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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央警卫局上报的生活费报表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毛泽东建议,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每个季度向中央警卫局财务处上报。其中1968年8月以后的是与江青分开独立上报的,江青另有生活费收支报表。当生活费不足时便从稿费中列支,毛泽东每年用于自家生活的不到1万元。未经毛泽东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动用稿费。根据日常杂费开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统计,毛泽东付工作人员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

1962年以前,毛泽东一家没有定制的收支报表。这年春天,毛泽东把汪东兴找去,说发现自己身边有“老鼠”,提出整顿思想作风,逮住“老鼠”。于是,由汪东兴牵头,毛泽东所在党支部(当时称中央第一办公室)开展整风自查活动,毛泽东对某些身边工作人员趁随他外出活动时无偿索要地方财物,买东西走后门不给钱、少给钱做了批评,还清退了个别有贪污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对下面工作人员的多吃多占,毛泽东拿出自己的稿费一路赔下去,共赔了2万多元。与此同时,毛泽东建议,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每个季度向中央警卫局财务处上报。

生活费收支报表共42本,毛泽东的生活秘书用横格薄纸自制而成,封面上写有“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生活费报表”等字,并有汪东兴、张耀词等人的签字。内容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报表、季度报表或年度报表。其中1962年3本,报表10张,1963~1970年每年4本,分别为12张、12张、12张、8张、11张、8张、5张、6张。1971年3本,共9张;1972年2本,共11张;1973年1本,共9张;1975年1本,共7张。其中1968年8月以后的是与江青分开独立上报的,江青另有生活费收支报表。

毛泽东一家的收入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工资,一项是稿费。1955年7月中国实行薪金制,毛泽东每月工资404.8元,江青每月工资为243元,由中央警卫局财务处发放。毛泽东的工资数额以后一直未变动,江青的工资从1968年3月起调整为342.7元。除了工资,均没有额外的补助。实行薪金制之初,李银桥草拟了一个《首长薪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及计划》,把毛泽东、江青工资的开支分为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品(15元)、杂支零用(18元)、房租费(49.63元),党费(20元),李敏、李讷读书和生活费(每人每月25元)、李云露生活费(江青姐姐,30元)等9个项目,请毛泽东、江青阅示。江青在自己的名字上画了圈,毛泽东批示:“照办。”当生活费不足时便从稿费中列支,毛泽东每年用于自家生活的不到1万元。未经毛泽东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动用稿费。

从生活费收支报表中可以看出每个月毛泽东一家收支的大致情况,如1968年1月:

收入:上月接转14095.45元

毛泽东工资404.8元

江青工资243元

支出:月房租费125.02元

送王季范、章士钊:4400.00元

12月、1月党费40.00元

日用消费品92.96元

液化气9.6元

伙食659.13元

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项目,每个月不尽相同,如医药费一般是几个月集中在一个月上报,党费一般是一个月上报一次,但也有两个月集中上报一次的。毛泽东和江青的党费大都一起交,每月共20元,有专门的党费账簿登记。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保存的党费账簿封面上写有“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的毛泽东语录,党费账簿内芯写有4页半,详细记载了1968年1月~1976年毛泽东、江青每月缴纳党费的数额,最后一次交党费的登记时间为“1976.9.7”。

应当说明的是,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并不完全是他一家的开支,其中还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别是民主人士的费用,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夜餐费、部分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既严格要求,又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工资低,工作既辛苦又没有规律,还有的家庭负担沉重,毛泽东是体谅他们、感激他们的。生活账反映,毛泽东身边许多工作人员如高成堂、舒世俊、孙玉兰、周福明、王恩谱、王宇清、吴连登、叶子龙等均在毛泽东的收入中报销过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根据日常杂费开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统计,毛泽东付工作人员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

据毛泽东生活秘书回忆,毛泽东一般不看生活费收支报表,只有当钱不够用时才翻翻生活账,并叮嘱工作人员注意节约。

毛泽东除了严格掌握生活费开支外,还同普通老百姓一样在使用各种票证时,同样使用各种票证购物。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如今中国人习以为常的购物方式,但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人购物却不能如此简便,人民币必须找各种票证帮衬,才能完成购物的过程。如今30岁以上的中国人无不对购货证,以及购货券、粮票、布票、棉花票、肉票等票证记忆犹新。

