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些部门把要钱的手伸向农民之际,一些不法商贩则把坑农害农的手伸向了农村。
1995年,河北省辛集市木丘乡几十户农民在农忙季节从一家商店买回柴油,谁知这种柴油是劣质品,其中含有蜡、汽油和大量的杂质,遇热就起火,结果烧毁了运肥、浇地的37台拖拉机、柴油机。农民急得哭天喊地。泊庄村的一个农民还在浇地时被这种劣质柴油烧成重伤。
1997年3月,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镇颜家、毛果等10多个村的60余户农民从清塘某农技推广站购进汕优77种子近200公斤,回家浸种一天后,发现种子发芽率仅20%,后经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检查,这是某单位1995年未销完的劣质种子。幸亏农民发现得早,不然一季的收成就要耽误了。
1997年5月,湖南省衡山县萱洲镇田家村彭家祝等13户农民使用衡南县某单位出售的“稻乐思”水稻除草剂后,30多亩早稻全部出现枯萎现象,“稻乐思”为何成了“稻枯死”呢?原来这是我国1995年就明令禁止使用的一种不合格的除草剂。
1997年7月,湖南浏阳市社港镇辰光村周治辉等数十户农民,因他们种了某镇农技站提供的一种早稻杂交种后造成结实率低,严重减产,产量最低的仅50~100公斤,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18万元。
就在伪劣商品在城市遭受围剿日渐无立身之地之际,一些不法商贩把黑手伸向了农村,把坑害的对象瞄准了农民。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坑农害农的现象日益突出。假种子、假化肥、假农机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给农业生产造成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邵阳市西瓜种植专业户孙绍峰从某农资公司购进某种复合肥32吨,施肥一个月后,西瓜苗长势缓慢,苗子老化,造成大面积减产,损失3万余元。
购买了一般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许损失的还只是这一种商品的价值,而如果是购买了伪劣农资产品,则损失的就有可能是农民一季、一年甚至几年的收成。山西黎城县某种子公司将不合种子要求的玉米种子倒卖给河南、河北两省的8个市县区,给农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河南新乡县因使用劣质除草剂,造成两个村的数百亩棉田只长叶,不结桃。安徽省的菜农们因播种了200万亩的劣质油菜籽,不育株率竟高达30%以上,使他们蒙受了4000多万元的损失。有人将广东的感光性杂交稻种冒充籼优10号在浙江销售,造成浙江5000亩杂交晚稻不抽穗,减产170万公斤,农民损失100多万元。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而这些不法商贩竟然置我们的衣食父母于不顾,用假冒伪劣农资来坑害农民,损害农业,实在是于法律不许、天理不容的丑恶行径。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1998年为“为了农村消费者”主题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消费者的行为。因销售假化肥硝酸铵使2万余亩农作物受损的四川省犯罪分子王蔺刚已被依法枪决,但愿刑场的枪声,能阻止一双双伸向农民坑害农民的黑手。
保护农民,中国政府不能不采取特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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