而且不停地咳嗽,直到有一次在给省检查组汇报工作时,一口鲜血吐出来,他还坚持着汇报完工作,接着又协调有关部门对两个违法上访者研究了处理办法后,才到医院去检查。而这一检查,发现胸腔已有了大量积液。究其病因,按医学专家的解释主要就是来自累和气。为此,他不得不接受住院和长达一年的药物治疗,而所服药的所有过敏反应都在他身上发生了作用,其中的痛苦很难用语言表达。

为此,身为医生的妻子曾流着泪让他不要再这么干了,有时间也得为家里人多考虑考虑了。面对亲人的泪水,面对这次病痛的经历和领导者的责难,李雁龙也确实感到了健康的重要和现实的可怕。有时也偷偷地跟自己说:算了吧,天下不平的事太多了,再好的铁能拈几颗钉,况且都是吃苦受累和得罪人的活计,干得太多也未必是好事,现今的官场大多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栽花少栽刺”,自己又何必去较那个真呢?话虽然是这么想,可一回到工作岗位,一看到那一双双满是苦痛与哀求的目光,一看到上访者还残存的那一点点希望,血性率真的李雁龙就像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平稳的情绪又随着案件的查办解决而波澜起伏开来。

“解决涉法上访案件一靠责任,二靠勇气,三靠水平。”多年来,原省委政法委一位老领导的这句话对李雁龙一直起着巨大的鼓舞和指导作用。有许多涉法上访案件,都是冒着风险,顶着压力,靠对党忠诚的责任,靠对百姓负责的勇气,靠善于协调的智慧,靠追求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者统一的水平拿下来的。

近年来,李雁龙所在的省矿产业发展迅猛,由此而引发的一些纠纷时有发生。婚姻失败的离异女子小赵认识了外地一位刘姓矿主并参与了其所经营的矿业事务,刘矿主承诺给小赵矿山10%的股份并签订了协议。但后来,刘矿主疏远了小赵,其所持股份变得有名无实而无法掌控。多次协商无果,小赵在矿主所在县市提起诉讼,两审法院都确认了其所持股份,但同时要求小赵为矿山进一步扩大规模再承担资金投入义务。小赵认为诉讼为确认之诉,但法院却多判了给付之诉。同时法院还将被告的一些明显侮辱性语言写入判决。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受到维护,反而连自己的人格都打没了,权利也丧失殆尽了,羞辱和气愤让这位无依无靠的弱女子绝望至极,在法院当庭割脉自杀,伤口缝了十四针。此后,信访人情绪行为更加偏激,多次到北京上访,甚至在中南海地区吞食大量安眠药自杀。因为越级闹访被拘留,在看守所再次割腕,抢救过来后竟以绝食抗争。面对这样一个情绪极端、生活状况极差的上访人,李雁龙充满同情之时,更担心性格如此刚烈的她会一时想不开而毁了自己。鉴于此案属于人在本地、案在异地的“人案分离”特殊情况,他多次向省委政法委打报告,共同研讨解决办法。在省政法委领导的直接协调和努力下,使小赵的问题最后得到圆满的解决。

矿山案有结论了,但小赵离异后带有一个一周多的小孩,一直在亲戚家借宿而居无定所,为了让她彻底地安稳下来,李雁龙先后两次跑到县里与有关领导沟通,为其争取到了一个经济适用房指标。如今的小赵再也不是一副上访户的落魄模样了,阳光又重新普照她的心田,她找回的不仅是属于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尊严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此案为异地案,如果推诿搪塞是有理由的,但李雁龙却用职责、道义和良心成功化解了此案。当小赵捧着锦旗泪流满面站在他面前千恩万谢时,李雁龙却平静地说,不用感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和道义的人如果遇到了你这样的事都会这么做。

信访案件,除了一些确实造成冤屈需要解决之外,还有一些是利益再平衡的问题。上世纪大跃进时代,我市一国有企业,在滦河岸边的一个村里建起了一个大型尾矿库,在此后的四十多年时间里,企业共排放了上千万吨的尾矿,造成村民饮用水源的污染,该村村民疾病频发,多为骨折、腰腿疼痛、氟斑牙等氟骨性疾病。

2005年,村委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排除了居住环境中自然界含氟的可能,确定了饮用水含氟与尾矿污水中氟化物补给有因果关系。村民对损害结果多次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在当地政府主持下多次协商不成,全村1559名村民遂将该国企诉诸法院。此案成为建国以来,全市历史上参与诉讼人数最多的典型案例。

经过几次做调解工作未果,案件陷入僵局。因该案被告为国有上市公司,原告为上千人的集团诉讼,诉讼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涉案人数多,引起了国家环保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层的高度重视,要求必须以调解的方式办理好此案。如果此案处理不当,既可能影响国家重点企业的发展,又可能损害群众利益,甚至还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市委政法委多次亲自接待村民代表,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村民代表转变了认识,并配合帮助做村民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使该案在三年来的诉讼过程中未出现群体性上访。