也许人们难以置信,作为当时中国的“第一家庭”,毛泽东一家也和寻常百姓家一样使用各种定额的票证,并曾为买一点茶叶、买一床蚊帐缺少票证而东拼西凑,但这却是历史的真实。毛泽东遗物中的各种票证以及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的证言,足以打消人们在此问题上的一切疑惑。

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珍藏的毛泽东遗物中,有毛泽东个人购货证两个。其中1964年“北京市个人购货证”1个,浅黄色、长9.5厘米,宽6.5厘米,封面“姓名”一栏用蓝色墨水笔填着“李德胜”,单位一栏为蓝色打印字“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发证时期为“1964年1月1日”。盖红色圆形“北京市西城区百货管理处票证专用章”。1965年“北京市个人购货证”1个,白色,长9.5厘米、宽6.5厘米,封面“姓名”栏用蓝色墨水填着“李松前”(毛泽东化名之一),单位及盖章与上相同。

毛泽东遗留下的购货券共有166张,其中1971年北京购货券163张,长5厘米、宽10.6厘米,绝大部分较新,有两张有明显折痕及污迹,另有11张的正面或反面用蓝色圆芯笔写有20、22、27、30、31、34、35、39、56、57、71等数字。1962年北京购货券“日用工业品券”2张,一张为棕色花纹的“0.5张券”,长4.5厘米、宽9.5厘米,一张为暗红色花纹券,长5厘米、宽10厘米。1972年1张,为蓝色花纹的“0.1张券”,长4.2厘米、宽9.2厘米。

毛泽东遗留下的北京棉花票共有18张,其中1967年1张,1968年1张,1969年到1976年每年2张,1971年到1976年为“壹人券”。北京市布票共35张,其中1966年2张“伍市寸”;1968年2张“壹市寸”;1970年3张“壹市寸”;1971年7张,1张“拾市尺”、2张“壹市尺”,4张“壹市寸”;1972年4张,2张“捌市尺”,2张“壹市寸”;1973年6张,2张“拾市尺”,2张“捌市尺”,2张“壹市寸”;1974年6张,2张“拾市尺”,2张“捌市尺”,2张“壹市寸”。1975年5张,1张“拾市尺”,2张“捌市尺”,2张“壹市寸”,逐项加起来,共留下布票128.7市尺。

据毛泽东的生活管理员吴连登回忆,毛泽东一家也时常有票证不够用的时候,有次江青买蚊帐,布票不足,临时找他凑了一些才买回蚊帐。毛泽东新中国成立以后春秋两季一直穿的睡衣,补了67个补丁,领子全换过,袖子已面目全非。1962年,工作人员劝他换件新的,他说:“我们国家穷,发的布票少,你不也穿着补丁衣服吗?我就不能穿?因为我是主席?我看还是应该节俭点,不要做新的,破了再补嘛。”睡衣太破旧了,洗衣店没法子洗,只好请工作人员来洗,在泡好洗衣粉的水里抖一抖,漂一漂。不敢用手拧,一拧就碎了。

毛泽东遗物中有粮票156张,其中全国通用粮票155张,为1965年、1966年印制,142张为“伍市斤”票,9张为“叁市斤”票,3张为“壹市斤”票,1张为“半市斤”票,共计740.5市斤。北京市地方粮票1张,为1974印制的“贰市两”票。

毛泽东经常要在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地处理国内外事务,也时常外出巡视调查,无论走到哪里,该自己付粮票的都自己付。从1964年7月23日到9月22日的两个月间,毛泽东便给人民大会堂交纳便餐粮票5.5斤。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现保存有毛泽东交粮票收据93张,涉及上海锦江饭店,湖南省委接待处等数十家单位。在廉洁自律方面,毛泽东无愧为全党的表率。

毛泽东遗物中,尚有两张肉票,为1963年11月票。

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由于严重经济困难,加之苏联卡中国的脖子,中国人面临着度荒还债的严峻局面,能有粮吃就算上好的了,吃肉变成了一个奢侈的梦。毛泽东爱吃肉,尤爱吃红烧肉,但在那种情况下,他宁愿与人民同甘共苦。

(参见韶山毛泽东纪念馆编著:《毛泽东生活档案》,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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