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毛泽东三次直谏
习仲勋实事求是的精神更体现在敢于讲真话,特别是在紧要关头的重要问题上,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率直提建议,例如:
1947年11月,西北局为了传达和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的精神,在所在地绥德县义和镇召开了干部大会(即“义合会议”),会议在西北局驻地对面的阳弯空地露天召开,有6400人参加,发言讲话的人比较多。一些人的发言,情绪激烈,言词偏激,有人提出坚持“贫雇农坐天下”,反对“中农路线”;对一些领导干部的批评,也有夸大事实和不实之词。加上当时《晋绥日报》刊登一些对地主“扫地出门”,“没收一切财产”,以及随意批斗、乱扣“帽子”、动辄打人的报道,还有的提出“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以及“削、削、削,削尽土豪劣神,杀、杀、杀,杀尽贪官污吏”的极左口号。这种情绪和舆论无形中波及到陕甘宁边区,会后在边区子长、子洲县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混乱现象,一些村落随便没收他人财产,这些问题陆续反映到了西北局。习仲勋一方面派人下去调查,同时找一些经常下乡的同志征求意见。由于都住在薛家渠民房内,我们也主动向他反映情况,有时太忙,就利用散步、吃饭的机会,交谈工作、互通信息。他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经过认真思考,遂于1948年1月4日、1月20日、3月12日,连续三次向毛泽东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
习仲勋向毛泽东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一)革命老区经过土地改革,阶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不能再搞平分土地;因为拥有土地最多的是中农和富裕中农;(二)老区不能实行“贫农团领导一切”的方针,因为现在贫农成分复杂,多是因人口增加,经营不善或遭受灾害步入贫农行列,甚至有不务正业(吃喝嫖赌)者;(三)对老区的地富不可采用“扫地出门”的办法,因为他们已经参加至少7年劳动;(四)要解决中农负担过重的问题,不能损害中农的正当利益,伤害中农就意味着破坏农村经济;(五)坚持表彰和保护劳动致富,不应再算政治老账;(六)对恶霸应有明确的政策界定,不要搞无辜株连;(七)除投敌分子外,都采取感化和争取的政策;(八)老区土地应以调剂为主,结合土改发展生产。
习仲勋在致毛泽东的电报中,除直言不讳地提出上述“不能”和“不应”、“不要”外,还尖锐指出:“‘左’的倾向,不要半个月就可以破坏的精光”,“这种‘左’的情绪不是群众原有的,而是干部带来的”。“如一般概念进行老区土改,必犯原则错误。”
毛泽东对习仲勋的三次报告,第一次时隔5天,第二、三次在收到报告的当天,分别于1月9日、1月20日、3月12日就做了回复,表示完全同意,并转发华北、华东各解放区,指示“有类似的情况应及时纠正”。
这三次报告,反映了习仲勋遵循实事求是的精神,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直言,富有远见卓识。毛泽东及时回复,反映了他善于听取下面的呼声,善于采纳意见。
习仲勋的三次建议,与毛泽东后来《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不无关系;周恩来、任弼时在为中央起草1948年《关于土地问题的几点意见》时,对其也有明显的考虑。
三次报告还有两个特点:一是文风朴实无华,没有套话、空话,有的放矢;二是观点鲜明,对“左”的错误,抓住了要害,讲了真话和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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