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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违纪骗总理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峨岭粮站为完成此次弄虚作假的调运工作,花费了十几万元。上海浦东粮油总公司也是一个顶风违纪的典型。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粮食收购条例》发布施行后,镇江市及丹阳市政府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纠正上述作法。在国务院颁发了《粮食收购条例》以后,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动迟缓,监管力度还不够,致使多渠道收购粮食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扰乱了粮食收购市场。

1998年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一条惊人的新闻:5月22日,朱镕基总理到安徽省视察农业和农村工作,在芜湖市南陵县峨岭粮站看到满仓稻谷。然而,今年10月,记者到峨岭粮站时,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的仓库。据当地群众反映,当时朱镕基总理看到的粮食是从各个粮站在5天内紧急调运来的,检查后这些粮食又被退回了各粮站。

据调查,峨岭粮站5月份共调运粮食1031吨,加上原来6号仓存粮,当时粮站共存粮1883吨。峨岭粮站为完成此次弄虚作假的调运工作,花费了十几万元。

南陵县粮食局副局长杨某解释这一做法时说,南陵是全国有名的产粮大县,上级领导来视察发现没有粮,脸上“难看”。

那么,南陵的粮食都到哪里去了呢?

据调查,南陵县按计划每年至少要收定购粮10吨,1997年只完成定购粮收购任务的50%。粮食部门的解释是库容不足,限量收购;而农民的反映是,粮站不收粮或压价收粮,要卖多少粮站有死规定,结钱又结不到,只好将余粮卖给私人大米厂。据了解,南陵县共有个体大米加工厂500家,收购了全县近1/3的稻谷。

一个基础粮站,竟敢明目张胆地当面欺骗总理,由此可见粮改的艰难与复杂。我们不敢因此妄测,不知还有多少地方,在弄虚作假,在欺上瞒下,在顶风违纪。

上海浦东粮油总公司也是一个顶风违纪的典型。1998年4月末占用农业发展银行浦东分行粮油收购贷款余额为9866万元,实际库存值仅为1706万元,其余8160万元到哪里去了呢?建了酒店、修了公寓、搞了房地产,等等。

1997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粮食企业超合理库存粮食给予费用和利息补贴以后,河南省正阳县粮食局公然指使与纵容所属基层粮站和有关人员采取开假发票、篡改财务账目和统计报表等办法,虚报粮食财政补贴300多万元,并据此多占用农业发展银行粮食收购贷款4000多万元。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疏于监管,为县粮食局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湖北省老河口市粮食局借改革之机突击改账,公然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998年5月,他们将1997年夏、秋两季以低于保护价收购的议价粮通过篡改报表的方式谎报为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以谋取价差,骗取国家补贴数百万元。

在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仍然有很多地区并未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有的是出于地方利益,对私商到农村直接收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地区的个体私商粮贩在公路边、店门口挂着“收购小麦”的牌子竟然无人过问。也有的地方在农民交粮时只给“单据”,不给现金,或以代扣种子粮的名义将农民交售粮食价款强行扣除,严重违反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和“户交户结”的政策,引起农民强烈不满。

江苏省镇江市从1996年就开始实行在粮食收购中先由粮食部门代收换种粮,再由种子部门在播种前将种子供应到农户的做法。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粮食收购条例》发布施行后,镇江市及丹阳市政府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纠正上述作法。丹阳市的一些乡镇粮站将农民交售的粮食的1/3至1/2以种子粮的名义强行扣款,农民售粮收入所剩无几。

朱镕基总理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这些暴露出来的典型案例。这其实只是大量违法行为中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对这些顶风违规者严肃查处,就无法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运行一年来,从总的情况来看,进展比较顺利,并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突破,如政企分开、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等。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认识不一致,行动不协调,在粮改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四种倾向。

一是对粮改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理解。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地区局部利益的考虑,对私商流贩到农村直接收购粮食的行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种做法,不利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掌握粮源,也使顺价销售失去了基础。有的地方没有正确理解顺价销售的政策,要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同一粮食品种,分别以定购价和保护价为基础,搞两个顺价销售价格。有的把贯彻《粮食收购条例》的重点,放在整顿批发零售环节上,错误地制定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粮食零售企业的最低销售限价,而对粮食收购市场却疏于管理,监督检查不力,执法不严。

二是一些地区没有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和“户交户结”的政策,农民售粮时,只给“单据”,不结现金,要等全村定购粮任务全部完成后,才以村为单位统一结算。有的地方,村干部不允许农民领现金,派村会计在粮库收购现场收取农民售粮单据,然后统一结算,从中扣除统筹、提留款等。这些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种粮、售粮积极性。

三是粮食收购市场还没有完全管住。在国务院颁发了《粮食收购条例》以后,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动迟缓,监管力度还不够,致使多渠道收购粮食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扰乱了粮食收购市场。一些地区的个体私商粮贩在公路边、店门口,公然挂着“收购小麦”的牌子,有的个体收粮点收购的粮食数量还相当大。有的个体粮食加工厂采取隐秘的形式,以代存、代加工的名义,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然后进行倒卖盈利。粮食收购市场不管住,多渠道收购粮食的大量存在,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掌握粮源和顺价销售等政策,就无法落到实处。

四是有的基层粮食部门、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仍搞“逆向操作”,低价亏本售粮,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有的县粮食局长和粮库负责人,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低价卖给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损公肥私,造成国家亏损挂账,自己从中牟利。有的县粮食部门违反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规定,从所属粮食收购企业直接提取现金,多头开户,坐支销货回笼款,甚至虚报粮食收购和库存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

针对上述问题,当前亟待解决的是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和“户交户结”的政策,只有真正做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才能防止农民把粮食卖给个体私商粮贩,才能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掌握主要粮源,主导市场粮价,实现顺价销售,摆脱经营困境。

朱镕基总理指出,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此作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粮改成功与否,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都应当重视、支持粮改工作,在实践中创造出一个既保证维持一个合理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又保证可以顺价售出,让市场、消费者承受得了;同时,使国家不再为粮食购销而承担亏损,形成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国家三方都满意的那种粮食流通新体制。

现在,粮改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越往前走,难度越大,困难越多。但我们不能有任何的犹豫与松劲。按朱镕基的话说,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为这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朱镕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粮改成功后,除了能实现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的目标外,还可以减少银行挂账500亿元,减少中央财政补贴300亿元,加在一起就是800亿元,这还未包括地方财政的补贴。这几百亿资金,无论是对国家财政还是对国民经济发展都无疑是巨大的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一致认为,新一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符合中国的国情,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不能发生任何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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