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2月22日,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陈立夫自重庆到达乐山,拜访了复性书院主讲马一浮。这并非一般的礼节性拜访,而是登门道歉。为什么要道歉呢?原来:
1940年6月18日,教育部向所属各院校发出代电,要求造表报送讲学人员的履历、所用教材等情况,同时也发给了复性书院。马看到后非常生气,认为陈立夫不讲信用,把书院看做是政府的隶属机构。因为书院创议之初,马就不同意由蒋介石、孔祥熙、陈立夫三人为创议人,不同意由政府每月补助经费。认为书院必须是完全属于社会性的纯粹学术机构,才能不受政府干涉地自由讲学。主张由学术界人士为创议人,提议由熊十力先生首署。书院经费应由创议人向社会募集基金,政府亦可作为捐助的一员,义同檀施。如由政府每月补助经费,则与普通私立学校请官款补助无异,明系隶属关系。后来,陈立夫再三表示,书院“一切听凭自主,不加干涉,始终以宾礼相待”。马才勉强接受聘请,主持院事。现在,陈的言犹在耳,教育部却发来这样的代电,明明是把书院等同于其他部属院校,哪里还有“宾礼”、“自主”可言。气愤之下,于7月6日致信陈,说:“前与公有成言,对于书院始终以宾礼见待。近奉贵部前月巧日代电,询及讲学人员履历及所用教材,嘱分别造报,有‘送部备核’语,是非所施于书院也。夫诵诗读书,非同课吏;明伦察物,亦异分工。既荷含弘处以方外,似不在呈报之列。……以云考核,当以俟之程朱;若有怀疑,惟是折中孔孟。傥部中视同学校,以工作报告见绳,不如罢之之为愈。……若物议以浮所讲论为非,不当见容于有道之世,则请明白宣示,撤去皋比,别延明德主持讲事。”为了避免信落入教部一般工作人员之手,以官样文章相答,就把信寄给书院董事会总干事刘百闵,请其代为面致。刘见信后,感到言语过重,未敢致送,又难以回复马,只能拖而不答。马见过了一个多月尚无回音,乃于8月30日致信书院董事会董事长屈文六,说:“月前与百闵一书,附致立夫部长一函,亦置而未复,何也?……陈部长如于鄙言有不悦者,亦宜明白见斥,不可以不答为答也。”结果还是未有复信。9月11日,再次写信给刘催问,刘无奈,只好复信称陈有病休养,已两月未到部视事。这样,又拖了两个多月,刘、屈以为时间长了,马的气就可以消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但马认定“礼”、“信”二字不放,于12月1日又写信给陈,除讲7月初之函“未蒙赐答”外,就是“力辞主讲”。同时给董事会的信中,则说:“七月间托百闵兄代致陈部长一函,迄今未蒙省录,是取瑟之意亦可知矣。避言避色,圣训昭然,此而不去,何颜更讲义理。”并声明从下月起即不再接受薪金,已向全院师生公告辞去主讲的原因,随时可以移交。事态发展到这个程度,董事会知道再也拖不过去了。一面由董事会和屈董事长分别致函,恳切挽留;一面把事情经过详告陈立夫。陈知事已至此,很难用复信讲清楚,只能亲自到乐山,当面向马说明未复信的原因,检讨代电虽系经办人不了解书院的特殊性而误发,但亦是因自己一开始就未向属员交代清楚书院的特殊情况所致。错在自己,故登门道歉。并重申:“对书院一切听凭自主,不加干涉,始终以宾礼相待。”马意才稍释,答应继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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