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约翰:
解雇一个员工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特别是解雇我们公司的总务部长,我知道此事对你来说是非常烦恼的,因为,你认为这项任务的执行,将会使他人感到绝望、痛苦。这种恻隐之心是一种好现象,同时表明你有一颗仁厚、体贴别人的心。我非常喜欢你这个优点。
但是,请你不要忘记,公司的成功是每个职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是不争的事实。倘若公司有一个职员不能胜任他的职务,对整个公司的运营来说,固然不至于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然而对一些能胜任且对公司有所贡献的职员来讲,则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况且,对于那些不能胜任公司工作的职员来讲,面对工作或其他的环境压力,他个人也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情绪。因为每天8小时他都要在这种不愉快的氛围中度过,直到走出公司门口,但是,他也绝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心中的这些苦闷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忘得干干净净。
我认为繁忙的事务,也会令他们感到工作困难。确实,对某些高级管理职员的职务而言,高薪与地位虽然人人喜爱,可是从某个角度来看,一旦他们处理工作的能力降低,生活也将随之陷入痛苦的挣扎之中,甚至引起混乱,我们会因此而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公司中,有些职员的能力远胜过他的职位,他工作起来感觉很无聊,就好像一位船员将船驶进无风地带中,轻松地过去。他会说,这种工作虽然很好、很轻松,但没有一点激情。这种员工对于我们公司,也是一种不好的影响,因为他感觉每天的工作都非常乏味、无趣,因此,他迟早也会离开我们的公司。
上述几种解雇职员的情况较为典型,但是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有些职员和周围的同事不能和谐地相处。对公司来说,他们很能热心地参与工作,但在同事之间,他就不能相处得很好,这种员工我也见过不少。他们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职员,使他们对自己的职务丧失信心,觉得自己就像是挂在墙壁上的文字一样,让人看得清清楚楚,从而心生自卑。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得在我们所器重的职员辞职之前,先解雇这种会引起纷争的职员。
现在,还是让我们回到主题上来。在我看来,你所要解雇的那位总务部长,无论委任为部下或上司,都是不妥当的。他的工作能力虽然很强,但他的性情和态度,会给人不好的感觉,他经常公开我们公司的工作内容,对我而言,自尊心受到打击是不允许的,这也许是他自己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对于这种情形,公司也常认为这是一个棘手问题而难以解决,所以,一拖再拖,就到现在,你可以找个合理的借口解雇那位总务部长。但我却认为这是一种得过且过的心理,要解雇一位职员,虽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你认为这件事合理,却因为不好意思而不敢及时执行,那么就算时间拖得再久,也无法使这个任务变得容易执行!
作为公司的领导,解雇不适合的员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老实说,在这以前,我也曾解雇过很多职员,我想你以后也会这样,也许会解雇更多的员工。当你解雇职员时,特别是与职员谈过话后,可能会产生一种犹豫的心理,这都是很自然的。你也许会扪心自问,这样做是不是正确,但是,如果再经过一两个月冷静的思考后,你会发现,自己的处理是对的,而且会认为自己当初应该及早地执行。
解雇公司的员工确实是一件烦心的事情,在你想解雇职员以前,你也应该对事情深思熟虑:在我们公司里那个员工无法发挥他的潜力,可能是我们给他安排的职务不适合他,以至于引起他对工作的厌烦(这是我们的错,而非他的错);或许是因为这位职员的性情,在我们公司里会成为问题,但在别家公司,却反而变成一种优点;那个职员的能力是否在别处能够愉快地胜任工作。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不要让员工产生太多的挫折感和失落感,尽量让员工不会感觉到自己被解雇是那么痛苦,更重要的是能够顺利地转换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你不需要为自己制造一个敌人,更何况过去曾经是同事,你的确应该这样做。
员工当然一定会问:“为什么要解雇我?”碰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的说法千万不可以太过夸张,但也不必因为想掩饰而撒谎,撒谎只会使员工感觉你很卑鄙。此时,你更应该把自己下定决心的理由,以及他的离职将会受惠于他自己和其他职员的情形,用最简单的词句一一说明,譬如:“很遗憾,这是有关你性格上的问题。”“很遗憾,你的技术不大适合我们的工作。”(针对能力太过或能力不足的情形而言)或“解雇你是件很遗憾的事,但你到其他公司工作可能更适合你。”解雇员工非常讲究技巧,如果在上述这种情形下,你应迅速将话题转移到被解雇员工换工作的事情上,给被解雇后的员工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样更能够得到被解雇员工的理解。