在市委政法委的督办下,市中院主要领导亲自上案,并由区委、区政府出面组成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由企业出资三百万元以村企共建的形式补偿给村民。2008年7月,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与原告村民代表达成协议,此案最终在奥运会开幕前夕,以调解方式结案。

这样一起涉案人数如此之多,时间跨度如此之大的案件得以圆满调解,对于亲历其中的李雁龙而言,很有成就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此案中得到了最好诠释。李雁龙说:“老百姓不容易,当年他们支持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受到损害,现在回报他们一些补偿,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合情合理,天经地义。但国企也不是‘唐僧肉’任由宰割,两者之间找到一个都能够接受的利益平衡点方为最佳,令人欣慰的是,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做到了。”这就是李雁龙,一个善于在艰苦工作中分享快乐的人。

多年的信访工作实践,使李雁龙觉得上访人中十之八九的确是有冤屈的或是有正当理由的,造成这种结果的因素有诸多。为他们解决问题,是每一位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信访工作就是要代表党和国家把这份责任落到实处,每解决一个案件,就可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我们的社会就自然地多了一份和谐,信访工作最大的功德就在于此。当然,信访人群中也确有少数人,为了个人的私欲,把信访当成牟取利益的手段,煽动他人,聚众非访,无理取闹。对这样的人,李雁龙的原则是绝不手软,必须依法严惩。

有这样两起案子彰显了李雁龙在打击违法上访时的决心和勇气。一起案子是伤害案件,当时被告已入狱服刑,赔偿问题几乎为零。然而就是这样的一起死案,李雁龙却凭着责任和胆识,担着政治、法律、经济的风险,硬是圆满地解决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对这起案子我比对自己的爹妈还上心”。而就是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上访人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相反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多次组织煽动上访人违法上访,滋事生非,对这样一个不讲信义,无视党和国家权威的人,必须坚决地依法打击。在李雁龙的亲自协调下,此人被劳动教养两年,不仅使其痛改前非,又让那些跟风而动的人受到了警示和教育。另一起案子,说来更是让人切齿。该人因强奸被判刑三年回来后,多次到被开除的企业闹事,提出各种无理的要求,而且每次在党和国家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进京上访闹事,影响极坏。为了花钱买平安,企业一次性给了他生活救济费六万元。本人也千恩万谢表示不再上访闹事。然而不到二年的时间,此人又旧病复发,继续以上访相要挟,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各种无理的要求,为此,有关部门也依法对其采取了措施,但是因其脑部有积水,执法部门对其处理也发生了分歧,使其几次逃过了应有的打击处理。党的十八大之前,此人又借机闹事,所在地公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对其做出劳动教养处理。而在其被收监时,劳教所以其身体原因拒收,而且这种情况在以前也发生过。面对这样棘手的问题,作为政法委的领导完全可以一句“依法处理”作为对下面请示的答复。但是对一向勇于担当的李雁龙而言,他没有那样地去推责,面对邪恶他向来是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为此,他专门召开协调会,明确表态说:关于此人的处理,存在着小利和大利、小责和大责的问题。所谓小利就是个人利益,所谓大利就是国家利益,如果从小利出发,他可以一推了之,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作为一个吃国家俸禄的人,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换句话说,为了国家利益个人的小利可以让步受损。所谓小责,就是对其依法收监,如果发生问题,那也是小责,个人就是为此承担责任也值,所谓大责就是如果对其不依法收监,继续任其胡作非为,到时如果给党和国家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那就是大责,在大责面前,小责必须服从于大责。如果因此发生问题,第一个受处理的由他李雁龙来承担,而且明确要求将此话写入会议纪要。就这样在正义和责任的驱使下,此人被依法收监,嚣张气焰得到了有力打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些非访人员明显收敛,有的还主动到执法机关认错。

不仅是对违法上访者打击强硬,对队伍内一味制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害群之马的处理,李雁龙也绝不手软。这种不手软并不是李雁龙铁石心肠,生活中他是一个非常重情讲义,注重追求品质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凡是能用批评教育手段解决问题的绝不用其他的办法,因为被问责的人大部分在一线,在基层,发展到今天也很辛苦很不容易,另外还有一些人本身他就很熟悉,处理起来内心常常很纠结。但是一想到这些人所做的那些事,一想到上访人愤怒的情绪,他有时真的是别无选择。十年的时间,经他手被问责处理的干部不下三十人,有的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涉法信访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此,他不仅牺牲了很多节假日,更让他内疚的是对家人在时间上的吝啬。

