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的出现,虽然对中国经济有一定的影响,但对保护农民工权益来说,这次“民工荒”现象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说:出现“民工荒”,对农民、对农村发展都是有好处的,我们应该感到高兴。现在的情况是,农民工进城干的都是脏活苦活,对农民工的职业保护也相当薄弱。农民进城挣钱回去盖房,盖完房不久就卖房看病,这样的例子很多。“民工荒”的出现,将有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农民工的选择性增强,必然加剧雇主一方在用工上的竞争,而这使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成为可能。在这个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有必要认真地反思:为什么自己会出现招工困难?而同一地区规模较大的企业情况往往反而比较好?
显然,市场已经发出信号,接下去应该由价格杠杆来发生作用。反过来说,如果价格杠杆发生作用了,“民工荒”现象就不会存在了。从这个角度看,这一轮“民工荒”的出现,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人民日报》将“民工荒”的价值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民工荒”呼唤企业通过改善待遇吸引员工。在劳动力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大多数民工提高了要求,甚至在求职过程中由过去的“被挑”转为“挑企业”,一些企业由于工资低、环境差招不够工人,只有改善员工待遇,民工短缺的难题才能得到缓解。
二是“民工荒”提醒企业通过人性化的管理留住民工。现在,更多的企业老板认识到,要吸引民工,人性化、人情味的管理是关键,企业不光要用工资,还要用感情和文化来留人,要让员工有家的感觉,有归属感和归宿感,要营造富于吸引力的企业文化。
三是“民工荒”在呼唤企业和政府改变用工模式。过去,一些企业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往往在招工时,只招收熟手不招生手。严峻的现实,要求企业和政府重视员工的教育培训。企业要在员工培训上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应组织技工学校和就业中心深入到用工单位,采取“订单式”、引导性培训等办法,解决企业的用工“瓶颈”。
当劳动力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时候,企业可以随意挑选劳力,劳方处于弱势。为此,劳动强度大、长年加班、工伤得不到补偿、不帮农民工缴纳社保等现象成为常态。如今,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提高,他们懂得用争取或者离开的方式抗议了。
这一趋势,虽然从近两年农民工的基本工资的提高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可见端倪。但是劳资纠纷却仍然有增无减。而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处于劣势或者被压迫无望的人最终会用脚选择离开,这是弱者最后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而无论是投诉还是求告,农民工的底气都在于,供需关系的重大变化,使农民工可能成为“紧俏货”,敢于向资方要价了。
“民工荒”在持续两年后,我们终于欣喜地发现,部分企业开始“让步”,用提高工资、改善待遇来吸引农民工。现在广东的许多企业都把“按月发工资”作为在川招工的第一个条件,苏州、杭州、绍兴、无锡等长三角城市的不少企业,也相继调高了农民工的工资,幅度大致在7%到12%之间。这是农民工“用脚投票”取得的进步。虽然工资涨得不多,但相信这小小的进步仍会给农民工带来安慰和鼓励。同时,这也说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倒逼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保护农民工权益成为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这也提醒企业,那种片面依赖廉价劳动力来压低成本的思路要改改了。虽然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农村还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亟待转移,但劳动力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劳动者对低薪的承受力也不是无限的。当他们感到在某地打工工资太低、太辛苦、“得不偿失”时,自然会另寻出路。“民工荒”,就是农民工不得已的选择。显然,企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仅仅把低成本的劳动力当成赚钱的工具,而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加以培养、开发、利用。这意味着“民工荒”正以强大的市场力量,改变和改善农民工这一庞大社会群体的工作、生存环境。
现在,企业以提高工资来吸引劳动力,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本,但换个角度看,对企业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劳动力太便宜,往往会使企业忽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忽视对员工的培养。长此以往,劳动者素质得不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徘徊,必将深远地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而当企业发现不能一味依赖劳动力低成本优势时,倒有可能推动企业去想方设法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由此带来增长方式的转变。地方政府也有可能因此转变观念,培育多方面竞争优势,比如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从这个角度讲,企业提高工资、农民工收入增加,固然是令农民工高兴的事情,对企业同样具有积极意义,是在一定程度上为其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契机。
事实说明,市场的力量是巨大的,用工短缺现象还将继续发挥它的市场调节作用。它带给人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但首先应该注意的是:善待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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