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时间产生600多亿元的不正常亏损挂账,一年100个亿,数额之大,令人震惊。这600多亿元,都是国家的钱,是中国纳税人的钱,是群众存在银行里的钱,怎么会一下子说没了就没了呢?人们不禁要问,这600多亿元钱,到底到哪里去了?
据5万审计人员的审计,这600亿元属于不正常亏损挂账。不正常在哪里呢?审计结论是:管理混乱,经营不善,违纪违法,贪污挪用……
这其中最令我们切齿痛恨的便是靠粮吃粮的“粮耗子”。从已经查处的一批批涉及金额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违法案件中,我们看到,硕鼠猖獗,是造成今天这种不正常亏损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审计人员审计,在吞粮挖款的“鼠群”中,有三种引人注目的“老鼠”:第一种就是粮食系统内部的“仓鼠”,第二种是地方政府及各个权力部门的“官鼠”,第三种是银行系统里的“银鼠”。他们一齐钻山打洞进入国家的粮仓,偷国家的粮食,吃国家的粮款,挖国家的补贴……
先看来自粮食系统内部的“仓鼠”:
7月10日,黑龙江省富锦市,面对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审计组的到来,富锦市粮食局、粮库及市政府的有关领导都拍胸脯说:“我们这疙瘩不会有问题。”
富锦市地处三江平原,是黑龙江省产粮区,富锦市粮库是黑龙江省21个国家粮库之一,常规存储量在6万吨左右。在清查中,审计组发现,这个粮库1997年3月、7月、10月的库存报表上显示:库存量从3.4万吨突然增加到10.6万吨。
进一步的调查还发现,1998年5月25日一天出库粮食2800多吨,通过汽车运输发往大连,如果以每台汽车装8吨计算,需要3500多辆车,常规情况需要3个多月才能运完,但粮库6月25日的账上反映,销售款已然入账,两者的时间根本就对不上,
种种蛛丝马迹被审计组探到,按图索骥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从1997年3月到1998年3月,富锦市粮库分4次集体作弊,伪造假凭证3000余张,造成收购国家储备粮570万吨的假象,套得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967万元,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339万元。
为了玩这个“空手道”,粮库十几名专业人员集中暗室,“流水作业”伪造票据。为了使假账更逼真,开票人员将以前农民交粮存根上的姓名、村屯抄写下来,编造收粮数量、金额,填写收粮票据,然后分盖各环节经手人名章,完成收粮入库凭证3000余张。真可谓煞费苦心。他们以此方法累计四次虚假收购粮食4万多吨,共骗取国家贷款补贴4300多万元。其中有1255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各银行的储蓄所及信用社30多个户头。
对于粮库所做手脚,作为主管部门的富锦市粮食局并非不知道。1998年5月,粮食局曾组织单位内部清查,发现粮库存在虚购问题,局里并未做任何处理,而且还想了个办法,让粮库将虚构的“粮食”虚销了事。
1998年7月21日,该市副市长郭某被免职、待审查;对涉及此案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发生在富锦市的事说明,在国家的粮仓里,还有这样一窝鼠辈,利用权力,挤占用粮款,丝毫不顾手持白条、满脸痛苦与怨愤的农民,也将紧缩开支、付出巨资的政府搁在一旁。但随着审计行动的日益深入,人们发现,富锦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隐藏在下面的还有数量惊人的“大老鼠”!