比如,不要吝啬替将要离开的职员写推荐函(虽然说向来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其实,被解雇的人感到最不安的问题,就是被解雇的员工自己是否能顺利地转换工作,而我们的“推荐函”对他转换工作将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现在很多公司在任用职员前,都会先了解他在以前公司里工作的情况。总而言之,在处理解雇员工的问题时,你必须在员工离开你的公司之前,就先让他消除转换工作的不安心理。你要让他知道,找工作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其实,上述的处理办法尽管能消除他在找工作时的心理障碍,但是,在新的工作尚未确定以前,金钱也是令他烦恼的一个原因。在这个问题上你必须处理好,你可以依据我们的有关遣散费的处理原则,我们的处理原则是在他尚未找到工作以前,根据他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每个月给予一部分薪资。而且,我个人认为,每个公司都有义务如此保障他的属下,尤其是那些服务年资较长的员工。
在解雇员工时,遣散费这个问题不能忽视。当我们要解雇职员时,如果他对于公司所给他的遣散费有所不满,往往就会招惹一些麻烦,即使你认为此人并不值得你付出那么高的遣散费,我们都应多付一两个月的薪水。这样我们就能避免双方对簿公堂,更重要的是,还能避免他因恼羞成怒而采取的复仇举动。可以理解的是那些被解雇的职员,他们对公司一定有相当程度的不满、失望,甚至动摇他们的自信心,因此,你必须尽可能地将这些抑制到最低程度,这是你的义务。不管情况如何困难、麻烦,只要你能挺起胸膛、努力地去做,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在挑选人才的问题上,你应该慎重考虑,当你在任用新员工以前,应仔细挑选,虽然这并不能完全避免遇到解雇事件,但是,这样才能减少发生不愉快的解雇事件,因为公司就像一个小型社会,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出入。所以,这种解雇事件,将来也会不可避免地陆续发生。
确实,经营一个公司,愉快与困难并存,这二者与你事业的发展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当你面对困难时,你不能一味地回避工作中的困难,你必须欣然地接受不愉快的工作。对于困难的工作,你更应该用积极的心态去从事,这样才能更好地胜任公司交给你的工作。
爱你的父亲
约翰·皮尔庞特·摩根
如果在一桶污水里倒进一匙酒,你得到的是一桶污水;而如果在一桶酒里倒进一匙污水,你同样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显而易见,在这个桶里,物质的品质跟污水和酒的比例没有关系,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那一匙污水,只要它存在,酒再多也成了污水。这在国外叫“酒和污水定律”,在国内也称之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酒与污水定律告诉领导者,应该果断处理组织里的破坏者,任何组织在任何时间里都可能存在一些不称职的员工,这些员工也许人数不多,但是如果不及时进行清理,那么这些人轻则会导致组织资源浪费,重则将挫伤组织士气,动摇组织本身。
由一群人集合的组织,组织的整体效率取决于内部所有成员的行为。如果其中一个组员像那两个宠姬一样总是把事情弄糟,或者有意破坏组织的内部和谐,那么这个成员就是组织里的一匙污水。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有着惊人的破坏力,如果领导者不及时把他们剔除,他们会很快使集体分化,让成员相互猜忌,一个组织会因此变得不团结、效率低下,甚至解散。
污水终究不能成为酒,及时处置那些即将或者已经变质的物品,对极坏的东西不要抱任何幻想,也绝对不能姑息迁就。当然作为组织的领导者要注意的是罪恶可以打击,罪人可以宽恕,当发现团队里有“害群之马”时,我们应该以坚决的态度制止某人的恶劣行为,而非针对的是某个人。人与事都是紧密相连的,我们制止了他的行为,然后再对他进行灵魂改造,当然,如果这个人屡教不改,我们就应该考虑及时剔除他。
在企业中,“污水”在所难免,而污水又总会给企业带来或多或少的矛盾与冲突,因此,领导者一定要掌握酒与污水的冲突与协调的方法。在一个组织里,酒与污水还存在着相互博弈的过程。一个精明的领导者会在组织中发现人才、善用人才,从而在人才大战中获得先机;会有效运用酒和污水定律,使组织成为一个高效团队。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领导者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任务,就是对团体中的人才加以指引和筛选,剔除具有破坏力的“污水”,使合格者的力量指向同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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