有一件事至今让他一想起来就愧疚不安。李雁龙在弟兄中排行老末,是母亲最疼爱的小儿子。但在母亲病重期间,他没能拿出更多时间多陪一陪八旬的老母,每到母亲的床前,老太太总是说,知道你忙,你去吧,有你哥他们在那,千万别耽误了工作。而母亲走的那天,李雁龙还在北京接上访群众。每每想起这些,想起母亲的音容,李雁龙常会泪流满面,心中就会有说不出的痛。

多年的信访工作使李雁龙深深地感到,公平正义是对执法者的职业要求,而善良正直怀有同情之心则是执法者的人格基础。工作中,他总结发明了“四心工作法”(热心、耐心、决心、恒心),而且屡试不爽,所有的信访问题到了他的手里没有化解不了的。因此,他所在城市的同行们一致公认他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首席专家”,他常说:对于前来上访的群众,倒一杯热茶,多一句问候,老百姓感受到的就是一份温暖,耐心倾听,细致地明理说法,老百姓得到的就是一份尊重,有了这样的前提,信访问题就会在和谐的氛围下妥善地得以处理。还在他分管这项工作的第二年,一件涉及人身伤害的上访案,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上访人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但对方身在监狱,妻子离异,没有财产,其母亲虽然同意调解结案,但让其拿出不到两万五千多元的赔偿款却顾虑重重不肯兑现。在这样僵持的情况下李雁龙毫不犹豫地从朋友处借了钱给予先行垫付,致使一起上访几年的案子在李雁龙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不仅如此,这些年来,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上访人,李雁龙常会从工资中拿出钱来,让他们去吃饭,买回家的车票。十年算下来,仅这项支出,大概也有两万余元吧。这就是李雁龙,一个纯正善良的信访领导。

十年信访,人到中年。前年李雁龙的儿子大学毕业,也进入了政法队伍,成了首都北京的一名公安干警。在他正式上班前,李雁龙和儿子有一次语重心长的谈话。他对孩子说,政法工作很崇高,警察的职业很神圣,但绝对没有特权,各种职业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除了坚定信仰坚守原则底线之外,一定要胸怀正义心存善念,学会尊重别人,包括社会最底层的人。善良是一种品质,也是为人的根本,正义是一种原则,也是做事的基础,守住这两条,才会做得更好,走得更远。李雁龙这样要求孩子,而他自己更用行动给孩子和同事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十年的信访生涯,不仅让李雁龙深刻触摸到了社会的真实,同时也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在复杂环境下让自己的信仰更加坚定,他说:自己所从事多年的涉法信访工作尽管千难万难,一些人避之不及,但却是非常的重要,它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普通百姓千万人家。和谐是什么,和谐的根本是人的和谐,而信访所孜孜以求不就是这样一种境界吗?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复兴,实现中国梦,这一切都离不开信访工作者的努力!信访工作看似简单,真正做好做到位却是难上加难。信访工作者不仅要有水的柔情,千回百转,一直向前,去打开心结,抚平伤痛,还要有钢的韧性,经受重压,百折不断,去架设一道道心路畅通的桥梁,去寻找一个个解决问题的金色港湾。

人生风雨,岁月磨砺,回望十年,李雁龙感慨万端。当年的意气风发已转化为成熟稳健,最初的一些忐忑已形成一种责任和承担。谁能说信访十年不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急难险重,苦辣酸甜,山重水复,峰回路转,每一次失败都是一次积淀,而每一次成功,都在于殚精竭虑的苦苦求索之间!

世间万象,大道至简。工作如此,人生如斯。去年的一个寂静的夜晚,李雁龙思绪纷纷,无法入眠,推窗而望,月光如水,想自己十年的信访历程,李雁龙心里有很多的话想说,最终他用月下写就的一首诗《致执法者》,表达了自己的感慨,同时也想用这首诗与同行们做一个共勉:

请把你高贵的头/尽可能地平视/在求助者的行列里/有几个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再把你生冷的言语/尽可能地添几分热度/无论何时/请不要忘记/你的权力是谁赋予/面对你的职责/是啊/每天都会有许多登门者/他们看似懦弱/心里却涌动着忧愤之火/他们有的想无休止地述说/泪却已流成了河/即使膝下有黄金啊/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让尊严漂泊/这,就是还相信有公平正义的求助者/其实面对他们的诉求/如果我们能有几分的平和几缕的温热/郁闷的干戈/怕是早已化成了玉帛/作为执法者/有时应该学会理解与思索/假若没有委屈/没有执法的瑕疵与过错/有几人愿走漫漫上访路而远离平静的生活//别小看那一道门槛/一进一出中/可能蕴涵着政权的是否牢固/更别小瞧那一句语言/和风细雨里/播种的可能是温馨和谐的春天//既然选择了神圣/就应该为它添注庄严的内容/尽管为此可能一辈子都会陪伴平庸/但在道义的空间里/因为有了良心的播种与公心的驰骋/生活不仅会芬芳安宁/安宁里更会留下幸福平凡的人生。

