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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者要有独立负责的精神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宣部和新华社领导作了批示,派了调查组在包产到户的村庄核实。他说,我国新闻工作者,只要合乎党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就有自由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耀邦同志在农村改革中,对新华社的工作,对新闻记者是非常重视的,这是大家公认的。

四、新闻工作者要有独立负责的精神

1981年12月至1982年7月,新华社党组发出“关于表彰和学习李锦同志的决定”,组织多次座谈会,全国各报刊发表数十篇学习李锦的文章。这场学习活动与耀邦同志的表扬有直接关系。

最早是由鲁西北茌平县博平公社杨庄农民一封表扬信引起的。1980年,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由于新闻舆论上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统一局面,理论上也缺深入的总结与引导,思想上比较混乱,不少新闻报道一发出去就在社会上议论纷纷,甚至受到指责。1980年10月,我在茌平县博平公社杨庄了解到农民杨成海承包棉田获得2206元奖金的事。在分配兑现会上,杨成海领奖时情态比较好,我就发稿了。图片说明中有一个“包”字,便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短短几天收到13封读者来信。

南京军区某部有一封来信,署了11个人的名,提出的问题很尖锐。信中写到:“我们认为这是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道,牵涉到社会主义方向问题,不能不说话。”茌平县也摸不清底细,非常紧张,做了紧急设防,做好“不认账”的思想准备。我则陷入一种无奈,做好受批判的思想准备。

整个局面发生了变化后,杨庄村党支部觉得我宣传包产到户为老百姓着了难,受了罪,他们给新华社写了材料,称赞我是“庄户人家的好记者”,在困难时候为庄户人讲了话。我因为在鲁西北农村报道时间长,发稿量大,在农民群众中留下较好影响。在这阶段,鲁西北地区有5个县写信给新华社、山东省委和党中央,赞扬我深入农村调查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1982年1月7日,时任党中央主席的胡耀邦同志在《中直内部情况》看到高唐县委写的“千里单骑采访,留下一路新风”的材料,作了批示,要求中宣部与新华社,“请考察核实后,看是不是能公开表彰和在你们这一行中作为先进工作者典型介绍。”

中宣部和新华社领导作了批示,派了调查组在包产到户的村庄核实。1982年4月3日,新华通讯社党组发出《关于表彰和学习李锦同志的决定》,新华社藉此掀起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高潮。

学习活动也在山东省委、中直机关党委和共青团系统展开。

后来得知,就在耀邦同志对我作出批示前三个月在新闻界有一个重要讲话,那是面对社会上对新闻界攻击而讲的。他说,我国新闻工作者,只要合乎党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就有自由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说: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有高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定要有独立负责的精神”。

在1981年10月份,分社传达了这个讲话。有人说,党中央主席专门批示表扬记者,是党的历史上不多见的,这表明胡耀邦同志对新闻工作的倚重和肯定。耀邦同志在农村改革中,对新华社的工作,对新闻记者是非常重视的,这是大家公认的。我在那时候能够得到表扬,不是自己做得多么好,实在是因为党和国家需要新闻记者为改革事业冲锋陷阵,是对我们那一批新闻工作者的肯定与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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