山西省南河湾国家油脂储备库原法人代表张金贵,在任期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在张金贵任职的11年时间里,他将其妻、女、婿等亲属9人安排在该库财务、经销、检验等要害部门,肆意侵蚀国家财产。1993年2月至1995年,张批准拨付1000多万元给由其女婿负责、女儿任会计的该库驻广州经销部用于经营。此经销部的财务收支一直脱离该库监管,至今不但未交分文利润,而且还造成呆账100万元,本息损失150多万元。1994年4月,张金贵擅自与私营企业华晋公司(出资人为张金贵女婿等)庞荣祥(其子为华晋公司出资人之一)签订订购豆油合同,并向庞支付合同款1500多万元。合同部分履行后,张金贵与庞协商中止,至今仍有1100多万元款项血本无归…
到此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数额的资金移动,难道没有制度控制?有,但该库的一些规章制度纯属虚设;制度虽有,但往往凭张金贵口头“指示”,即可动用成千上万的资财。
该案案情传至北京,震动高层。据了解,张金贵等人目前已被依法羁押。
云南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胆子也不小。他们竟敢挪用巨额粮油收购专项贷款,从事非粮油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从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这个储备库挪用政策性粮油贷款资金达1.0995亿元。其中经省粮食局局长王家仁主持会议同意和个人签字同意批准的就达2372.65亿元;昆明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杨和清擅自决定挪用的达8146.98元;储备库现主任李国宪决定挪用的475.19万元。被挪用的资金中仅用于经营白糖的项目就已损失本金337万元。
除此之外,1997年11月,昆明国家粮食中转库在国务院对粮食销售作出明确规定,不得逆向操作、低价销售的情况下,为了部门利益多次向省粮食局提出降价销售陈粮的要求,省粮食局主要领导竟擅自同意这个库降价销售粮食1亿斤,致使这个库造成亏损3208万元。
如此胆大妄为,弄虚作假,再殷实的国库也会被挖空。
挖国库,谋私利,是审计中发现的最普遍也最严重的问题。他们动辄挪用、占用数千万上亿元的粮油专项收购资金,建高楼,修宾馆,买汽车甚至吃喝玩乐,国家怎么不会亏个大窟窿?农民怎么不会拿着“白条”骂娘?在四川,一个县的粮食系统自1992年以来共挤占挪用粮款1.57亿元,用于盖酒楼饭店、对外投资及其他附营业务;在吉林,一个小城市的粮食企业动用1.6亿元粮款,购买了大批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几十年用不完的资财;在安徽,一个县的粮食系统挪用收购资金,不但办起宾馆、招待所、澡堂子、加油站等各种牟利的经济实体,还在黄山风景区设立了粮食局的“办事处”;在浙江,许多县市的粮食部门都有自己的宾馆、饭店,从二星级到四星级一应俱全;有的地方还把收购资金借给干部、职工,有的地方搞什么“节粮分流”,下岗职工每人分2万斤粮食,吃光分净。
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对北京市、山东省16个粮库、接运公司1992年以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审计,发现这16个单位普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截留国家专项收入;有的经营收入不入账,为企业的不良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私自挪用粮油贷款。这次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12%,个别粮库达30%以上。1992年4月到1997年末,这些企业共新增财务挂账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近亿元,到1998年5月末,又达到1.22亿元,比1997年度增加了2360万元。在这些不合理占用的农发行贷款中,有的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巨额资财损失,有的因财政补贴未补而形成挂账,有的因其他部门挤占挪用大量贷款,有的将收储粮油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盯上粮款这块“肥肉”的,还有地方政府及各个权力部门的“官鼠”:在辽宁,一个县工商、外经和公安等部门长期借用粮库的农发行贷款113万元,最长的达6年,最短的也有4年;1995年2月,在内蒙古,一个县政府为解决县制酒厂无米下锅的困难,“拉郎配”将酒厂划归粮食局,消耗粮食企业资金3100多万元;在吉林,一些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简直把粮食部门当成了提款机,伸手即可“借到”数百万……
粮款进入收购程序原本应当封闭运行,但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执行封闭职责和国家政策的银行中也出现了偷扒粮款的“银鼠”: 从1996年开始获准建立的分支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一年之内搞了2000多个分支机构,挪用320亿元,亏损197亿元。到1997年,这种情形有增无减,有的省级分行拿1750万元贷款先建酒店,有的地区分行把1.79亿元粮食专款贷给非粮食收购企业,至1998年5月末仍有7800多万元没有收回……
初步审计分析表明,挪占粮款主要是涉及个人侵吞,企业、部门挪用和政府干预占用几方面。那么粮款哪里去了呢?变成了宾馆、办公楼,职工住房,还有轿车、手机等高级消费品,以及拿去炒股、炒期货、房地产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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