诗为心声,以寄情以言志。李雁龙坚信,有各级信访同志的不懈努力,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司法改革的不断完善,信访案件终将会越来越少,人民群众的生活会越来越幸福,中国的未来一定会更美好。

下面是崔雁侯的一篇心得体会:

“四心”是化解信访难题的有效办法

信访问题应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断变化,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各类问题比比皆是。针对这一现状,有领导讲老百姓上访80%是有道理的,80%以上的问题是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而实际情况是,这80%可以解决的问题,有些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割韭菜”的信访现象至今顽疾般地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解决信访问题要么办法简单生硬,要么推诿扯皮不办实事,还有的干脆花钱买平安,致使很多信访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目标更是相差甚远,一些上访人在不满与郁闷中开始“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也阻碍了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如何化解这些信访问题,特别是让那些常年困扰我们的“骨头案”、“钉子案”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办法应该说是多种多样的,而“四心”工作法是我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摸索积累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所谓“四心”即热心、耐心、决心、恒心。它是责任和感情的一种具体诠释和放大。十年来,在 “四心”工作法的牵引下,上千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上百起“骨头案”得以成功化解,基本上没有反弹,也使我市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全省连续十年名列榜首,其经验和做法在全省得到了推广学习。

一、热心是沟通感情,建立信任的基本要求。大多数上访人都是怀揣着委屈和渴盼解决问题的心情上访的,而这些人中很多又处在社会的底层,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他们遭受的是不公正的待遇,要么被冷横硬推,要么被不负责任地敷衍扯皮,长此以往,在他们身上也就有了很多的不信任和对立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句真诚温暖的话语,能倒上一杯水,再让给一个座位,那么对立和不满的情绪可能就会瞬间消退。因此,作为接访者,不能因为他们的衣衫褴褛或者言语的不讲究而居高临下地俯视和轻视,很多本来问题不是很大的上访,就是因为我们有的工作人员或者接访领导不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或是受世俗之风长久的熏染,对上和有钱的人笑脸相迎,对下和穷苦的人则是一脸的冷漠和不耐烦,致使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愈发地激化,从而导致不断地重复访和越级访。

二、耐心是让信访人释放情绪、消气熄火的有效办法。大凡上访人特别是重复上访者,大多都是带着火气讨说法的,诉说是他们心中最急需表达的情感。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对此缺乏耐心,不容别人说上三言两语,要么不礼貌地打断人家,要么想以多种理由借口把人家支走、哄走或者骗走。这种极不负责的做法,不仅让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更是对宗旨信念的一种亵渎。其实很多时候,有些上访人已经把解决问题放在了后面,更急切的是想找人诉说评理,进而得到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接访人稍稍能够从尊重理解的角度学会耐心地倾听,就能让信访人偏激的情绪得以恢复,一些问题不大的案子,通过释理明法和积极的调解就能有效地化解,而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于上访者的情绪回落,大多数的上访人就会耐心地等候有关部门的解决,从而也就避免了上访人的无谓诉累。

三、决心是给信访者以希望和化解问题的前置条件。信访问题很多都是缠头的问题,解决起来不仅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有时还会得罪人,甚至受累不得好。很多人为此都不愿意在这方面有更多的付出,具体的表现就是不作为,不想作为,于是很多的信访问题就在推诿扯皮中空转,以致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大问题拖得不可收拾。其实面对这些疑难复杂的问题,并不是不能求解,重要的是取决于办事的人有没有决心。一个人在问题面前如果能多一份公心、少一点私心,多一些正义、少一点杂念,办事的决心就会随之而来,就不会再瞻前顾后,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会在决心中落地生根。

四、恒心是对宗旨意识的检验,也是能否最终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时候面对一些问题,不少领导会当场拍板或事后研究解决的办法,而对所拍之事的落实结果却五花八门。有的一时激情使然,说过了就拉倒;有的浅尝辄止虎头蛇尾,稍有难度就卷刃搁置;有的落实起来摆困难讲条件,行动迟缓;也有的不按要求去做,解决起来大打折扣,使本该一次澄清的问题非要留一些尾巴,让信访人不痛快,使该办的好事不尽如人意。所以如此,就是我们很多问题的解决者,只会拍板,不敢叫板,缺乏一种持之以恒解决问题的精神。实践证明,很多信访问题由于时间拖滞较长,积怨较深,解决起来难度非常大,有的就是一盯到底解决起来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接访者不仅要有热心、耐心、决心,同时还要有不解决问题誓不罢休的恒心。恒心来自哪里?一是责任,二是勇气,三是水平。有了这三点,信访问题基本上就能够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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